刘元高

- 姓名:刘元高
- 别名:字仲山
- 性别:男
- 朝代:宋代
- 出生地:高安(今属江西)人
- 出生日期:
- 逝世日期:
- 民族族群:
刘元高,字仲山,高安(今属江西)人,应龙长子。尝与姚勉、胡仲云论天下事,慷慨激烈,号高安三俊。淳祐十年进士,授柳县主簿。咸淳间,知宁都县,移知侯官。景定间,为沿江制置司干官,官至监察御史。著有《汉史意抄》、《书史续抄》、《贵华录》、《山居稿》,已佚,今存所辑《三刘家集》。为文以理致为先,繁简必当。林希逸谓其诗学黄庭坚,“思清而兴远,词赡而律严,求之派家,神情风格皆具”(《刘元高诗序》)。《全宋诗》卷三四四六录其诗二首。事迹见《宋史》卷四二五《刘应龙传》附传、《楚纪》卷五二、《正德瑞州府志》卷九。
刘元高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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笏山记
演义小说,三卷六十九回。东莞冷道人守白氏(蔡召华)著。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上海广智书局活版部印行。“笏山”,据书中自云“在云南蒙化之西,天日晴朗,人遥望万笏柱天,曰此笏山也,亦呼万笏山”(第一回),全书记的是笏山王颜少青统一笏山三庄五百余乡的征战历史,及其征战过程中与他十六位娘子的遇合因缘。本书兼有侠义、言情、公案、战争、理想等类小说的成分,叙述一连串光怪陆离的故事。其情节主线是一位叫颜少青的才子如何建立笏山王国,成为笏山王。笏山是小说虚构的一块与世隔绝的地域,说是在云南蒙化之西。作者笔下的笏山王国,并无什么新鲜的施政措施,依然是封建王朝的格局,看不到什么理想主义的色彩。小说的吸引力不仅在于它对贪官污吏和作为暴君写照的可庄公的揭露,主要还在于它曲折离奇的战争故事,以及在战争中夹杂着颜少青与十五位女子之间的爱情纠葛,所形成的令人目不暇接的场景。
铁云诗存
诗集。清刘鹗(1857—1909)撰。四卷,补遗一卷。鹗有《老残游记》已著录。此集冠有作者像,共收一百一十三首诗,其孙刘蕙孙辑并标注。卷一、卷二较完整,其余为后人搜集所得。卷一,光绪二十二年(1896)回忆所作,有闺怨、纪游、题画诗多种。卷二为光绪三十二年(1906)赴日本时纪游诗,描绘异国风情,刻画工细、意境新奇,如《十七日到神户游布引观泷》、《二十日游岚山》等。其伤时感事之作,情真意切;写景状物,细腻逼真。有一九八○年齐鲁书社铅印本。
西清笔记
二卷。清沈初撰。沈初,号云椒,浙江平湖人。清大臣。乾隆进士,官至户部尚书。有《兰韵堂集》。是书分恩遇、典故、文献、职志、名迹、庶品等类,记述内庭见闻,有些史事其它史书未见记载,如于敏中欲谥文襄,裘曰修欲谥文达,稽璜以礼部尚书召至京,对皇帝言及傅恒经略缅甸事宜,不合圣意,遭降职等,均可补史之阙。庶品类,记述当时各处贡品,名迹类载内廷书画,多为常人所未知,也有可资参酌之处。是书为乾隆初年所辑,现有嘉庆刊本,光绪刊本,并被收入《丛书集成初编》。
同异录
二卷。明陆深撰。陆深初名荣,字子渊,号俨山。弘治进士。嘉靖(1522—1566)间,为太常卿兼侍读学士,官至詹事府詹事。善文章,热心史学。著述繁富,有《南巡日录》、《北还记》、《淮封日记》、《古奇器录》、《史通会要》、《南迁日记》等。此书广采自汉以来,名臣奏疏和杂文中有关于典章制度和政事的重要论述,加以节录而成。分为二卷,上篇为《典常》,下篇为《论述》。每条之末,各附以论断。此书大旨为欲取古人的议论,而通融于当世的政务,以历史为借鉴。其书完成于闽中,在提学山西时重新加以诠次。本欲奏上,但不果断。其进书原序犹存于卷首。书中凡原有陛下云云之处,俱空白二字。其注称前朝臣子尊称君主之文,义当有所避阙。然而自古以来传写旧文,实无此例。此书收入《俨山外集》,另有《宝颜堂秘笈》本。
帝范
四卷。唐太宗李世民撰。书成于贞观二十二年 (649)。论为君持身治国之道。以为尧舜之道、周孔之教为治国之本。贞观末年太宗以此书赐其子李治(高宗),曰:“此十二条者,帝王之大纲也”,“修身治国备在其中”(《帝范·后序》)。《旧唐书·经籍志》、《唐书·艺文志》皆云四卷。晁公武《读书志》仅载六篇。陈振孙《书录解题》曰一卷。此本载《永乐大典》中,共十二篇,首尾完整。是书于南宋时已佚其半,至元乃复得旧本,故明初转有全文。曰:《君体》、《建亲》、《求贤》、《审官》、《纳谏》、《去谗》、《诫盈》、《崇俭》、《赏罚》、《务农》、《阅武》、《崇文》十二篇。贾行注和韦公肃注,并佚。注文疑出于元人之手。日本有传本。大抵本文以日本传本为佳,注文以四库馆臣辑本为上,亦互有补充。有 《武英殿聚珍版丛书》、《知不足斋丛书》本。《粤雅堂丛书》三编本据日本传本刊。
补续高僧传
佛教史书。明河明撰。二十六卷。书首有范景文等序四篇,书末有毛晋跋等三篇。此书由河明弟子道开整理,毛晋佐助刊行。体例依《宋高僧传》,按僧人“德业”分为十科(其中“读诵”改为“赞诵”),即:(1)译经篇(卷一),正传十二人,附见三人;(2)义解篇(卷二至卷五),正传一百零二人,附见十三人;(3)习禅篇(卷六至卷一六),正传二百四十二人,附见二十七人;(4)明律篇(卷一七),正传十人,附见二人;(5)护法篇(卷一八),正传十五人,附见六人;(6)感通篇(卷一九),正传三十四人,附见四人;(7)遗身篇(卷二○),正传十三人,附四人;(8)赞诵篇(卷二一),正传六人;(9)兴福篇(卷二二),正传十三人;(10)杂科篇(卷二三至卷二六),正传九十九人,附见十三人。合计正传五百四十八人,附见七十三人。在“习禅篇”的一部分传后有“系曰”,为作者评论;其他篇中有些传后有“河明曰”按语;在某些传后尚有不署名的按语和引用的参考资料,似是道开所加。见载于日本《卐字续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