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岳真子

衡岳真子
  • 姓名:衡岳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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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岳真子,衡山道士。原名不详。撰有《玄珠心镜注》一卷。其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

衡岳真子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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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源流至论

前集十卷,后集十卷,续集十卷,别集十卷。前、后、续集为宋林駧 (生卒年不详) 撰。林駧字德颂,宁德 (今属福建省)人。别集宋黄履翁 (生卒年不详)撰。黄履翁字吉父,生平籍贯均不详,可能也是闽人。从宋神宗开始改诗赋取士为以策论取士。考生须博通古今,深晓典制。但是又苦于篇帙浩瀚,很难一下子掌握。因此,一些人就将其编辑成书,以备科举之用。当时麻沙书坊,刊书最多。此书虽专为科举而编,但对宋代的朝章国典,分门别类,序述详明。而且又有些其他书籍所没有记载的内容。可以为一些考证者参考利用。有张目元延祐丁巳刊本、振绮堂有元刊本、《四库全书》本。

文学闲谈

文学理论集。朱湘著。上海北新书局1934年8月初版。收论文13篇,附录文章4篇。主要论述文学的功用,载道文学、异域文学、古典文学、浪漫文学、地方文学、儿童文学的特点,以及诗歌创作过程、诗歌的特征与技巧等问题。不乏独创见解,也有不准确的观点,如认为“最新的现代文学与最旧的古代文学,在本质上并没有变更,所变更的只是方式”。

易经通注

九卷,清傅以渐、曹本荣等著。 此书是顺治十三年(1656年)十二月,傅以渐、曹本荣等奉诏而作。于十五年(1658年)完成。顺治诏书称:“自魏王弼、唐孔颖达有注与正义,宋程颐有传、朱熹有《本义》出,学者宗之。明永乐间,命儒臣合元以前诸儒之说,汇为《大全》,皆于《易》。首载顺治十三年十月十五日谕旨,次载顺治十五年十月傅以渐等进书表,则是书完成于1656年至1658年间。次为傅以渐序文,略谓明永乐年间,官修《周易大全》综合元代以前诸儒之说汇为一书,虽对易理多所发明,但其中异同互存

异苑

志怪小说集。南朝宋刘敬叔作。现存10卷。全书共有382条,题材广泛。记述自先秦迄刘宋的怪异之事,尤以晋代事为多。有少数故事,优美新鲜,叙事刻物,意态神形毕肖。语言简练,但描写比较粗略。《隋志》著录《异苑》十卷, 《唐志》以下宋元书目均无著录。《四库全书总目》入子部小说家类。今传本《异苑》十卷,最早由胡震亨据宋抄本于万历间刊入《秘册汇函》,明末,毛晋又将此本刻入《津逮秘书》,此后又收刻于《学津讨原》、 《说库》、 《古今说部丛书》。

辍锻录

诗话著作。清方贞观撰。方贞观(1679—1747),名世泰,字贞观,一字履安,以字行,号南堂,桐城(今属安徽)人。诸生。乾隆初荐举博学鸿词科,不就。因同邑戴名世《南山集》案牵连,隶旗籍,十年始放归。工诗善书,晚年益造平淡之境,时称其诗得唐人三昧之旨,有《南堂诗钞》。《辍锻录》一卷,四十四则,据金楷、李堃两序,初刊于道光中。方氏论诗以唐人为旨归:“《三百篇》而下,由汉、魏以迄六朝,代有传诗,而余独以唐人为归。”全篇亦主要评论唐人诗作,不专宗一家,唯不喜李贺,嫌其好以瑰辞险语惊人,“怪变万端,终属小乘,不证如来大道”。多检宋人语评唐,如以禅喻诗、夺胎换骨等。又如强调“多读书”,与“熔炼淘汰于有唐诸家”结合在一起,则此处之读书,显系读唐人之诗集而非学问书。他分训“才人之诗”、“学人之诗”和“诗人之诗”而比较之,不取才人之诗和学人之诗,独首肯诗人之诗。其他如言七律“尤忌删去两字便可作五言诗读”等,皆袭宋人话题而又与宋人原意不同。又如曰“诗最忌敷陈多于比兴,咏叹少于发挥,是即南北宗所由分也”,语虽由己出,却甚得严羽诗分南北宗之原义。有《艺海珠尘》(本集)本、《清诗话续编》本。

家范[全译本]

北宋名儒司马光所撰关于修身齐家之规范。10卷。唐狄仁杰著有《家范》10卷,史志虽载其目,但书已不传,司马光取仁杰书旧名,加以甄辑以为后学准绳。首载《周易·家人卜辞》,及节录《大学》、《孝经》、《尧典》、《诗·思齐》篇语,作为全书之序。其后自 “治家”至 “乳母”凡19篇,皆杂采史事可为法则者,亦间有司马光论说。认为 “治家莫如礼” ,齐家的规范应是: 为人祖者,要“以义训其子,以礼法齐其家” (《家范》卷2) ; 为人父者,“爱子教之以义” (同书卷3) ; 为人母者,“不患不慈,患于知爱而不知教也” (同上) ; 为子者,则以孝为天经地义,为行动之准则。此书节目备具,简明扼要,切于日用,且大旨归于义理,以敏德为行本,是维护封建伦理纲常、修身齐家的规范。《四库全书》、《留余草堂丛书》收录。另有《朱文端公藏书》、《洪氏唐石经馆丛书》收录清朱轼评点的《家范》。此本为《家范》译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