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照

元照
  • 姓名:元照
  • 俗姓:唐,字湛然
  • 性别:
  • 朝代:宋代
  • 出生地:余杭(今浙江杭州)人
  • 出生日期:1048
  • 逝世日期:1116
  • 民族族群:

元照(1048—1116),北宋僧人。据《佛祖统纪》卷二九、《释门正统》卷八、《灵芝崇福寺记》等,俗姓唐,字湛然,余杭(今浙江杭州)人。幼依慧鉴律师为童行(沙弥候补者),十八岁时,因通诵《妙法莲华经》得度。后从处谦习天台教观,同时博研诸宗,而以戒律为主,曾搜集道宣著作,撰《南山律师撰集录》。绍圣三年(1096),翻刻唐《慈愍三藏文集》(即慧日著《往生净土集》),倡导依经律修持。五年二月,于明州(今浙江宁波)开元寺,建筑戒坛依律传戒。卒后,谥号“大智律师”,一般称“灵芝律师”。主张戒律与净土并重,又倡律、禅、教三学一源之说。认为律、禅、教三者同出而异名,即同出于一心,对此三者应无分别地修学。在传戒方面,撰有《受戒方便》、《授大乘菩萨戒仪》、《剃发仪式》等文(俱见《芝苑遗编》卷中),是今日研究北宋时代传戒仪轨的重要史料。曾作《南山律宗祖承图录》,楷定南山九祖为:昙无德(法正)、昙摩迦罗(法时)、法聪、道覆、慧光、道云、道洪、智首、道宣。宋志磐《佛祖统纪》卷二九依之,作为南山律宗传承。清初福聚著《南山宗统》,于道宣下续文纲、满意、大亮、量一、辩一、道澄、澄楚、允堪、元照,定为中国律宗十六祖。其弟子有用钦、戒度、行诜、慧亨、道言、宗利、思敏、智交等。一生著述颇丰,在律学方面有《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四十二卷、《四分律羯磨疏济缘记》二十二卷、《四分律含注戒本疏行宗记》二十一卷;在净土方面有《观无量寿佛经义疏》三卷、《阿弥陀经义疏》一卷;杂著《芝园集》二卷、《补续芝园集》一卷、《芝苑遗编》三卷。此外,尚有其他著述,总共百余卷。其中《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被推为南山律宗正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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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弥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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