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安国

胡安国
  • 姓名:胡安国
  • 别名:字康侯
  • 性别:
  • 朝代:宋代
  • 出生地:建宁崇安(今属福建)人
  • 出生日期:1074年
  • 逝世日期:1138年
  • 民族族群:

胡安国(1074年-1138年),南宋理学家。建宁崇安(今属福建)人,字康侯,学者称武夷先生。绍圣四年(1097)进士。授太学博士,足不摄权门。提举湖南学事,为权臣蔡京恶为异己,除名,旋复职。政和元年(1111),除提举成都学官。后授官,屡辞。尝上书建议提拔名儒,认为儒学以正心为要,务明治国平天下之理,不阿附权贵。历中书舍人、右文殿修撰、知道州。南宋时为给事中、中书舍人兼侍讲,上《时政论》20篇,力陈恢复方略。不久兼侍读,专讲《春秋》。因羞与朱胜非、黄潜善等为伍,卧家不出,去职。后提举江州太平观,令纂修《春秋传》进览。安国与杨时、游酢、谢良佐为师友,虽不及二程之门,但杨、游、谢三人身为程门高足,都把发扬光大二程之学的期望寄托在他身上。他是武夷学派的创始人。其学宗于程氏,重在匡济时艰。长于《春秋》学,自称以三十余年之功学研《春秋》,“所习似益察,所造似益深,乃知圣人之旨益无穷,信非言论所能尽也”(《宋元学案·武夷学案》)。其所著《春秋传》,至年61始成,自谓“此传心要典也!”“盖于克己修德之方,尊君父、讨乱贼、攘外寇、存天理、正人心之术,未尝不书而致详焉”(同上)。他认为“天下为公”的大同之世乃是《春秋》“纲领本原,不容有差”(同上),阐发《春秋》经世之说,常借经义议论时政。又以“义理”说《春秋》,认为孔子“此书之作,遏人欲于横流,存天理于既灭,为后世虑至深远也”(《春秋传序》)。此书可说是他的代表作。他特别强调封建纲常,发挥《春秋》“尊王攘夷”的“大义”,认为尊王即尊周王而讨乱臣贼子,存天理,灭人欲。他极力反对“亲戎狄”,主张“攘夷”,这与当时的历史条件是分不开的。他主张去利崇义,认为利就是人欲,义就是天理。把《春秋》宗旨归结为存天理去人欲。在学术上,他继承了二程的“格物致知”论,认为心是身之本,“正心之道,先知其知而诚意”(同上),从这一点上说,即使是人君,亦不可不学习。“心”既为身之本,“盖戡定祸乱,虽急于戎务,必本于方寸。不学以致知,则方寸乱矣,何以成帝王之业乎?”(同上)而学习当“以立志为先,以忠信为本,以致知为穷理之门,以主敬为持养之道”,学习的目的是“学以能变化气质为功”。其《春秋传》书成之后,备受统治阶级推崇。宋高宗即赞其“深得圣人之旨”。明、清两朝则将其作为科举取士的官方定本,明胡广等奉敕修《春秋大全》经义,也以《春秋传》为依据。安国学说上承二程,下接谢良佐、游酢、杨时,在理学发展史上具有承上启下之功。全祖望尝谓:“私淑洛学而大成也,胡文定公(安国)其人也”,“南渡昌明洛学之功,文定几侔于龟山(杨时)”(同上)。著有《春秋传》30卷,《通旨》1卷、《通鉴举要补遗》12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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