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竹福慧

- 姓名:野竹福慧
- 俗姓:叶
- 性别:男
- 朝代:明末清初
- 出生地:渝州(四川)长寿人
- 出生日期:1623
- 逝世日期:?
- 民族族群:
野竹福慧(1623~?)明末清初临济宗僧。渝州(四川)长寿人,俗姓叶。字思修,后改野竹。二十二岁时,父母双亡,乃参谒东明晓,依其落发出家。三十岁于独山天竺庵遇龙门之雪林,受其指示,礼谒龙门之山晖完璧禅师而得法,于万寿院受具足戒,后辞返独山。康熙(1662~1722)初年,开法于昆明嵩山院,学侣数千。康熙二十六年,时年六十五,于长松院受山晖付嘱。历住云南府慈云院、蒙化府竹林院、顺宁府云州五福院及树宗山善法院、富民县卧龙山法华院、征江府潞南州弥勒院。上记诸寺刹均在云南。后以乱起,不知所终。有嵩山野竹禅师语录十四卷、嵩山野竹禅师后录八卷行世。
野竹福慧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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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谱
一卷。作者不详。旧载左圭 《百川学海》中,既无序、跋,也没有所作年月。是书仅三十二条,杂录砚之产地及其故实。中间载有欧阳修、苏轼、唐询、郑樵诸人之说。收录既不广博,也有一些错谬疏漏。如以端溪子石为在大石中生,是沿袭旧说,未加考证。又如许汉阳以碧玉为砚,其事出谷神子《博异记》,实际上是龙女之砚,不是汉阳之砚,这是作者征引之误。但有的记载也可见作者的真知灼见,可供后世检核古砚之用。现存《百川学海》本、《说郛》本、《四库全书》本等。
上清太上九真中经绛生神丹诀
早期上清派经典,约出于南北朝。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正一部。此经系《九真中经》传本之一,其内容与《上清太上帝君九真中经》颇有不同。但《无上秘要》卷十八引《洞真九真中经》,其文见于本书,可证本书应出于南北朝。全书共收入五篇道法。第一篇(篇名残缺),言存思太素五神及二十四神之法,修行此法可辟灾升仙。 第二篇《太上真人招五辰于洞房籍飞魂于六合隐存秘道》,言存思招降五大行星之神入身养魂制魄之法,以及存思日月之象于身中「魂房六合之府」之法,修行此二法可致神仙来迎。 第三篇《太上回元隐道消除罪内篇》,言存思北斗七星之神以解脱罪愆之法。 第四篇《太上九真帝君九阴混合纵景万化隐天经》,言存思帝君九阴(北斗九星女神)及五大行星之神,化形隐景,上登玉清之法。 第五篇《太上玉晨郁仪奔日赤景玉文结璘奔月黄景玉章》,言存思日中五帝、月中五夫人等神灵,飞奔日月之法。以上各篇道法皆以存神为主。
九命奇冤
章回小说。近代吴沃尧著。三十六回。叙广东富户凌复兴,笃信阴阳,以为自己没有中举,是表兄弟梁天来家的石室阻断凌家风水,便勒迫梁家拆居。天来不从,凌便买通无赖去梁家掘坟墓、伐树木、填鱼池、抢银钱,更纠合暴徒将梁家老幼八人用烟火熏死。天来在县、府、臬司、抚院告状,均被凌以巨款买通。臬司并以酷刑夹死证人张凤,造成九命奇冤。幸得两广总督孔天鹏及东莱和尚相助,凌犯及贪官才受惩处。本书结构严谨,不枝不蔓,笔法受西洋侦探小说影响,采用倒叙,设置悬念。反映出晚清吏治腐败致使为非作歹之徒气焰嚣张,呼唤清官明君,在思想和艺术上均为晚清上乘之作。初载于光绪三十年(1904)十月至三十一年十二月《新小说》第十二号至二十四号,署“岭南将叟编”。光绪三十二年上海广智书局出版单行本。另有民国十五年(1926)世界书局排印本、1956年上海文化出版社排印本、1986年天津古籍出版社点校本等。
历代崇道记
唐五代杜光庭撰。介绍道教历史的散文。载于《全唐文》卷933。记载历代帝王崇奉道教的经书。全书一卷,书末题:中和四年十二月十五日上都太清宫文章应制弘教大师赐紫道士臣杜光庭上进谨记。书从周穆王记起,直到唐僖宗中和(881—885)时,叙述历代帝王修建宫观、度道士等尊崇道教事迹。详列修建道观地点、数量,及所度道士的人数,兼采有关事件。各代文字,前略后详,尤以唐代最为具体完备,占绝大部分篇幅。
无所有菩萨经
四卷,隋阇那崛多译。佛在毗富罗山,与百千比丘,百千菩萨,及四众八部俱。无所有菩萨,为断众疑,隐身不现。种种问法,令难调怨雠害人者,信佛神通,乃至得记。次为女人现身,令得成男。佛为波斯匿王等,说此菩萨大方便力。
金刚经集注
全称《金刚般若波罗蜜经集注》。佛典注疏。明永乐二十一年(1423)明成祖朱棣敕辑。四卷。是后秦鸠摩罗什译《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的注释书。汇集历代注释《金刚经》五十三家之说,故又称《金刚经五十三家注》。书首明成祖序云:“自唐宋以来,注释是经者,无虑数十百家。……朕夙钦大觉,仰慕真如,间阅诸编,选其至精至要,经旨弗违者,重加纂辑,特命锓梓,用广流传。”书前有《金刚经道场前仪》及《金刚经五十三家注解姓号目录》,书后有《金刚经道场后仪》。所录经文依梁昭明太子分目,开为三十二分。书成后即刊行。明正统三年(1438)又重刊施印。其后又多次刻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