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炤

- 姓名:史炤
- 别名:
- 性别:男
- 朝代:南宋
- 出生地:眉州眉山
- 出生日期:
- 逝世日期:
- 民族族群:
史炤,南宋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字见可,一字子熙。官右宣义郎、监成都府粮料院。绍兴三十年(1160),年几七十,犹好学不衰。尝竭十年之力,著有《资治通鉴释文》。
史炤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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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西水法
6卷。国外水利技术古书名。由徐光启和驻京传教士熊三拔在明万历四十年(1612年)合译。书成于明万历年间。专门介绍取水和蓄水的方法。第一卷为龙尾车,用挈江河之水;第二卷为玉衡车,用挈井泉之水;第三卷为水库记,用蓄雨雪之水;第四卷为水法附余,讲寻泉作井之法,并附以疗病之水;第五卷为水法或问,备言水性;第六卷为诸器之图式。总目又对传入中国的西方科学进行了比较,对水利学作了较高的评价。明确指出:“西洋之学,以测量步算为第一,而奇器次之,奇器之中,水法尤切于民用,视他器之徒矜工巧,为耳目之玩者又殊。固讲水利者所必资也。”
周易大象解
清王夫之撰。一卷。《船山遗书》本。此书专释《十翼》中的《大象传》。书首《自序》云:“《大象》与彖、爻,自别为一义。取《大象》以释彖、爻,必龃龉不合;而强欲合之,此《易》学之所由晦也。惟《大象》则纯乎学《易》之理,而不与于筮。”柯劭忞指出:“象与彖、爻,有别为一义者,亦有同义者,不尽龃龉不合;《易》本卜筮之书,谓《大象》不与于筮,亦非通论。夫之撰《易内传》,诠释《大象》之义已详尽矣,此书作于《易内传》之前,词义与《内传》间涉复重。然谓‘否而可以俭德避难’、‘剥而可以厚下安宅’、‘归妹而可以永终知敝’、‘姤而可以施命告四方’,略其德之凶危,而反诸诚之通复,则深切著明,有裨于反身之学,不当以有复重而废之矣。夫之《自序》,其文又见于《易内传发例》,不应重出于此,则刊书者之失检也。”(《续修四库全书提要》)
燕丹子译注
小说。佚名撰,清孙星衍校集。原书三篇,今分上下卷。星衍为清代经学家, 曾官山东督粮道。 书前有孙氏 《燕丹子序》,谓此书三篇,世无传本,惟见于《永乐大典》。此四库馆臣从大典中辑出,入《四库全书》小说类存目。星衍得抄本,复采唐宋传注听引佚文,重加刊刻,复唐宋志三卷之旧。《燕丹子》之著录,始自《隋书·经籍志》。刘向《七略》云“丹, 燕王熹之太子。”故不可以《汉书艺文志》不载而疑其后出。艺文志法家有《燕十事》十篇,杂家有《荆轲论》五篇。疑此书为古之爱士者或其门客纪录遗事,报其知遇者。《旧唐书》以为燕太子丹自撰,极不可信。“其书长于叙事,娴于辞令,审是先秦古书。亦略与左氏、国策相似,学在纵横小说两家之间。且多古字古义。”书中有许多传奇色彩,如秦王谓乌白头,马生角始许太子归,丹仰天叹,乌即白头,马即生角,及秦王乞听琴事。《国策》、《史记》取其某些古字,而削此类传奇情节,足证此书作在史迁、刘向之前。宋时多有其本, 自明中叶后亡佚。故晚明诸丛书俱未收录。有冯翼《问经堂丛书》本,《百子全书》本。
曲话
古典戏曲论著。5卷。清人梁廷枏著。卷1系一部戏曲目录集。卷2、卷3是对戏曲作家和作品的评论。卷4是有关戏曲曲谱格律的论著。卷5专论戏曲音韵。其中以2、3两卷价值较高。1、4、5卷涉及的内容前人多有阐发,2、3两卷系作者独具只眼的创见。他一反论剧只重本事和辞藻的传统,而从剧本的结构、立意与效果着眼进行品评,使人有耳目一新之感。他指出在剧情结构上,应“以白引起曲文,曲所未尽,以白补之,此作曲圆密处”。他认为剧中人的唱曲必需紧合剧情,不能“与本事没半点关照,徒觉满纸浮词,令人生厌耳”。据此他批评了乔吉的《金钱记》和关汉卿的《玉镜台》,而盛赞吴昌龄《风花雪月》“带白能使上下串联,一无渗漏;布局排场,更能浓淡疏密相间而出”。他认为元杂剧中的神仙戏“头面强半雷同”,“即其中关目、线索亦大同小异,彼此可以移换”。他认为应使戏剧作为“洵有功世道之文”。在结构上他称颂《桃花扇》“脱尽团圆俗套”。在效果上他称颂《长生殿》“以绝好题目,作绝大文章,学人才人,一齐俯首”。并认为《弹词》一出,“字字倾珠落玉而出”,“其感人一至于此,真观止矣”。象这些见解都是作者研磨而得,绝非蹈袭他人之论,深为治曲者所愿闻。
明仁宗宝训
明仁宗朱高炽语录汇编。杨士奇等编纂。宣德五年(1430)成书,与《仁宗实录》同进。六卷。万历三十年(1602),吕本校订刊印,改为二卷。凡四十一子目,前有宣德五年明宣宗序。
百千颂大集经地藏菩萨请问法身赞
唐北天竺沙门大广智不空译,赞法身,法界、菩提、涅盘、十地、等、妙、功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