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善时

- 姓名:苗善时
- 别名:字实庵,号太素
- 性别:男
- 朝代:元代
- 出生地:
- 出生日期:
- 逝世日期:
- 民族族群:
苗善时,字实庵,号太素,元代全真教道士,师从李道纯。赐金襴紫衣,并「玄一高士」之称。著有《玄教大公案》二卷、《纯阳帝君神化妙通纪》七卷,汇集一百零八化故事,无不以劝人尽忠行孝、积善除邪为本。门人有王志道、唐道麟、王主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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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功妙济真君礼文,撰人不详。书中出现元代加封许逊尊号「至道玄应神功妙济真君」,盖为元末明初净明道道书。原书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玄部威仪类。书载净明道主礼忏科仪,首先称扬真君、志心归命三清、金阙四天帝及真君父母。其次逐条列举道教上品十戒,忏悔自身前世以来违犯十戒之罪,礼赞真君之懿行神迹。赞文提及许真君训留八宝、沉符水浒、漂竹江滨、挂冠求道、化炭为妇、全家拔宅飞升等灵异事蹟,皆出于《旌阳许真君传》。
道德真经注
二卷。元林志坚撰。此书原题:“玄门开真弘毅大真人广陵仁斋林志坚注”。其书前有注序称此书撰于元至正甲午年 (1354)。历代注释 《道德经》者,或依汉河上公本,或依魏王弼注本,此书篇章次第及章名,均依河上公本。此书先辑部分经文作为经序。其经序分五部分:第一部分:道之尊,德之贵;第二部分:天之道,利而不害;第三部分:圣人之道,为而不争;第四部分:盖闻善摄生者;第五部分:治大国若烹小鲜。并阐述分列的原因,实不免牵强附会。此书以经解经,以正经注于正经下,较为直捷。如: “道可道非常道”,注为: “道法自然”;“名可名非常名”,注为:“道隐无名,无名天地之始”等等。然而,某些注释取舍不当,又有晦涩曲意之处,是其不足。后世学者认为此书以经解经实为首创。叙述直接,无零乱繁琐之嫌,一改自河上公、王弼以来注释纷杂之弊,“使人熟读玩味,自然解悟正经之玄妙” (见 《道德真经注》序)。如果再参照 《庄子》、《韩非子》、《淮南子》诸书加以注释,再少作分裂经文之举,则此书将更为完善。现存明 《道藏》
任氏传
唐代传奇小说。1卷。沈既济撰。据《类说》卷28,《异闻集》中收有本篇。《太平广记》卷452题作《任氏》,不注出处。本文篇末说明是沈既济撰,看来原曾单篇传世。《虞初志》、《绿窗女史》、《唐人说荟》、《龙威秘书》、《旧小说》、《唐宋传奇集》、《唐人小说》等都收有本篇。故事叙述贫士郑六寄居于其妻族韦崟处,一日偶遇一美妇任氏,遂相随不舍,后来知是狐精,也仍爱慕不嫌弃。韦崟知道后,欲对任氏施暴,经任氏机智说理,使韦崟敬重,成为好友。郑六为官,奉调离去,欲带任氏同行。任氏预知有难而郑六坚决请求,遂冒险同行,途中果遇猎犬,任氏现原形被咬死,郑六追悔莫及。作品成功地塑造了任氏忠于爱情、不慕富贵门第、机智有谋略的形象,对其惊人的美貌有精彩描写。作者没有忘记任氏有妖和兽的属性,故帮韦崟诱拐美女,帮郑六赚钱,最终被猎犬咬死。本篇是中国小说史上较早写狐精与人相爱的故事。《聊斋志异》是在此影响下发扬光大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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