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玄

- 姓名:欧阳玄
- 别名:字原功,号圭斋
- 性别:男
- 朝代:元代
- 出生地:潭州浏阳
- 出生日期:1273
- 逝世日期:1358
- 民族族群:
欧阳玄(1273—1358),字原功,号圭斋,祖籍庐陵(今属江西)人,迁居潭州浏阳(今属湖南)。幼时其母授《孝经》、《论语》、小学诸书,年十四从宋故老学习词章,二十岁闭门读书,经史百家,无不研究,贯通伊、洛诸儒之学。延祐二年(1315),赐进士出身,授岳州路平江州同知,调太平路芜湖县尹,决疑狱,抑豪右。改武冈县尹。召为国子博士,升国子监丞。致和元年(1328),迁翰林待制,兼国史院编修官。天历初,署奎章阁艺文少监,修《经世大典》。元统元年(1333),改佥太常礼仪院事,拜翰林直学士,编修四朝实录,不久兼国子祭酒,升侍讲学士。至正间,总裁修辽、宋、金三史。拜翰林学士承旨,屡乞休不允。十七年卒于大都寓舍,年八十五,谥文。危素在其行状中说他“三任成钧,两为祭酒,六入翰林,而三拜承旨”,“凡宗庙朝廷雄文大册,播告万方,国所用制诰,多出公手”。玄是著名文章家,不作夸诞之文,孔齐《至正直记》说:“欧阳玄作文,必询其实事而书,未尝代世俗夸诞。”他的碑铭墓志便力戒浮夸,写得平实。他反对为文险劲峭厉,提倡舒徐和易,极为推崇欧阳修文。其文以短篇最好,如《逊斋记》、《奇峰说》、《芳林记》等,虽篇幅短小,却自有波澜,清新简练。而诗的成就不如文,多是题画赠答之作,一般写得流畅自然。有时有富贵气,如《郊天礼成应制》。各体诗作中以绝句为好,有的颇有情趣,有的写得意象飞动,“小楼攲枕听村舂”、“一夜吹香满六桥”、“为君眠断白云乡”等都是可摘之句。还有十二首《渔家傲》词,分月歌咏京师见闻。著有《圭斋集》,据宋濂序,原集一百馀册,皆毁于战乱。今存该集仅十五卷,附录一卷,系其后人铭、镛编集。前有揭傒斯序(而《四库提要补正》引沈涛《十经斋文集》所载《圭斋集》跋语,辨此序非为欧阳玄作甚详,序中所谓“欧阳先生”当别为一人)。生平事迹见集中附录危素《……欧阳公行状》、《元史》卷一八二、《宋元学案》卷八二、《蒙兀儿史记》卷一二○、《新元史》卷二○六。
欧阳玄书籍作品
猜你喜欢的书
韩昌黎文集校注
唐韩愈所撰别集的校注本。愈籍河南河阳(今河南孟县西),而自谓郡望昌黎,世称韩昌黎,因以昌黎名集。清末桐城派古文家马其昶校注,马茂元整理。该书共计包括文集八卷,文外集二卷,遗文一卷,附录集补文三篇,集传一卷。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出版。1986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复据该书分段标点后重排出版。本书收集了韩愈的全部文章,在文字训诂、名物制度、史实疏证等方面,都对旧说作了补充和订正,对旧本字句的讹误也作了校勘。其中所收“守戒”、“圬者王承福传”、“御史台上论天旱人饥状”、“论捕贼行赏表”、“黄家贼事宜状”和“论变盐法事宜状”等文反映了韩愈以道统论和性三品说为指导的丰富的法律思想。其中提到的“圣人”立法设刑的法律起源论,关于“德礼为先而辅以政刑”的治国主张,以及在法制方面,所主张的信赏必罚,上下一体守法,采取严刑,使“下者”“畏威而寡罪”等等,都对后世有一定影响。
江汉集
诗文集,三十二卷,朝鲜黄景源撰,黄景源,生于1709年(肃宗三十五年),卒于1787年(正祖十一年)。字大卿,号江汉遗老,谥号文景,本贯长水,朝鲜后期文人。为李縡门人,与李天辅、吴瑗、南有容等交游。著有《江汉集》《明朝陪臣传》《南明书》。
欧阳文忠集
别集名。北宋欧阳修(谥文忠)作。153卷(凡《居士集》、《外集》、《易童子问》、《外制集》、《表奏书启四六集》、《奏议集》等114卷,《归田录》、《诗话》、《长短句》等19卷,《集古录跋尾》10卷,书简10卷)。附录5卷(年谱、行状、墓志、传文等)。其中《居士集》是作者晚年自己编定,并有苏轼写的《居士集序》,其余都是南宋周必大所编定。《近体乐府》、《诗话》为后人单独印行,称《六一词》、《六一诗话》。欧阳修是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领袖,著名的文学家。所作散文说理畅达,抒情委婉,文笔纡徐曲折,语言平易流畅。其诗风格清新雄健,平易疏朗,议论化、散文化特点较明显。词则更富于情韵。代表性的作品,散文如《朋党论》、《醉翁亭记》、《秋声赋》、《五代史伶官传序》等;诗如《食糟民》、《边户》、《戏答元珍》等。
陶说
清代陶瓷著作。朱琰撰。6卷。分说今、说古、说明、说器4篇。卷一《说今》篇,有饶州窑和陶冶图说2节;卷二《说古》篇,有原始和古窑考2节;卷三《说明》篇,有饶州窑和造法2节;卷四至卷六《说器》篇,上溯唐虞、周商,下至唐、宋、元、明,依照历史沿革,按窑、按器分条叙述,广征博引,但不加评述。此书按陶瓷器出现的顺序作历史性介绍,叙述了明、清两代饶州窑和其他代表性官窑的瓷器及制造技术,是较详尽系统地论述古代陶瓷的著作,是一部著名的陶瓷史。初刻于乾隆三十九年(1774),称鲍廷博本。以后曾多次重刻,传本较多。
诗说
三卷,清惠周惕著。此书对毛公《诗传》、郑玄《毛诗笺》、朱熹《诗集传》都不专主,多以己意考证。大旨谓《大雅》、《小雅》的区分是根据音,而不是以政来区分;“正雅”、“变雅”美刺陈错,不必分《六月》以上为正,《六月》以下为变,《文王》以下为正,《民劳》以下为变。又疑《周南》、《召南》二十六篇全为房中之乐,不必定指某人。提出《周南》、《召南》之分,郑玄笺误以为文王;天子、诸侯都得有颂诗,故《鲁颂》不为僭越。这些说法都有理有据。但亦偶有未安之说,如以“颂”兼美刺,与“诵”相通之类。今存《四库全书》。
三摩竭经
吴天竺沙门竺炎律译,出增壹阿含须陀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