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寿名

陆寿名
  • 姓名:陆寿名
  • 别名:字处实
  • 性别:
  • 朝代:清代
  • 出生地:长洲(今江苏苏州) 人
  • 出生日期:1631年
  • 逝世日期:
  • 民族族群:

陆寿名(1631年-?)明末清初长洲(今江苏苏州) 人。字处实,号芝庭、芝庵。陆檄孙,陆德元父。清朝政治人物、诗人、史学家。顺治八年(1651年)辛卯举人。顺治九年(1652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一百八十七名进士。十三年授江南宁国府学教授,次年丁艰归。康熙二年(1663年)因杨昌龄案株连被杖。曾与兄陆寿国、中表兄尤侗及汤传楹结四子社,究心实学,诗文超然高步。与韩讷合辑《治安文献》十卷,编《续太平广记》八卷。著有 《四书群言折衷》《芝瑞堂稿》一卷《芝瑞堂诗》一卷《凤鸣集》等。

陆寿名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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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叙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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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一部修辞工具专书。系修辞词汇实用手册。宋代任广编著。初刻于靖康年间。共二十卷,每卷十节,共二百节。基本上每一小节为一类,将大量诗文语句分为一百八十三类。按内容分类编排。每类之下收录数十条例句,每条下均注明出处,所引均为典籍之英华。由于此书又系语句用法手册,同一内容或相近内容的意思,都举有从不同的修辞角度、用不同的语句去表达的大量实例,用以显示修辞方式的多样性,供读者运用时参考,因此均不加注释和解说词义。《书叙指南》自成系统,规模宏大,使用便利,为研究古代修辞理论提供了很好的材料,至今仍有实用价值,在修辞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墨海金壶》、《珠丛别录》、《惜阴轩丛书》均收有此书。

学斋占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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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卷。南宋史绳祖(生卒年不详)撰。史绳祖字庆长,眉山 (今属四川)人。早年从学于魏了翁,官至朝清大夫直焕章阁,主管成都府玉局观。勤奋好学,经史百家之书,无所不读。此书卷首自谓:“余少之时,将求多能,蚤夜以孜孜,凡读书有疑,随即疏而思之,遇有所得,质之于师友而不谬也,则随而录之,积久成编”(《学斋占毕》史绳祖自序),以成是书。全书共分四卷,分门别类,一事一条,共一百二十九条。主要考证经史疑义。间有疏舛之处,如,君子怀刑,训“刑” 为 “型” 字; 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训 “与” 为“许”;以凡事物之九数皆为乾元之九;以禹于周易直鼎卦;以至解黄庭坚诗以讥苏轼等,皆失于穿凿。又如,讥杜预注左传误称逸书,而不知古文之晚出; 谓“市井”字出《后汉书·循吏传》,而不知本出《国语》;谓双声诗始姚合,而不知先有齐王融,等等,皆疏于考证。综观全书,精确者为多,足资参考。今传本不一,《百川学海》、《学津讨原》、《四库全书》、《丛书集成初编》等丛书本作四卷,《稗海》本作《学斋占毕纂》一卷,宛委山堂《说郛》本作《学斋占哗》一卷,商务印书馆《说郛》本不分卷。

中法天津条约

中法天津条约

原称《和约章程》。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法国强迫中国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1858年6月27日(咸丰八年五月十七日),清政府全权大臣桂良、花沙纳同法国全权大臣葛罗在天津签订。1860年10月25日在北京互换批准书后生效。全约共42款。此外,另订 《和约章程补遗》6款。1856年10月,英国借口亚罗号事件,联合法国向中国发动了英法联军之役(即第二次鸦片战争)。次年12月攻陷广州。1858年5月,英法联军在俄、美的支持下又攻陷大沽炮台,直逼天津。清政府指派东阁大学士总理刑部事务桂良、吏部尚书镶蓝旗汉军都统花沙纳与英、法议和。同年6月签订本条约。主要内容:1.今后凡有法国特派钦差大臣公使等予以诏敕前来中国者,或有本国重务办理,皆准进京侨居,与其他西方各国无异。2.今议定,将广东之琼州、潮州,福建之台湾、淡水,山东之登州,江南之江宁六口,与通商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口准令通市无异。3.法国可在各通商口岸任凭设立领事等官; 法国商民可在各通商市埠居住、贸易、工作,平安无碍,常川不辍;法人如欲至内地游历,皆准前往。4.今后凡中国与各国议定或整顿税则、关口税、吨税、过关税、出入口货税,一经施行办理,法国商人均沾,用昭平允。5.天主教士凡备有盖印执照安然入内地传教者,地方官务必厚待保护。凡中国人愿信崇天主教而循规蹈矩者,毫无查禁,皆免惩治。6.法国可任凭派拨兵船在通商各地停泊,弹压商民水手。7. 中国将来如有特恩、旷典、优免、保佑,别国得之,法国亦与焉。《和约章程补遗》主要规定,中国向法国支付赔款200万两白银,分六次,每年一次交清。

后金檄明万历皇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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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尔哈赤述。载《清入关前史料选辑》第一辑。原件为大字印本,藏北京图书馆。全文约4000余字,虽有残缺,但大体意思明确。这份当年后金的宣传材料本无作者姓名及撰写时间,但从其内容及语气看,当为努尔哈赤口述,臣工执笔修润之文,写于天命四年即万历四十七年(1619)八月,后金灭叶赫之后。努尔哈赤作为曾受明赐封的都督佥事、龙虎将军的职官,30年来谨遵臣节,表现得十分恭顺,“看边效力,忠顺有年”,恪遵朝旨,做不侵不叛之臣,并多次受到明朝赏赐,本人也多次进京朝贡。尽管他东征西讨,兼并诸部,但却一直是明顺暗违,在暗中发展自己的势力,极力避开明朝的注意力。直到尾大不掉,足以同明朝抗衡之时,他才露出本来面目,公开打出叛明的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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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学者陈淳的重要伦理学著作。原名《字义详讲》,又称《四书字义》、《四书性理字义》、《经书字义》、《北溪陈氏字义》。约成书于宋宝庆二年(1226年)。是陈淳学生王隽根据陈淳晚年讲学笔记整理集编,由陈淳“笔削”修改而成的。此书是理解朱熹《四书集注》的重要参考书。分上、下两卷,共26条目。从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等书中选取若干重要范畴,逐一加以疏释论述。全书以伦理道德为主要内容,激烈抨击陆学,维护朱学立场。《北溪字义》承袭了程朱的天理论,说“未有天地之先,固先有是理。” (《北溪字义·道》)把具有伦理属性的理作为世界万物的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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