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清

王一清
  • 姓名:王一清
  • 别名:体物子
  • 性别:
  • 朝代:明代
  • 出生地:
  • 出生日期:
  • 逝世日期:
  • 民族族群:

王一清,号体物子,明万历间道士。生卒年不详。少习儒学,但科举失败。因素喜读道家书,遂有绝尘之志,乃戴黄冠,游历东南各省,1590年入武当山。他在武当山“阅《道德经》八十余家注释”,认为那些注释“言多乖劣,罔合经旨,互有得失,罔见全书”,于是“折衷诸家之说,参之未发,直而注之,目曰《道德经释辞》”。其注写成之后,久未刊行。1597年春,王一清于京师白云观中遇宦官段某,与之谈道,段某遂拜王一清为师,乃出资刊行其《道德经释辞》一书。该书后被收入《道藏辑要》心集之中。

王一清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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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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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卷。唐王勃撰。王勃字子安,绛州龙门(今山西河津)人。自幼聪颖好学,六岁能作文,九岁读颜师古《汉书注》,撰《汉书注指瑕》十卷。乾封元年 (666),授官散郎。被沛王招为王府修撰,曾撰 《平台钞略》十篇。因戏作 《檄英王鸡文》,震怒高宗,被逐出沛王府。又因逐杀曹达,被判死刑,改元大赦后,上元二年(675)随父南下赴任,至洪州撰写传世名文《秋日登洪府滕王阁饯别序》。次年渡海,落水而卒。著有《王勃集》、《王勃文集》、《王子安集佚文》等。据杨炯《王子安集序》称“君平生属文,岁时不倦,缀其存者,才数百篇”,“分为二十卷,具诸篇目。”但 《唐书·文苑传》称 “其有文集三十卷”。《崇文总目》亦作三十卷。《郡斋读书志》又作二十卷,记载不一。至明代时,宋元旧本已亡。明嘉靖时,永嘉张逊业刊 《王勃集》,仅有诗赋二卷。明崇祯中,张燮以张逊业刊本为底本,又辑《文苑英华》诸书,编为十六卷,即是此本。其中诗赋三卷,文十三卷,并附录两《唐书》中本传,及遗事、集评、纠缪、补遗等。此书虽是别本,但较为完善。《四部丛刊》亦据此本影印。王勃之诗以五言近体为多,有诗九百零七首。五律名篇有《送杜少府之任蜀州》,五绝如《山中》亦为骨力不凡之作。其文为四杰之冠,虽均为骈体,然气势壮大,流畅自然。清人蒋清翊又著有《王勃全集笺注》二十卷,光绪九年(1833)由蒋氏双唐碑馆刊行。近人罗振玉辑有《王子安集佚文》一册,包括佚文、附录、校记等行于世。今人聂文郁参校各本选录诗五十八首,写成《王勃诗解》,1980年由青海人民出版社出版。

董公择日要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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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公择曰法又名十二月建除法。十二建星起例:建星子月(年)起子,丑为除,寅为满,卯为平……建:为岁君,为元神,吉凶众神之主,可坐不可向,在山在方迭吉则吉,迭凶则凶,在方为堆黄方,亦迭吉则吉,迭凶则凶。由各个月中第一个曰支与月支相同之曰谓之建曰,旺建之气,势不可当。阳气过盛不宜结婚(要阴阳调和),适合上任,祈福,营造及出行。除:为四利太阳小吉(吉庆之神)。旺建之气有所减,其气温和,宜安宅,祭礼,百事皆宜。出军行师,宜嫁娶。满:为土瘟为四利丧门凶,又为天富小吉。满曰较除曰为次,为月中福德之神,但与戍曰同值为天狗凶曰,满曰忌葬,有完满之意。与破曰、开曰三合有破曰坏影向,不是全好。忌祭祀祈福(寅曰同)亥曰嫁。平:为三台,又为士曲,又为四利太阳大吉。物满必溢,溢之则平,平宜收瘟,剥削,解除,除百灾,补垣,修造。

未完的忏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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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叶灵凤著。1936年上海现代书局出版。小说写一名叫韩斐君的青年在上海与歌舞名星陈艳珠的相识、结合与离异的过程。陈艳珠原是一位歌舞名星,后到保险公司做事,她年轻貌美,追慕她的人很多,然而对她的私生活添油加醋的传闻也多,她被描述成一个下流堕落的女人。但是韩斐君为陈艳珠的风采所倾倒,不听任何人劝阻,与她来往,并向她表明爱慕之心。正在这时,小报对陈艳珠大肆渲染,说她有十三个情人,加之她有一次失约,于是两人之间闹了一次大的误会。陈艳珠自杀相白才消除误会。两人同居后,艳珠谢绝了一切社交活动。尽管社会上对韩斐君飞短流长,但艳珠则不信一切,与斐君在小亭子间住着,过了一段安宁的日子。但是没过多久,有关陈艳珠的艳史传到了香港,斐君的父亲得知后,马上叫他回香港。斐君到港后,把艳珠的正常交往也看成是对他的不忠,两人之间的隔膜越来越深,他们的孩子阿珠出生后,斐君对艳珠看得更死。斐君再度去香港时,被其父扣留住。艳珠于是搬回北京居住。秋天,韩父去世,斐君回到上海,想与艳珠重修旧好,但她不同意。后来艳珠给韩斐君去了一封信,说她是一个坏女子,只求斐君不要怀疑他们俩纯洁的孩了阿珠。小说结构新颖,以文学家叶先生为线索,首尾呼应,浑然一体; 小说寓意深刻,告诉人们两人若是真心相爱,就不得相互猜忌。同时小说也在客观上向人们展示了当时社会世道人心的险恶与无聊,一个弱女子的悲哀的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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