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莫尔

- 姓名:托马斯·莫尔
- 别名:
- 性别:男
- 国籍:英国
- 出生地:伦敦
- 出生日期:1478年2月7日
- 逝世日期:1535年7月6日
- 民族族群:
托马斯·莫尔( St. Thomas More 又作 Sir Thomas More , 1478年2月7日 — 1535年7月6日),欧洲早期空想社会主义学说的创始人,才华横溢的人文主义学者和阅历丰富的政治家,以其名著《乌托邦》而名垂史册。
1478年2月7日,莫尔出生在伦敦一个律师家庭,其父约翰·莫尔作过高等法院的法官。家境的富裕使莫尔自幼受到良好的教育,还在少年时代他就学会了拉丁语。13岁时,莫尔到坎特伯雷大主教、大法官莫顿家中作少年侍卫。这位主教对聪明好学的莫尔极为赏识,常对朋友夸奖说:“我的这个孩子,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个名人”,稍长,莫尔进入牛津大学读书。这里是人文主义活动的中心,自由探讨的学术空气使莫尔的才华得以展示。他学习希腊语,还在形式逻辑方面受到训练,养成了独立思考的习惯。
大约1494年,莫尔迫于父命回到伦敦学习法律。在法律方面的苦心钻研,使他的知识更为丰富,也培养了他的现实主义态度。1496年2月,莫尔被获准进入林肯法律协会,1501年成为外席律师。他有着广泛的好奇心和惊人的工作能力,在从事法律的研究和实践的同时,仍保持着对文学的爱好,以各种文学形式,包括戏剧和诗歌,磨练自己的才能,以求笔锋的自由流畅。莫尔在宗教信仰方面,浸沉较深,他认真研究过奥古斯丁的作品。莫尔曾在法律协会附近的卡尔特修道院住过四年,尝试修道生活,但最后还是决定以世俗的基督教徒身份献身于上帝和他的同胞。
莫尔在律师界秉公行事,数年之中建立起很高威望。1504年他年仅26岁就被选为议员。风华正茂的莫尔,在国王亨利七世无理要求一笔补助金时,在议会中起而反对,使国王未能如愿以偿。为此事亨利七世将莫尔的父亲投入监狱,并罚以巨款。莫尔也无法继续从政,回到律师界并从事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研究。
1504年末或1505年初,莫尔与埃塞克斯郡一个乡绅之女珍·考尔特结婚。他继续过着虔诚的生活,不曾改变早起、长时间的祈祷、禁食、穿粗毛衫等习惯,上帝仍然是他生活的中心。
莫尔与欧洲著名人文主义学者鹿特丹的伊拉斯莫有着深厚的友谊。伊拉斯莫1499年夏天来到英国,与莫尔结识。在伊拉斯莫第二次在英逗留期间(1505—1506),他已是莫尔家中的常客了。为增强运用拉丁语的能力,也为掌握讽刺对话艺术和雄辩讲演的技巧,两位朋友竞相翻译公元二世纪希腊作家吕西安的作品。他们的译文于1506年在巴黎出版并多次再版。其间,莫尔还将《约翰·皮库传》一书译成英文。1509年伊拉斯莫来英作时间最长的一次侨居,他在莫尔的家中写出了杰作《愚颂》,该书是在莫尔的建议下写作的。
1509年,亨利八世即位,莫尔重返政界,起先是承担出使国外的工作。1509年莫尔代表部分伦敦商人与安特卫普的商人代表进行谈判,解决纠纷,从而赢得了伦敦商人的信任。在以后数年间,他又几次出使欧陆。
1511年,他年轻的妻子去世,留下四个子女。数星期后他又与伦敦一位纺织品商人的遗孀阿利丝·米德尔顿结婚。
约在1513年至1518年间,莫尔用英文和拉丁文写了《国王理查三世本纪》,这是英国历史学的第一篇名著,虽然没有完稿,但对后世产生影响,莎士比亚的戏剧《理查三世》就是以莫尔的这本书为蓝本,成功地塑造了一个暴君的形象。
《乌托邦》一书是莫尔的不朽之作,它的全名是《关于最完美的国家制度和乌托邦新岛的既有益又有趣的金书》,写于1515年至1516年出使欧洲期间,用拉丁语写成。书中叙述一个虚构的航海家航行到一个奇乡异国乌托邦的旅行见闻。“乌托邦”一词来自希腊文,意即“乌有之乡”。莫尔第一次用它来表示一个幸福的、理想的国家,莫尔说,“乌托邦”是南半球的一个岛国。在那里,社会的基础是财产公有制,人们在经济、政治权力方面都是平等的,实行按需分配的原则。公民们没有私有财产,每十年调换一次住房,穿统一的工作服和公民装,在公共餐厅就餐,每人轮流到农村劳动二年,官吏由秘密投票方式选举产生,职位不得世袭。居民每天劳动六小时即能满足社会需要, 其余时间从事科学、艺术、智慧游戏活动。没有商品货币关系,金银被用来制造便桶溺器。乌托邦人也奉行一夫一妻制和宗教自由政策。莫尔的结论非常明确:私有制乃万恶之渊薮。私有制使“一切最好的东西都落到最坏的人手中,而其余的人都穷困不堪。”因此“只有完全废除私有制度,财富才可以得到平均公正的分配,人类才能有福利。”莫尔在社会主义史上第一次提出了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的问题。
莫尔赞扬岛国的贤明制度,实际上是批判欧洲,特别是英国都铎王朝的君主专制制度。莫尔生于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代,他在“乌托邦”这本书中批判了新生的资本主义关系,描写了人民的痛苦。他以无比激动的心情揭露圈地运动的结果说:“你们的绵羊本来是那么驯服,吃一点点就满足,现在据说变成很贪婪很凶蛮,甚至要把人吃掉……那儿的贵族豪绅,乃至主教圣人之流……不让任何人在庄园上耕种,把整片地化做牧场,房屋城镇都给毁掉了,只留下教堂当作羊圈……佃农从地上被逐出,他们的财产被用诡计或压制的方式剥夺掉。有时他们受尽折磨,不得不出卖自己的家业。那些不幸的人们想尽办法,只有离乡背井了……等到他们在流浪生活中把卖来的钱花得一干二净,他们就只有盗窃,受绞刑的处分,否则就是挨家沿户讨饭了。”莫尔“羊吃人”的名言成了当时民歌中经常引用的佳句,他那对圈地运动的详细描写成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叙述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野蛮方法时所引用的生动素材。
当然,处于那个时代的莫尔还不可能理解资本主义的历史地位,也无法指出实现理想制度的真正途径,他的乌托邦只是一个空想而已。
亨利八世对于莫尔的博学多才极为赏识,决意把他召入宫廷工作。1518年莫尔被任命为王室申诉法庭庭长,1521年任副财务大臣,并被封为爵士。1523年莫尔被选为下议院议长,1525年受命为兰开斯特公爵领地大臣,1529年又擢升为大法官。莫尔平步青云,声望日重,国王对他极为推重,不拘礼节地约他一同进餐,还和他一起研讨数学和天文学, 可是莫尔对此并不感到荣幸。有一次人家祝贺他受到国王的宠爱,他回答:“假使我莫尔的人头真会让他得到一座法国城池,这颗头准得落地。”莫尔深知亨利八世的为人是反复无常和冷酷无情的。
当时欧洲正值宗教改革运动蓬勃开展的时代。亨利八世开始是反对路德的改革主张的,曾写了《保护七项圣礼》的小册子。莫尔是宗教改革的坚定反对派,他帮助国王进行撰写。当遭到路德的回击时,莫尔以卡利尔莫·劳山的笔名写了《回答路德》一文(1523年),反唇相讥。1526年他又在一个《书信集》里对路德的全部教义进行抨击。该书信集到1568年才出版。
但是英国的宗教改革势在必行,国王亨利八世的离婚案加速了改革的进程。由于亨利八世在宗教改革问题上突然改变态度,这就注定了莫尔与国王之间的矛盾冲突。莫尔依旧笃信天主教,在1529年至1533年间,莫尔发表了七本辩论的小册子,第一本也是写得最好的一本名为《论异端问题的对话录》。
身为大法官的莫尔,在公开场合仍然以国王代言人的面目出现,但他深知他和国王的矛盾是无法调和的。1530年英格兰的贵族和高级教士联名写信给教皇,要他宣布亨利八世与凯瑟琳的婚姻无效,莫尔未在信上签名,他认为凯瑟琳应是国王真正的妻子。他反对在英国进行宗教改革,尽管他也曾对天主教的腐败现象加以抨击,但他主张天主教内部改良,主张用全教会代表会议来限制教皇权力。他认为欧洲应由一个统一的教会来维系,以减少战祸。
莫尔于1532年毅然辞去大法官职务。亨利对于莫尔的不为己用和辜负信任,深感恼怒。但莫尔不愿抛弃自己的信仰以换取亨利的开恩,继续坚持自己虔诚的天主教信念。1533年莫尔写了两本替自己辩护和反驳异端的著作。这时已是流言四起,许多莫须有的罪名加到莫尔的头上。莫尔凭着其崇高的声望和敏捷的辩才,保护了自己。
1533年,亨利八世与凯瑟琳离婚后与安娜·波琳结婚。莫尔拒绝参加安娜·波琳的加冕典礼。次年,议院通过《至尊法案》,宣布亨利八世为英国教会的最高首领,全国臣民都要宣誓承认,莫尔拒绝宣誓因而被关进伦敦塔。
在被囚禁的日子里,莫尔写了《耶稣受难史》,但写到圣餐制的设立时,由于狱中没有精确的参考资料而辍笔。他又另写一部著作,题为《快乐对苦难对话录》,书中点缀着不少圣经的训诫和幽默的趣闻轶事,其中有些情节带有自传性质。
在狱中一年多的时间里,他三次拒绝宣誓,由于他坚不吐露拒绝宣誓的理由,所以无法审判定罪。后来亨利八世的检查官作假证诬告莫尔说过“议会无权宣布亨利八世为教会的最高首领”的话。尽管莫尔据理抗辩,可是陪审团还是一致裁决他“有罪”,应处死刑。在审判他的法官中有新王后安娜·波琳的父亲、哥哥和叔叔。
莫尔被判定为叛国罪,国王将肢解刑从轻改为斩刑。当莫尔得知这一消息后大声说:“求天主保佑我的亲朋,免邀此种恩宠。”这句诙谐语是对亨利八世专制暴虐的嘲讽。在临刑前的五天时间里,他写好了一篇漂亮的祈祷词和告别信。1535年7月6日他走上断头台,临刑前还幽默地对司狱长说:“请帮我上去,至于下来,我自己安排好了。”第二天,莫尔的头被悬挂在伦敦桥上示众。这位伟大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就这样与世长辞了。
伊拉斯莫在莫尔生前和死后都有文字记载这位好友,这些记载反映了当时人们对莫尔的评价。
伊拉斯莫在写给德国人文主义者乌尔利希·冯·胡登的信中,把他的这位伦敦朋友奉为欧洲知识界的楷模。按照伊拉斯莫的描述,莫尔中等身材,白晰的皮肤,浅蓝色的眼睛,生性愉快,衣食朴素,天生爱好友谊,爱好趣味横生的幽默,异国的物品和珍奇的动物也是他特别喜爱的,他有着即席应对的辩才和过目不忘的记忆力,在宗教方面他虔诚而不迷信。
莫尔的噩耗传来,伊拉斯莫为这样一位他赞扬备至的人的死去而深感悲痛。“他的灵魂之纯洁胜过白雪,在英国从来没有过象他这样的天才,而且将来也不可能再有”,伊拉斯莫把他誉为“适合于任何时代的人”
托马斯·莫尔书籍作品
猜你喜欢的书
欧阳修文集
文集,欧阳修著。此文集精选《朋党论》《纵囚论》等欧阳修文章20篇。本书是北宋大文豪、唐宋八大家之一欧阳修的作品选集,欧阳修是中国古典文学史上开创一代文风的重要人物,其作品深入人心,影响深远。本书作者从方便读者阅读出发,甄选欧阳修诗词文赋中的精品,一一加以导读、注释和翻译,该书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欧阳修的文学造诣,是一部简洁、好读的古典文学读物。
徧行堂集
《徧行堂集》是澹归和尚(1614-1680)所作的诗文集。禅师世寿六十有七,僧腊二十有九,所收诗文,大约起于清顺治九年即明永历六年,迄于康熙十九年作者逝世,实乃禅师佛门生涯的完整记录。据故宫博物院文献馆《清代文字狱档案》第三辑,《徧行堂集》数番由乾隆钦定为“语多悖谬,必有毁弃”的禁书,甚至连其墨迹碑石亦不容存世,一律“椎碎推仆,不使复留于世间”。今观集中,并无直接针砭清室的文字,作者生前曾将一些语“涉激愤,不宜广示于人”及“不和平”的内容删除(前集卷二十四《与陈季长太史》),显然已有意回避。但是作为一个明朝遗民,一个旧政权的直臣,淡归诗文中不可避免地会流露出故国之思和家国之恨,所谓“悖谬”文字,当然是指这些内容。除去大量的化缘阐道文字外,今天最值得珍视的是尺牍与记传部分,其中记载抗清赴死的瞿式耜、何腾蛟、张同敞、李元胤、李永茂等人事迹,篇篇“叙述沉痛,凛凛有生气,故犯清廷之忌”
归田琐记
清梁章鉅(1775—1849)撰。八卷。章鉅有《浪迹丛谈》已著录。按“归条”自云,作者“于道光壬辰(1832)引疾解组,虽归而实无田,越四年,奉命复出,又七年,复以疾引退”,“侨居浦城, 养疴无事,就近所闻见, 铺叙成书”,仿欧阳修《归田录》名其书。成书于道光二十四年(1844),凡百二十七条,十一万五千余字。此集即为他随笔中的一种,是他晚年辞官归田之后,于道光二十三、二十四年(1843—1844)写就。全书共8卷,内容相当驳杂。卷1记述扬州的园林坊巷、草木虫鱼以及医药验方。卷2包括书札、寿序、家传、钱法,并记录一些生活琐事。卷3谈论历史人物、碑帖、书法和典章制度。卷4记载福建省人物和科第情况。卷5专记清代前期人物的琐闻轶事。卷6主要记述师友立身行事,兼及读书论学、诗歌楹联。卷7杂记小说、酒食和谜语等,卷8收录作者晚年的日记等。
周易劄记
三卷,明逯中立著。其书是读书笔记一类,多采自他人之说,偶以己意论说。但去取较为精审,以义理为主,至“中孚”诸卦,又参用《易纬》卦气说及值六日七分说。书前为《启蒙集略》,次分上经为一卷,下经为一卷,《系辞》以下为一卷,都不载经文,只标卦名、篇名。《明史 ·艺文志》、《经义考》不著录。原与其奏议合为一书,《四库全书》始分别著录。是书系作者读《易》笔记,不录经文,只记卦名、篇名,分条札记。卷首有《启蒙集略》。第一卷为上经,第二卷为下经,第三卷为《系辞》以下诸传。为说主于义理。
伊川击壤集
北宋哲学家邵雍所著的诗集。共二十卷,诗一千五百余首,收入《四库全书》。该诗集主要是抒发其哲学思想的。朱熹说:“康节之学,其骨髓在《皇极经世书》,其花草便是诗。”(《朱子语类》卷一○○)关于其哲学理论,如《乐物吟》云:“日月星辰天之明,耳目口鼻人之灵,皇王帝霸由之生,天意不远人之情。”这首诗是整个《皇极经世书》的一个缩影,也是邵雍对自然、社会、历史的总看法。从文学上讲,这类诗并没有什么诗的情韵意味,主要反映了邵雍的哲学思想。“身在天地后,心在天地前,天地自我出,其余何足言。”“廓然心境大无伦,尽此规模有几人,我性即天天即我,莫于微处起经伦。”这两首诗集中反映了邵雍所谓的“先天学,心法也,故图皆自中起,万化万事生乎心也”(《皇极经世书·观物外篇》)。从这里又可看出陆王心学的端倪,即陆王的“天地即为吾心,吾心即为天地”与此是一脉相承的,这些诗不过是邵雍哲学理论的诗歌化,其观点与《皇极经世书》的观点相同。该诗集还有一部分是抒发邵雍的乐天安命,安时处顺、自得其乐,不事妄求的人生感受的,其中还包括一些流露出对社会和政治不满的诗篇。如《无酒吟》说“自从新法行,尝若樽无酒”等词句,这些反映了邵雍思想的一个侧面,是全面研究邵雍思想所要了解的。有影印《道藏辑要》本、影印明成化刻本,成化本有集外诗一卷。清光绪间贺瑞麟辑《西京清麓丛书续编》本有补遗一卷。
上清帝七书
第一书。清光绪十四年十月八日(1888.11.11)呈递。请求光绪帝内修政事、讲求变法,慎左右、通下情,以期十年致强,二十年雪耻。是书以大臣阻难,未能上达。第二书,1895年5月2日,康有为邀集十八省一千三百余名举人,联名上书朝廷,向清政府提出变法的建议,史称“公车上书”。第三书。清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六日(1895.5.29)上呈都察院,十一日(6.3)上达光绪帝。详述变法方策,认为欲雪国耻、保疆圉,自应富国、养民、教士、治兵。光绪帝读后,深受感动,立命阁臣誊抄副本数份,发各省督抚会议奏复。第四书,清光绪二十一年闰五月八日(1895.6.30)上呈,力言变法体要及先后缓急之事。是书以顽固派拒绝代呈,未能上达。有上海时务报馆石印本。第五书,清光绪二十四年正月三日(1898.1.24)上呈。请求光绪帝采法俄、日以定国是;集群才而谋变政;听任疆臣各自变法,以举庶政。并告诫说,如再不锐意更张,“恐皇上与诸臣求为长安布衣而不可得矣”。对光绪帝震动很大。第六书,即《应诏统筹全局折》。清光绪二十四年正月八日(1898.1.29)总理衙门代呈。极言“变则能全,不变则亡;全变则强,小变仍亡”之理,继请光绪帝取法日本,全面维新,并提出了全面维新的纲领。故宫档案《杰士上书汇录》存有真本。第七书,译纂((俄彼得变政记))成书呈请代奏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