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烛

李文烛
  • 姓名:李文烛
  • 别名:字晦卿
  • 性别:
  • 朝代:明代
  • 出生地:镇江人
  • 出生日期:
  • 逝世日期:
  • 民族族群:

李文烛,字晦卿,号梦觉道人,镇江人,明万历间人,生平不详。清姚燮《今乐考证》著录其传奇《鸳簪合》一种,黄文旸《曲海目》与王国维《曲录》并见著录,然诸家记载均作“梦觉道人”撰,已佚。还著有《参同契直注》、《悟真篇直注》、《阴符经直注》、《金丹四百字解》、《正续黄白镜》等。李著流传较少,除《正续黄白镜》、《金丹四百字解》尚见于世,《参同契直注》、《悟真篇直注》、《阴符经直注》三种很难一睹真容。

李文烛书籍作品

猜你喜欢的书

三十岁的女人

三十岁的女人

《三十岁的女人》实际上是不同时间发表的六个短篇的组合。第一部分《最初的失误》,原题名《约会》,写于一八二九年末至一八三〇年初。一八三〇年二月十一日,《侧影》周刊登载了其中的片断:《都兰的一瞥》,同年十一月《讽刺》周刊又发表了另一片断:《拿破仑的最后一次检阅》。《约会》的全文,于一八三一年九月十五日至十月一日在《两世界》杂志上发表。一八三一年一月二十三日和三十日,《巴黎杂志》分两次刊登了短篇小说《两次相遇》,分别题名为《蛊惑》和《巴黎船长》,后合并为本篇的第五部分。一八三一年三月二十七日,该杂志又刊登了短篇小说《上帝的旨意》,后成为本篇的第四部分。第三部分《时年三十岁》,原题名《三十岁的女人》,于一八三二年四月二十九日在《巴黎杂志》上发表。一八三二年五月,玛门-德洛奈书屋再版《私人生活场景》时,除收入了《约会》、《三十岁的女人》、《两次相遇》、《上帝的旨意》等篇外,还增加了题为《赎罪》的另一个短篇,后成为本篇的第六部分。在《两次相遇》中,除原有的两个段落(《蛊惑》和《巴黎船长》)外,又补充了描写爱伦娜之死的《教训》。从这一版开始,巴尔扎克已经在酝酿将这几个短篇合成一部长篇,并以玛门-德洛奈的名义,在出版说明中提出此项建议,甚至已为这部长篇设想了一个标题:《女性生活剪影》。

中年

中年

一般提起俞平伯,人们首先就会想到“红学”,都知道他是研究《红楼梦》名世的。其实,早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俞先生就以诗歌与散文蜚声文坛,是新文学早期著名的诗人作家。本书收录了俞先生一生创作的散文精华,看看这位红学大家作为散文家的另一面,也别有风采。 本书共分七辑,收录了俞平伯经典散文62篇。这对于喜欢散文,尤其是喜欢俞平伯散文的朋友是不可多得的个人散文精华集录。

南丰文钞

南丰文钞

十卷。宋曾巩撰,明茅坤选评。坤(1512—1601),字顺甫,号鹿门。归安(今浙江吴兴)人。嘉靖十七年(1538)进士,官至大名兵备副使。文学家、藏书家,曾选编《唐宋八大家文钞》一百四十四卷、《二苏文钞》四十八卷并加评语刊行于此。是本也坤所选编并加评语,红黑二色套印本,盖万历年间所刊。曾巩文10卷,计疏、札、状6篇,书15篇,序31篇,记、传28篇,论、议、杂著7篇。

乐府诗集

乐府诗集

诗总集名。北宋郭茂倩编。浑州须城人。元丰年间任河南府法曹参军。书分一百卷,收录了从不那么可靠的陶唐直到五代时的作品。分十二类:①郊庙歌辞,祭祀用。祭天地、太庙、明堂、藉田、社稷。②燕射歌辞,宴会用。③鼓吹曲辞,使用短箫铙鼓的军乐。④横吹曲辞,用鼓角在马上吹奏的军乐。⑤相和歌辞,是丝竹相和的汉代街陌讴谣;⑥清商曲辞,源出于相和三调(平调、清调、瑟调)。都是古调及曹操、曹丕、曹睿所作。⑦舞曲歌辞,分雅舞、杂舞。雅舞用于郊庙朝飨,杂舞用于宴会。⑧琴曲歌辞,有五曲、九引、十二操。⑨杂曲歌辞,内容不一,兼收并载,故称杂曲。⑩近代曲辞,也是杂曲,因产生于隋唐时代,故称近代。(11)杂歌谣辞,是徒歌、谣、谶、谚语。(12)新乐府辞。是唐代新歌,辞拟乐府而未配乐。或寓意古题,刺美人事;或即事名篇,无复依傍。在排列上,先列古辞,后附文人拟作。于每类作品之前,写有总序,叙述源流;在每种曲辞之中也加上了题解。《四库全书总目》评:“征引浩博,援据精审。宋以来考乐府者无能出其范围。”是最完备的乐府诗集,保存了极丰富的乐府诗,在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有中华书局1979年出版的中国古典文学基本丛书本。

兵书峡

兵书峡

武侠小说。还珠楼主创作。1949年7月由上海正气书局出版第一至四集,第一集封面书名前冠以“续云海一一”,第二集起均冠以“云海后传”;至1950年出版第一二集。全书共二十四回,六十五万字。

包待制智赚生金阁

包待制智赚生金阁

简名《生金阁》。杂剧剧本。元武汉臣作,一说元末明初无名氏撰。四折一楔子,旦末合本。剧写宋蒲州秀才郭成因避百日血光之灾,携妻李幼奴赴京应举。途避风雪于酒店,献三代传家宝生金阁干谒权豪衙内庞勣欲求得官。庞见此物遇风则仙音嘹亮,甚喜,许以写帖推荐;及见幼奴貌美,复邀其夫妇至宅宴会。席间庞令郭舍妻与己,愿为郭另娶;郭不从,庞怒而囚郭于厩,而令嬷嬷劝幼奴就范。嬷深怜幼奴而大骂庞勣凌弱,为庞听见,被投入井中。嬷死前嘱子福童为之复仇。庞又铡郭成,郭头断而不仆,竟提头逾墙而逝。越岁元宵节,庞出游赏灯,忽有提头鬼追逐索命。会开封府尹包拯夜行过此,无头鬼拦道鸣冤。翌日,福童暗导幼奴逃至衙鸣冤。包拯乃置酒邀庞,佯称得西延一稀宝生金塔;庞亦夸己有生金阁,能生仙音。拯赚之出宝比验,而暗令幼奴出堂告发。遂缚庞立斩示众,判其家产分予幼奴、福童各半。剧中庞称“打死人不偿命”,又悬带“金牌铜虎”,宅挂“毡帘”、“烧羊肉”等,皆影射元蒙权豪横行之现实。该剧《录鬼簿续编》著录于“失载名氏”中;《脉望馆钞校本古今杂剧》本未题作者姓名;唯《元曲选》本题“武汉臣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