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陇其

陆陇其
  • 姓名:陆陇其
  • 别名:
  • 性别:
  • 朝代:清代
  • 出生地:平湖新埭泖口人
  • 出生日期:1630
  • 逝世日期:1692
  • 民族族群:

陆陇其(1630—1692),初名世穮,一作龙其,字稼书,平湖新埭泖口人。出身清寒贫苦,然少有大志,勤奋好学,读书躬行实践,以圣贤为榜样。父陆标锡教导陇其说:“居官不入党,秀才不入社,便有一半身份。”又说:“贪与酷皆居官大戒,”为官则要“笃实务本”。陇其秉承庭训,入仕后以正直清廉自励。清顺治十七年(1660),华亭(今金山县)朱泾周茂滨聘陇其为师,以训其子曛。此外,受业者还有赵凤翔、慎徽等,均成为陆氏高足,有名于时。康熙初,回籍设馆于县城北水洞内富户倪钟瑞家,仍以程朱学说教授徒。康熙九年(1670),登二甲进士。康熙十四年四月授嘉定知县。嘉定县政繁赋多俗侈,陇其到任后整顿吏治,抑制豪强,杜绝浪费,铲除恶俗,惠政不可胜记。翌年,左都御史魏象枢荐举补福建按察使缺,而江苏巡抚慕天颜却言其才干不及,应降级调用。县民闻讯,纷至巡抚衙门前要求陆陇其留任,慕天颜不得不再次疏请部议。康熙十六年二月,被诬告“讳盗”罢官,县民大骇,罢市三天。离任时,惟图书数卷及妻织机一具而已。是日,九乡二十都万余男女,执香携酒,争相送行,拥塞道途。后乡民建生祠以为纪念。次年举博学鸿词,因父丧未能应试。康熙十八年,魏象枢应诏举清廉官,上疏论前部议之非,遂奉旨复职,命守丧3年后任用。康熙二十二年,又在魏象枢荐举下补直隶灵寿知县。该县地瘠民贫,役繁俗薄,且灾情不断。他上任后,发粟赈灾,奖励农垦,减免赋税,推行乡约,肃正士风,在任七年,政绩良多,被誉为“天下第一清廉”。康熙二十九年,被九卿荐为学问优良品行可用者,擢四川道监察御史。上疏言畿辅民情,痛斥“藉捐纳以济国用”,要求减轻赋役。因此击中弊端而与权臣冲突不和,次年夏,部议革职。归田后曾讲学于东洞庭山。后在东泖旁筑尔安书院,四方学者群聚门下。一年后卒。墓葬于泖上画字圩。雍正四年(1726),诏谕从祀孔子庙庭,复入祀贤良祠。乾隆元年(1736)特谥清献,赠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


陆陇其在学术思想上以程朱为宗,以“居敬穷理”为要,力辟王阳明为禅学,反对其“致良知”和“知行合一”说,把维护封建伦理道德(即所谓“太极”、“天理”)提高到更重要的地位。因此,后世论者以为自明代薛瑄、胡居仁后,惟陆陇其得程朱理学真髓,与陆世仪(1611—1672)并称“二陆”。著作甚丰,流传较广的有《三鱼堂四书大全》、《续困勉录》、《读礼志疑》、《读朱随笔》、《三鱼堂賸言》、《松阳钞存》、《战国策去毒》、《三鱼堂文集》、《松阳讲义》、《古文尚书考》、《读书志疑》、《卫滨日钞》、《问学录》、《学术辩》、《礼经会元注》、《呻吟语质疑》、《礼编》、《先正一隅集》等。此外,在灵寿县任内总纂《灵寿县志》,当时和后世都视为佳作,其所撰《续祁州志》、《续南皮县志》、《续武县志》、《灵寿志论》、《答傅君惟松修志议》等文,颇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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