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希哲

吕希哲
  • 姓名:吕希哲
  • 别名:字原明
  • 性别:
  • 朝代:宋代
  • 出生地:寿州(今安徽凤台)人
  • 出生日期:1036
  • 逝世日期:1114
  • 民族族群:

吕希哲(1036—1114),字原明,学者称荥阳先生(《直斋书录解题》卷七),寿州(今安徽凤台)人,吕夷简之孙,吕公著长子。少时从焦千之、孙复、石介、胡瑗等学,复与程颢、程颐、张载及王安石父子游,故其学问出于数家之中,又吸收佛道思想,混儒墨于一家。以门荫入仕,吕公著为相之日,不求进取,沉沦下僚,管库近十年。后公著逝世,始为兵部员外郎。元祐时范祖禹荐为崇政殿说书。绍圣间党论起,出知怀州,分司南京,谪居和州。徽宗初年,召为秘书少监,改光禄少卿,出知曹州。旋遭崇宁党祸,夺职知相州,徙邢州。罢领宫祠,羁寓淮泗间十馀年,卒。希哲为人端重有行,晚年名节益高,谪居历阳时不轻与人交,尝赋诗云“行林瓦枕虚堂上,卧看江南雨后山”,清旷闲澹。撰有《岁时杂记》一卷、《吕氏家塾记》一卷,多记东京节物与中原风俗(《直斋书录解题》卷七)。《全宋诗》卷八四三录其诗六首。《全宋文》卷二○一四收其文二篇。事迹见《东都事略》卷八八、《宋史》卷三三六本传。

吕希哲书籍作品

猜你喜欢的书

俳谐文辑佚

亦称“诽谐文”。文体名。隐喻、讥嘲、调谑或噱笑一类作品的通称。“俳”又作“诽”。《隋书·经籍志》录有袁淑《俳谐文》十卷,现仅存《鸡九锡文》、《驴山公九锡文》等5篇。宋代叶梦得《避暑录话》:“韩退之作《毛颖传》,此本南朝俳谐文《驴九锡》、《鸡九锡》之类而小变之耳。俳谐文虽出于戏,实以讥切当世封爵之滥。”与今天的“幽默讽刺”之文类似。此文体主要以讽刺手法讥刺社会生活现象。

鼎录

一卷。南北朝时期陈朝虞荔撰。虞荔,字山披,谥曰德,会稽余姚(今浙江余姚县)人,生卒年不详。梁朝时曾为中书舍人。陈文帝时召为太子中庶子,领大著作。因其母死于侯景之乱,由是终身布衣蔬食,不听音乐,受到文帝器重。《鼎录》为记载陈代以前历朝帝王、大臣所铸各种鼎类之书。记载从黄帝至陈宣帝所制之鼎,凡四十九事。简略记载制鼎之帝王,制鼎之时间,鼎之形状,所用材料,鼎之名称,鼎上所铸文字及字体,有的还记载了鼎所藏之处。记载臣下所制之鼎,从姜太公至东晋王羲之,凡二十九事。只记载大臣的姓名、官职,鼎名,少数记载了制鼎原因,也不过只言片语。该书旧题虞荔为梁人,考《陈书》列传知其为陈人。其书序文所记夏鼎,应在黄帝条之后,疑为不识者移之书前而作序,可见此书流传既久,屡经窜乱,真伪已不可辨。又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别出吴协《鼎录》一条,经考证,疑吴协可能因与虞荔字形相近而误。现存 《汉魏丛书》本、《秘笈》本、《群芳清玩》本、《龙威秘书》本、顾氏《四十家小说》本、《四库全书》本。

采菲录

《采菲录》,副题“中国妇女缠足史料”,共六册,初编、续编由天津时代公司于1936年1月、2月印行,三编、四集由天津书局于1936年12月及1938年2月印行,1941年又有新编和精华录问世。全书收集缠足史料、品莲文学、禁缠放足运动资料、政府法令、宣传文章、时人心得种种,并附有大量照片和插图,是至今为止整理汇编缠足史料最为齐全的著作,相信也是空前绝后的一部著作。当时,国民政府虽然已经出台禁止缠足的法令,但社会上对于缠足、禁足仍有相当争议,昔日以缠足为文明,今日以缠足为丑恶,如此天翻地覆,且放足一事关涉亿万妇女切身利益,社会舆论的激烈程度可想而知。姚灵犀有志气提倡讨论,收罗资料,更有勇气编印成书,留存历史,在惯于道德杀伐的中国,称得上见识与胆识兼备了。

尚书地理今释

一卷。清蒋廷锡(1669-1732)撰。廷锡字扬孙,号西谷,一号南沙。江苏常熟人。清代经学家、文学家。康熙举人,赐进士,官至文华殿大学士。廷锡秉公执政,革除种种弊端,参赞机务,缜密周详,少工诗,善画花卉,为“江左十五子”之一。卒谥文肃。着述除《尚书地理今释》之外,尚有《青桐轩集》、《秋风集》、《片云集》等。此书考证《尚书》山川地理,于前儒旧说多所驳正,言之有据,持之有故。如《尧典》“宅嵎夷”,据《后汉书》将嵎夷定为朝鲜,正薛季宣、于钦之误;“宅西”,据黄度《尚书》说,不限以一地,正徐广《史记》注之误;“厘降妫汭”,据孔安国传、陆德明《释文》之说,正《水经注》妫汭二水之误。《舜典》“恒山”,据浑源、曲阳之道里远近,正《汉书·地理志》上曲阳之误;“荥波既猪”,据傅寅之说,正孔传荥波分二水之误。又蔡沈《书集传》释《禹贡》,颇多乖误,此书亦多予纠正。此书引据充分,考证精核,其说解多有可资参考者。此书有《泽古斋丛抄》本、指海本、《皇清经解》本、《借月山房汇抄》本、《昭代丛书》本等。

四书通旨

元朱公迁(字克升)撰。六卷。是书之例取《四书》之文,条分缕析,以类相从,凡为九十八门,每门之下,又以语意相近者,联缀列之。如天、天地;命、性;仁、义、礼、智、信;德,道德;中、中和、中庸;知、行等等,而一一辨别异同。各以右明某义云云标立言之,如“维天之命,于穆不已,盖曰天之所以为天也”(《中庸》第二十六章)。曰“右以理言在天之天也”。“浩浩其天”(《中庸》第三十二章),曰“右以理言在人之天也”。每一门中,又将语意相近的连结一起,一一辨论其异同。对四书中天人性命,道德学问多有阐发,但明以来说四书的人少有征引,此本为《通志堂经解》刊本,疑非朱公迁原本。

拔陂菩萨经

后汉录失译人名,亦即《大方等大集贤护经》。文来未全。梵语拔陂。此翻贤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