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忠

- 姓名:熊忠
- 别名:字子中
- 性别:男
- 朝代:元代
- 出生地:元初昭武(今福建省郡武县)人
- 出生日期:
- 逝世日期:
- 民族族群:
熊忠,生卒年不详,元代音韵学家。字子中,元初昭武(今福建省郡武县)人。曾作黄公绍门客。后为黄氏《古今韵会》撰写举要,名为《古今韵会举要》,三十卷。此书以宋代黄公绍《古今韵会》为基础,删繁举要,补收遗缺。全书分一百零七韵,每韵中以三十六字母排列字头。根据实际语音,所收字都按 “雅音”重新分韵定名,为把 “东”、“冬”、“锺”重新分为 “公”、“弓”、“雄”三类。入声韵韵尾的界限被打破,三种塞音韵尾常归在同一“字母韵”。此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中古音到近古音的过渡,是研究语音史的重要资料,对文字、训诂、校勘学也有参考价值。
熊忠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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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净明院真师密诰
灵宝净明院真师密诰,撰人不详。盖为宋元净明道道书。收入《正统道藏》洞玄部方法类。内称本篇为「天枢院录事罗照先」所奉真师密诰。其内容有三:一为真师批准净明院周演教真公等人九祖六亲之仙职;二为祖师降旨传付后学灭邪符咒;三为祖师降旨传付神仙辟谷服柏叶方。全篇似为道士扶乩所得神仙秘诰。
白骷髅
《白骷髅》是民国作家还珠楼主所著的一部长篇武侠小说,全书共八章。
还冤志
原称《冤魂志》,亦名《还冤记》、《还魂记》,别称《冤报记》、《北齐还冤志》等。隋颜之推撰。原三卷。今本一卷,三十六条。取材于经史纪事,兼及当代事件传闻,历叙西周至隋人物与世事片断,皆以冤屈鬼魂复仇或为恶者受惩为结局。旨在扬善抑恶,阐扬戒杀好生,因果报应之说。历代史志均有著录。《崇文总目》小说家作 《还冤志》三卷,《文献通考》、《直斋书录解题》作 《北齐还冤志》,殆因旧本之首题北齐黄门侍郎颜之推撰,遂误以冠于书名之上。《太平广记》引作 《还冤记》。《还冤记》、《冤魂志》、《还冤志》实即一书,今本均为一卷。
瓜庐集
诗别集。宋薛师石著。一卷。师石隐居不仕,筑屋会昌湖西,题曰“瓜庐”,因以名集。师石去世后,其子薛峻于淳祐丙午(1246)刻以行世。今有鲍廷博知不足斋影抄《南宋八家集》本、《四库全书》本、民国冒广生《永嘉诗人祠堂丛刻》本。卷首载赵汝回序,集后附录《四灵留题奉赠薛景石瓜庐》及曹豳跋语。《南宋八家集》、《永嘉诗人祠堂丛刻》本还附有王绰《薛瓜庐墓志铭》及刘植跋语。
登徒子好色赋
先秦辞赋。旧题战国楚宋玉作。见于南朝梁萧统编《文选》卷19。其序写登徒子在楚王面前,毁谤宋玉好色。楚王要宋玉:“有说则止,无说则退”。宋玉表白自己无此事,反证登徒子好色。他为自己辩解的一段文字非常精采:”天下之佳人,莫若楚国;楚国之丽者,莫若臣里;臣里之美者,莫若臣东家之子。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肥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然此女登墙窥臣三年,至今未许也。”先以层层递进的手法,推断“臣东家之子”是天下佳人;再以不能增减其身段和不用著施粉朱,以说明其是天生丽质;然后运用恰当比喻,呈现美女形象。这样的绝色女子“登墙窥臣三年,至今未许”,作为画龙点睛之笔,突出了宋玉为自己辩白的力量。宋玉进而反证登徒子好色。这时,秦章华大夫又出来称赞郑、卫等地女子,其“不待饰装”之美更盛。因而使楚王称善,宋玉遂不退。李善在为《文选》作注时说,这篇赋“假以为辞,讽于淫也”。《登徒子好色赋》是影响相当大的作品,以致后来“登徒子”竟成为好色之徒的代名词。但对于本赋是否为宋玉所作,历来就有许多不同意见。
两朝纲目备要
《两朝纲目备要》16卷,作者佚名。此书是一部编年体的史籍,起自宋光宗绍熙元年(1190),迄止宋宁宗嘉定十七年(1224),共记两朝35年间事。南宋另有一部不知作者的《中兴两朝纲备要》18卷,记高宗、孝宗两朝事,而这部《两朝纲目备要》原名本作《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即续《中兴两朝纲目备要》,只因《永乐大典》所收此书没有“续编”2字,《四库全书》又是从《大典》中辑出来的本子,所以也不称“续编”,于是《四库全书》著录的这个书名以后就成了通称,其原名渐不为人所知。这两部佚名的《纲目备要》,其体例、格式、史笔以至最初的板刻都一致无二,因此它们很有可能是出自同一个作者之手。由于宋人记载高宗、孝宗两朝历史的著作较多,所以《中兴两朝纲目备要》就远不如《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受人重视。此书虽不知作者,但为宋人所撰则无疑,书中凡遇“昀”字就注为“御名”(宋理宗名赵昀),第12卷嘉定三年五月附记理宗朝追赠朱熹官职,下及淳祐元年(1241),据此可知其书大略作于理宗后期。作者当时尚能看到宋朝实录、国史,因此书中所记大多可信,虽然内容较为简略,但仍可补《宋史》之不足。此书还间杂议论,一部分是作者自己的评议,一部分取自李心传的《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四库提要》称其“叙次简明,议论亦多平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