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应泰

谷应泰
  • 姓名:谷应泰
  • 别名:字赓虞,号霖苍
  • 性别:
  • 朝代:清代
  • 出生地:丰润(今属河北)人
  • 出生日期:1620
  • 逝世日期:1690
  • 民族族群:

谷应泰(1620-1690年)清直隶丰润(今属河北)人,字赓虞,号霖苍。顺治四年(1647年),进士及第,历任户部主事、员外郎等职。顺治十三年(1656),于提督浙江学政佥事任上,延揽学者,搜集史料,编撰《明史纪事本末》,并创立湖山书院。性嗜博览,工文章。参与者有张岱、陆圻、徐倬、张子坛等人, 于顺治五年(1648年)成书。并创立书院于湖山之巅。十五年,全书告成刊行。两年后遭御史董文骥弹劾,指斥书中有不利清朝言辞,审查后,并未发现犯禁语言,故未受惩处。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逝世,时年70岁。除《明史纪事本末》外,尚著有《筑益堂集》。

谷应泰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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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八白易传[标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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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八白易传》,十六卷。明叶山撰。叶山字八白,里籍不详。据作者自序;十岁始读《周易》,越十年能压学究语。嘉靖二十二年(1543)从鹿田精舍见杨诚斋(万里)《易传》而读之,因自著《八白易传》十六卷,然属未定之稿,以后反复修改,叶氏有《重改易传序》二篇、《改录易传序》一篇可证,至嘉靖三十九年定稿誊清,藏之石匮,可见其为学之不苟。此书专释六十四卦卦辞、爻辞,对《彖》、《象》、《文言》等《十翼》没有涉及。大旨以《诚斋易传》为主,出入子史,佐以博辨,实为借《易》以言人事,非尽为经义而作。其体例先列卦辞、爻辞原文,再加“叶子曰”三字进行解说。《四库全书总目》谓此书所言“往往可以昭法戒”。
有《四库全书》本。

洞玄灵宝定观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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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尊告左玄真人曰:夫欲修道,先能舍事。外事都绝,无与忤心。然后安坐,内观心起。若觉一念起,须除灭务令安静。其次,虽非的有贪着,浮游乱想,亦尽灭除。昼夜勤行,须臾不替。

桧亭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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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诗别集。9卷。丁复撰。《四库全书》曾据浙江鲍士恭家藏本编入别集类。元顺帝后至元年间,丁复的女婿把丁复的诗作汇辑成帙,由于丁复寓居金陵时,宅院中有两株古桧,所以本集名为《桧亭集》。丁复门人李谨之又曾陆续搜集丁复诗作,编为《桧亭续集》(或称《桧亭后集》)。这两种诗集都未见传本。元顺帝至正十年(1350)南台御史张惟远据以上两集编成9卷本,刊于集庆学舍,《四库全书》本就是元刊9卷本。《桧亭集》善本尚有几种清抄本,一般又据明人偶桓编的《乾坤清气》补入丁复诗十余首。卷首有元顺帝后至元五年(1339)李桓序,后至元六年李孝光序,至正四年危素序,至正十年杨翮序。卷1为四言诗,卷2为五言古诗、联句(仅1题),卷3为七言古诗,卷4为五言长律,卷5为五言律诗,卷6为五言绝句,卷7为七言长律,卷8为七言律诗,卷9为七言绝句。丁复较擅长七言诗,七言古诗、律诗几乎占全书篇幅的三分之二。丁复的诗较少雕琢,而意趣超然,可惜《桧亭集》所收主要是他晚年之作。

胜国纪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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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野史,民国鵬九撰,鹏九生卒年不详。生平履历不详。胜国,亡国也。灭人之国曰胜国,言为我所胜之国也。左氏曰:胜国者,绝其社稷,有其土地。民国人收录清代野史六十四则。收入清朝野史大观。

明臣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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咒魅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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