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伯大

王伯大
  • 姓名:王伯大
  • 别名:字幼学
  • 性别:
  • 朝代:宋代
  • 出生地:福州长溪(今福建霞浦)人
  • 出生日期:?
  • 逝世日期:1253
  • 民族族群:

王伯大(?-1253),字幼学,号留耕,福州长溪(今福建霞浦)人。嘉定七年进士。历主管户部架阁文字,迁国子正、知临江军,赈荒有法。迁国子监丞、知信阳军,改知池州兼权江东提举常平。端平三年,召为尚右郎官,迁右司郎官,试将作监兼右司郎中,进枢密副都承旨兼左司郎中。出知婺州。迁秘书少监,拜司农卿,复为秘书少监,进太常少卿兼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迁起居舍人,升起居郎兼权刑部侍郎,论罢,提举太平兴国宫。淳祐四年,迁吏部侍郎兼权中书舍人、兼侍读。除刑部尚书。七年,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八年,拜参知政事。为监察御史陈垓论罢,出知建宁府。宝祐元年卒。伯大立朝直谅,论时政、边事,曲尽事情。《梅诗话》载其《赠戴石屏》,有“诗老相过鬓已星,吟魂未减昔年清”之句,与江湖派诗人有往来。《诗家鼎脔》选其《丹青阁》,有云:“市声一段隔秋水,桥影半空横夕阳。挺挺霜筠排壑立,涓涓石溜引山长。”寄情物外,琢对精巧。《全宋诗》卷三○○八录其诗四首。文收入《全宋文》卷七四二○。事迹见《宋史》卷四二○本传。

王伯大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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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乐美

莎乐美

《莎乐美》是英国唯美主义作家奥斯卡·王尔德于1893年创作的戏剧。莎乐美的故事最早记载于《圣经·新约》中的《马太福音》,讲述了莎乐美听从母亲希罗底的指使,在为希律王跳舞后,要求以施洗者约翰的头颅为奖赏。王尔德的《莎乐美》虽然是采用了《圣经》中莎乐美故事的框架,但是作者彻底改变了故事的原意,融入了自己的唯美主义叙事手法,表达“爱”与“美”、“爱”与“罪”的唯美理念。莎乐美是希罗底(希律王的第二任妻子)的女儿,希律王(巴勒斯坦伽里黎的统治者)的继女。其母因施洗约翰指责她通奸,阻止希律王娶她为妻,而对施洗约翰怀恨在心。遂将莎乐美作为其复仇工具,指示她以跳舞取悦希律王,以换取圣人的人头。 不久,希律王难以控制他的感情,对继女莎乐美产生迷恋。而莎乐美自己对圣人施洗约翰的爱被遭到拒绝后,因爱生恨,在为希律王跳七重纱舞时乘机索要圣人的首级,最后亲吻其头颅。最后,莎乐美得到了与圣人相同的命运,被处以死刑。

续释常谈

续释常谈

一卷。宋龚颐正撰。龚颐正字养正,本名敦颐,因避讳改。处州遂昌(今浙江遂昌县)人。光宗时为国史院检讨官。另著《芥隐笔记》一卷。是书为《释常谈》之续篇,辑录范围颇广泛,遍及经史子集、诗词及笔记小说等。文字较简洁,只引原文,不释义,亦不辨析出典。

新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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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文言笔记集。8卷1058则。易宗夔著。1918年北京易宅铅印本。卷首有作者《自序》及本书《例言》。卷末有蔡元培《跋》。1982年上海书店据1918年本加以影印。作者《自序》称自幼喜读刘义庆《世说新语》,长而“广交海内贤豪,习闻掌故”。有感于清代轶事作品中“斟酌群言足谐雅俗之作”不多,而且辛亥革命前后的事迹“亦鲜完书”,所以仿《世说新语》的体例,从100多种书籍中收集资料,剪裁繁芜,加以修饰,分为36门,分别记述清初至民国初年一些人物的事迹。所写人物,“品必取其最高,语必取其最隽,行必取其最奇,重事实而屏虚谈,有臧贬而无恩怨”(《自序》)。“持论务趋平允”,对革命者的诋毁之词,“一为廓清之”;对歌功颂德、怪诞离奇、幽冥果报之说,概不采录。并以夹注形式附加人物小传,“注载姓名里居官爵事略”(《例言》)。蔡元培在《跋》中给予很高评价,认为“多与正史相发明”。这是一部较有价值的轶事小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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