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循

- 姓名:汪循
- 别名:字进之,号仁峰
- 性别:男
- 朝代:明代
- 出生地:徽州休宁人
- 出生日期:1452
- 逝世日期:1519
- 民族族群:
汪循(1452-1519),字进之,号仁峰,徽州休宁人。生于明景泰三年(1452年),卒于正德十四年(1519年),终年68岁。汪循出生于一个贾儒家庭,从小受家学影响。其父汪竹山:“勤学问,平居间,默不妄言笑,如不惠者,至于人评论古今则谈锋莫敌。……训课子孙……酷嗜吟咏,兴到辄有所作,所居山多竹,音以自号门人尊之为‘竹山先生’。”在父亲的影响下,汪循“在永嘉时,尝就守官箴以养志,公乐之,终日处一小楼,翻阅经史”,所以,汪循“十五能文词,既冠游邑庠,锐志求道,不以举业自局”。汪循领悟五经之理,对圣贤之学颇感兴趣,“取六经,四书及《伊洛渊源》、《遗书》、《语录》诸书读之”。汪循生性刚正不阿,嫉恶如仇,能够“观史则法其善行”。曾游庄定山之门“若有所得,及登定山先生之门,所见益精,尝以书寄先生”。人京师以后,又听闻白沙先生讲道于东粤,即前往见而力不能与。凡遇天下有德望的圣贤之士,张东白、李西涯、谢方、程篁墩诸公素为知己,“皆以书谒求教诸公皆以远器期之”。王瓒《顺天府通判仁峰汪君墓碣铭》中载,“君尝及定山庄先生之门,而与李西涯、谢方石、程篁墩诸公,上下其讨论,造诣渊深,识见宏廓”,并且提到汪循“为诗若文,皆以明道救时不尚葩藻,朱陆异同之辨尤能折以独见”?。他极力反对王阳明“妄诋朱子”。此举可以体现汪循在学术上是维护朱子之学的。汪循其学“以涵养践履为实,立身行道,生死不移”。这也体现了当时在程朱理学影响下所形成的徽州地区学术的基本形态和优良传统。汪循弘治丙辰九年(1496年)登进士,为永嘉令。他在任极力贯彻实行《吕氏乡约》,“毁淫祠几尽”,创建鹿城书院。当地先哲“凡忠节理学,皆表彰之”。汪循为政,诚信、爱民,曾经担任过永嘉知县、玉田知县及顺天通判。正德初,面对内忧外患,汪循向朝廷提出了《陈言外攘内修疏》和《论裁革中官疏》两疏,提出了具体的“外攘内修十策”,言语恳切,朝议非常重视。但是由于当时朝中有宦官刘瑾擅权,汪循“乱政复上裁”,结果总是毫无音讯。所以汪循心灰意冷,决意辞官归隐,奉养父母。此后十多年,不曾与郡县官员有任何往来。刘瑾失势后,朝廷决定再次起用汪循,当吏部官文到达徽州后,当地郡守督促汪循上路,但是汪循称病极力推辞,不愿再去参政,最后终老于家,享年六十八岁。汪循为师“务关世教,折古今人物,不轻许可”。与当时一般儒者空言说教大不相同。他对后学者非常提携,对从游者常常根据其资质的不同,循循善诱,加以引导,将自己的所学传授于人,同时对自己的思想传播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在《仁峰文集》外集卷二中,可以看到其门人范尚敬评价其先师:“公之学,圣贤是诗;公之志,希文是期;公之行,金石其坚;公之名,信史其传。”汪尚和称“公学造明诚气克天地”。其外甥黄湘也是其门人之一,称赞汪循“天民才伟,气熊学粹,行醇道无,深而不探,理无微而不穷,怀仁负义,践孝履忠……崇正学表忠节作士气、后民生、弭盗贼、挽浇俗,而使之淳”。汪循一生著书有《仁峰文集》、《存正学辩》、《帝祖万年金褴录》、《目录》。
汪循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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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大纲
全称“国民政府建国大纲”。1924年1月23日孙中山起草并提交中国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审议,同年4月12日公布。共25条,具体规划了“革命的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以建设中华民国”的方案。主要内容: (1)提出三民主义是立国之本,并对其内容予以诠释。指出建设之首要在“民生”,政府当尽力满足全国人民“食衣住行”的四大需要。政府当努力提高人民的政治知识能力,使他们得以行使选举权、罢官权、创制权、复决权等“民权”。“对于国内之弱小民族,政府当扶植之,使之能自决自治”,对外敌之侵略,政府当抵御之,并且要及时修改与各国签订的条约,恢复中国的国际平等和国家独立。(2)将“军政”、“训政”、“宪政”确立为建立中华民国的3个时期。指出:军政时期,政府主要任务是:“用兵力以扫除国内之障碍”,并且要宣传三民主义,“开化全国之人心”。训政时期,政府主要在于派经过训练考试合格人员,帮助全国各省的每个县,实现完全自治,“凡一省全数之县,皆达完全自治者,则为宪政开始时期”。宪政时期,政府首先要设立“五院”,即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同时以大纲为依据,并结合训政、宪政时期的经验,由立法院拟订宪法草案,向全国民众宣传。宪法颁布之后,中央的统治权即由国民大会行使。国民大会对中央政府官员有选举权、罢免权,对中央法律有创制权、复决权。孙中山最后指出“宪法颁布之日,即为宪政告成之时,而全国国民,则依宪法行全国大选举。国民政府则于选举完毕之后,3个月解职,而授政于民选之政府,是建国之大功告成”。这种宪政分段实施的主张,本质上是资产阶级的宪政观,不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因此,这个建设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方案,未能得到完全贯彻实施。
呻吟语译注
明哲学家吕坤著,为其哲学代表作。全书共六卷,前三卷为内篇,后三卷为外篇。书中明确表述了唯物主义气本论思想,认为“气”是世界的本源,“宇宙内主张的万物的只是一块气”(卷一),“天地万物只是一气聚散,更无别个”(卷四),一切有形的事物都是“气”的“凝结”,即聚的状态。强调“气”的永恒性,“气无终尽之时,形无不毁之理”(卷一),认为“气化”无“一息之停”,若气之“瞬息不续”,则乾坤毁,荣枯决,生机绝。在道器、理气关系上,认为“气即是理,理者,气之自然者也”(卷一)。道寓于器,道器不相离。“道器非两物,理、气非两件。成象、成形者器,所以然者道。生物、成物者气,所以然者理。”(卷二)在天人关系上,反对天人感应论,强调物理规律的真实性、必然性,重视掌握必然性,提出必然和偶然的范畴。“大气数有一定的,有偶然的,……无道、物理、人性、自然如此,是一定的。星殒、地震、山崩、雨血、火见、河清,此是偶然的。”(卷四)主张“任自然,夺自然”。人应当顺应自然,提出“造化尚听命于自然”的命题。(物理)并强调人们应当发挥意识的能动作用,去驾驭自然,努力进取,去实现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目的。“天地全不张主,任阴阳,阴阳全不摆布,任自然。世主人趋避祈禳,徒自苦耳。其夺自然者,唯至诚。”(卷四)书中还批评了宋儒的“生知”。认为“学问二字,原自外面得来”。“学问之事,则皆古今名物,人人而学,事事而问,攒零合整,融化贯串,然后此心与道,方浃洽畅快”(涵养)人性论上认为善与恶均是人的本性,“义理之性有善有恶,气质之性有善有恶,气质亦天命于人而与生俱生者,不谓之性可乎。”(性命)有万历二十年(1592)刊本、吕坤晚年又将此书删补为《呻吟语摘》三卷。
吴都法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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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山法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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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无生方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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