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坦

王志坦
  • 姓名:王志坦
  • 别名:字公平,号淳和子
  • 性别:
  • 朝代:元代
  • 出生地:相州汤阴(今属河南省)人
  • 出生日期:1200年
  • 逝世日期:1272年
  • 民族族群:

王志坦(1200年-1272年)字公平,号淳和子。金元时相州汤阴(今属河南省)人。高鸣《崇真光教淳和真人道行之碑》载,志坦十九岁出家,师事华阳宫道录卢柔和尊师。元光二年拜渴丘长春于宣德。正大五年闻清和宗师驻燕京,往参礼之。未几,迳入金坡山中修炼,木茹涧饮,十余年不出山,远近乡里均称「金坡王先生,有道之士也」。元太宗十六年真常真人招之为大度师,并从真常北上参受三洞秘箓,以祈禳诃禁,济人疾病。皇太后留居阙庭达六年之久。后至燕都,为教门都提点。宪宗元年真常真人祀岳渎,以志坦为辅行。三年(1253年)上问养生之术,对曰:「此山林枯槁之士所宜,非天子急务也。天子代天理物,当顺天心,与民兴利,则天降之福寿矣。」因奏为国修黄箓大醮,上大喜,诏设醮于长春宫。至元元年燕人杨提领建环庵于私第,迎礼志坦居之。七年(1270年)志坦袭位,加「崇真光教淳和真人」称号。志坦美仪观,爱读书,尤喜性理之学,度门弟子数千人、建观堂数百座。著述有《信心录》、《六牛图》等传于世。至元九年(1272年)病逝于长春宫,享年七十三。事又见《甘水仙源录》卷七。

王志坦书籍作品

猜你喜欢的书

曾国藩传

《曾国藩传》是国内首次原版引进的由西方学者撰写的曾国藩传记。 面对横扫大清的太平天国运动,曾国藩白手起家创建湘军,于重重危难中摸索出治军之策、战阵之法,以其韬略智慧历时11年终获胜利。之后,在直隶总督任上他主持处理了影响深远的天津教案,并且力主整肃朝政,选拔新型官员,倡导洋务运动。 黑尔博士采用近200种亲历者资料,着眼晚清民政、军事的颓败大局,生动讲述了曾国藩出将入相的非凡一生。

金火山

《金火山》(Le Volcan d’or)是法国著名作家儒勒·凡尔纳的作品,写于1899~1900年;在儒勒·凡尔纳死后,该作品被米歇尔·凡尔纳改写后于1906年发表。而儒勒·凡尔纳的原稿一直到1989年才出版。蒙特利尔的两兄弟萨梅·斯吉姆和本·拉德尔从死去的舅舅那儿得到了一份遗产——一块在克朗代克的采金地,并得知有一家公司欲购买这块采金地。可当他们到达克朗代克首府道森城才得知,由于边境问题,采金地的交易还没有结果。于是,本决定先在采金地上进行开采。可正当开采卓有成效时,一场地震使他们失去了采金地和到手的黄金。在一次打猎中,萨梅救起了一个采金人。在这个采金人即将死去时,他将一份遗产——一座位于北冰洋岸边的金火山留给了母亲和本。为了金火山那唾手可得的黄金,两兄弟和采金地工头、在去道森城路上认识的向导、领航以及15名加拿大人一起上路了。当他们到达金火山时,却发现金火山一直冒着烟,却迟迟不喷发。于是本决定开一条通道把水引入金火山,诱使其喷发。

台游日记

清朝光绪年间,官员蒋师辄,应台湾巡抚邵友濂的邀请,前往撰修"台湾通志"。在游历台湾时,蒋氏将其所感受到的台湾风土人情,环境景观,社会政治、经济、文教等状况记载下来,写成了这部《台游日记》。本书(一册一四一面八四、六○○字)分四卷,蒋师辙撰。师辙字绍由,江苏上元人。少负隽才,与兄师轼称「金陵二蒋」。清光绪十八年初,应台湾巡抚邵友濂之聘,于三月二十日抵台,至八月二十一日离去,留台仅六阅月(是年六月加闰);初则襄校台南、台北试务,嗣于四月间受台湾通志局总纂约。惟因与志局提调陈文騄(台北府知府兼)有所龃龉,迟迟未能开局,遂辞归。有谓「台湾通志」系由蒋师辙纂,实非。「日记」起于二月六日启程赴台,迄于九月二十五日返抵家乡。其间记绸缪「通志」事,有拟「采访凡例」、撰「修志八议」等项。余如记日与宦台人士交往以及耳目所接,尤为研究当年台湾政情之最佳史料。

内经难字音义

医经著作。1卷。清陆懋修(九芝)撰。刊于光绪十年(1866年)。陆氏于医学外,复长于音韵训诂之学。鉴于《内经》诘屈难读,且有一字一病、一字一治而难以理解、精究其义者,若置而弗读则所失必多。遂着重于《内经》中难字音义之训释,尤究心于形声通假字之诠释、训诂。如《素问·平人气象论》:“前曲后居”,陆氏据《汉书·郅都传》注谓“居与倨同”;《痿论》“主闰宗筋”则据徐楚《金繫传》谓“闰当作烦撋解”。凡此,均非王冰旧释所能及。此书先注《灵枢》,后注《素问》,引古注以证字义亦不拘古注之先后,只求易辨而已。现存《世补斋医书前集》本。

详刑公案

全称《鼎镌国朝名公神断详刑公案》,简称《详刑公案》。白话短篇小说集。题“京南归正宁静子辑,吴中匡直淡薄子订”。八卷四十则。分类编辑的公案故事,计分人命、奸情、婚姻、奸拐、威逼、除精、除害、窃盗、抢劫、强盗、妒杀、谋占、节妇、烈女、双孝、孝子十六类。每类一到九个故事不等。如“苏县尹断光棍争妇”:金华府金华县潘贵一,娶妻郑月桂,夫妻带着未足岁幼儿为岳家庆寿,月桂在船上喂乳,光棍洪昂偷看了其乳下有黑痣。下船时,洪昂便说月桂是其妻,以左乳下黑痣为证。丘知府以此为据判月桂为洪昂之妻。新任金华知县苏万民,见三人在府前啼哭,带进重审,潘、郑二人所言家庭状况、父母年岁、成亲年月均相符。故判洪昂无故强占人妻,责打四十刺配塞外充军。有明南闽潭邑刘氏太华刊本。

楞严经文句

楞严经文句,十卷,明智旭撰述并后序,道昉参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