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相

- 姓名:王相
- 别名:
- 性别:男
- 朝代:清代
- 出生地:
- 出生日期:
- 逝世日期:
- 民族族群:
王相 ,约生活于清朝康熙年间。 编辑和注释过多部启蒙书籍,如《千家诗》、《三字经》之类,刻印流播。著有《三字经训诂》1卷、《尺牍嘤鸣集》12卷、《百家姓考略》等。 《四库》总集类存目四著录了他的《尺牍嘤鸣》一种,事迹无考。其所注《三字经》、《百家姓》、《增订广日记故事》,现已成为社会上通行的版本。他又把其母刘氏所著的《女范捷录》与《女诫》、《女论语》、《内训》三书合编为《女四书》,为当时女子之必读教科书,流传所及,遍布全国,声势达于近代。书今存。收入《女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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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口甘口
本书是周作人的杂文集,收录杂文21篇,包括《苦口甘口》、《梦想之一》、《论小说教育》、《武者先生和我》、《遇狼的故事》等。本书曾于1944年11月由上海太平书局出版。本书是继《药堂杂文》之后的作品,在写作风格上也秉承了《药堂杂文》的特点。本书中,作者开始对读书进行一种回忆,进入了一个“总结时期”,因而收录的文章中有不少谈论思想问题的文章。同样,本书也延续了其一贯的怀念故人,抒发读书之所感的风格。
鲁大夫秋胡戏妻
元杂剧剧本。简名《秋胡戏妻》。石君宝撰。旦本。秋胡戏妻故事首载汉代刘向的《列女传》。鲁秋胡纳妻5日而宦游,5年始归。未至其家,见路旁有美妇人采桑而悦之。始以言挑之,继以金诱之。女未为所动。至家,乃知为其妻。妻污其行,投水而死。《西京杂记》亦有内容大略相同的记载。元杂剧《秋胡戏妻》即据此敷演而成,但故事情节有所改动。秋胡婚后3日就被勾去当兵。其妻罗梅英在家替人缝联补绽,养蚕择茧以供奉婆母。10年后,当地土豪李大户造谣说秋胡已死,并以向罗父讨债相要挟,要娶梅英为妻。罗父屈服而许婚。当李大户前来迎亲时,被梅英“劈头劈脸”地打了一顿,义正词严地拒绝了这门亲事。不久,秋胡因屡立军功,官至中大夫,请假回家省亲,于桑园遇梅英,但因分别日久而不识。秋胡见采桑女貌美,便以言语挑逗,遭到梅英拒绝。继而又金饼引诱,又被抢白一顿。秋胡竟然一不做,二不休,要打死梅英。梅英因呼叫得脱。秋胡至家,梅英发现适才调戏自己的竟是一别10年的丈夫,痛斥了他的丑行,坚决要求拿到一纸休书而离去。时值李大户带“狼仆”前来抢亲,被秋胡的随从拿下送官。最后梅英在婆母的以死相劝下,才认了丈夫。此剧女主人公罗梅英的形象,刻划得相当成功,她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劳动妇女。她敢于违抗母亲“顺父母言,呼为大孝”的说教,拒绝和李大户成亲。在遭到秋胡的调戏时,她敢于蔑视权势金钱,使她在元杂剧妇女形象中别具一格。后来的京剧《桑园会》即据此剧改编。现存主要版本有《元曲选》本。
弘光朝伪东宫伪后及党祸纪略
呜呼,自古南渡灭亡之速,未有如明之弘光者也!地大于宋端,亲近于晋元,统正于李,而其亡也忽焉!其时奸人或自称太子,或自称元妃,妖孽之祸,史所载如此类亦间有,而不遽亡者,无党祸以趣之亡也。党祸始于万历间,浙人沈一贯为相,擅权自恣,多置私人于要路;而一时贤者,如顾宪成、高攀龙、孙丕扬、邹元标、赵南星之属,气节自许,每与==相持。而高、顾讲学于东林,名流咸乐附之,此东林党祸所自始也。
读春秋编
十二卷。陈深撰。陈深字子微,号清全,平江(今属湖南)人,元代经学家、书法家。宋亡,陈深放弃科举,笃志苦学,闭门着书。元文宗天历时,有人以其善书而荐之,陈深潜匿不出。其平生着作,除此外,还有《读易编》、《读诗编》。此书大旨以胡氏为宗,而兼采《左传》。如隐元年“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陈氏云:“传例言‘得俊曰克’,以必诛为期也,《左氏》言‘段奔共’,非也,奔共则不书克矣。盖段之子公孙滑奔卫也,厥后滑假卫之力取廪延,而段无闻焉,见杀无疑矣。”又引《穀梁》“甚郑伯之处心积虑成于杀也”以证,最后引胡氏。“《春秋》推见至隐,诛郑伯以为首恶,示天下为公,不可以私乱也,垂训之义大矣”为说。实际上,《左传》之“得俊为克”之例虽不可信,然其所述则实。隐公十一年《左传》记郑庄公云“寡人有弟不能和协,而使糊口于四方”,可见此时段尚存。《公羊》、《穀梁》训克为杀实误,胡氏因《公》、《穀》而发义,则又误。现存元泰定二年刻本、清《通志堂经解》本。
现果随录
凡四卷。清代戒显记。收于卍续藏第一四九册。系记述撰者所见所闻之因缘故事。共一○三则。内容大多为明末清初湖州、杭州、抚州等江南地方僧俗间之善恶果报故事。书中特别强调念佛功德,此外有关净土往生之思想亦极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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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卷,西晋竺法护译。佛教面善悦童子念十方之佛名以除恐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