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莉·杰克逊

- 姓名:雪莉·杰克逊
- 别名:
- 性别:女
- 国籍:美国
- 出生地:
- 出生日期:1916
- 逝世日期:1965
- 民族族群:
雪莉·杰克逊(1916-1965),美国哥特惊悚小说家。在其所处的年代,她被认为是一个流行文学作家。近年来,她受到批评界越来越多的关注,作品被归入美国经典文学之列。她影响了尼尔·盖曼、斯蒂芬·金等后辈作家。作品《邪屋》(The Haunting of Hill House)是兰登书屋“现代文库”读者票选20世纪百大英文长篇小说之一。她还创作了童书多部。雪莉·杰克逊文字清新优美,美国中学课本中,至今仍有她的文章。
美国著名的哥特惊悚小说家,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写有六部长篇小说、一部剧本、一本诗集、四本童书、五十五篇短篇小说和一些散文作品。代表作《乐透》于1948年一经刊登便迅速造成了极大的反响,被誉为《纽约客》杂志有史以来无人能匹敌的最高人气作品。作品入选美国中学、大学教材,多部作品被拍成了电影,同时名列兰登书屋《当代文库》读者投票选出的“二十世纪百大英文长篇小说”。 2007年以她的名字命名的雪莉·杰克逊奖(Shirley Jackson Award),专门表彰心理悬疑、恐怖和黑色幻想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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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公金匮
《隋志》子部兵家类著录“《太公金匮》二卷”,即《汉志》道家类著录的《太公》一书中的子目《言》。古人云“藏之金匮”,含有保密之意,兵家言当然是秘密的,故《太公》之《言》得称《太公金匮》。《太公金匮》亦为战国后期齐国稷下学者伪托姜太公所作的兵书(参阅“六韬”条和“太公阴谋”条)。唐马总摘编的《意林》有《太公金匮》二卷,摘录《太公金匮》五条。其一至三条为武王问、太公答的形式,属于政治方面的言论。另两条为哲学家言: (一) “道曰: 微而生,祸自微而成;慎终与始,完如金城。”(二) “行必履正,无怀侥幸;忍之须臾,乃全汝躯;刀利皑皑,无为汝开;源泉滑滑,连旱则绝;取事有常,赋敛有节。”此论确与老子哲学相通,此所以刘歆以之入《兵书略》,而班固将其归入道家类也。盖此书与《六韬》有所不同,既有兵家言,又有哲学家言,并有政治家言。从《意林》可知,《太公金匮》至晚唐犹存。《旧唐书·经籍志》尚于“兵家类”著录《太公金匮》二卷,不知是五代撰修《旧唐书·经籍志》者得见此书,还是照录《隋志》。清人汪宗沂辑有《太公兵法逸文》一卷,其中有注明来自《太公金匮》者。
上清外国放品青童内文
早期上清派经典之一,约出于东晋南朝。《上清大洞真经目》着录「上清外国放品青童内文二卷」:《无上秘要》等书引《洞真外国放品经》,皆指此书,今本二卷,收入《正统道藏》正一部。 经文乃高上玉帝授上相青童君,言诵音佩符之法。上卷题作《高上入国隐元内文》,内称东西南北上下六方各有神国,每国各有「六音之铭」(六枚篆文,附注读音),合计六国之铭三十六首。若有知此铭文内音者,即寿与天齐。又载「入六国隐文」(六组符文,共一百八十枚),据称佩带此符,可以游名山、之五岳、入六国,召致群仙,制魔伏兵。「佩之六年,得与六国仙官交言,自明三十六国之音也。」经文下卷题作《高上九玄三十六天九垒三十六外国放品内音》。内称上有九玄三十六天,下有九垒三十六地,诸天地各有「内音」。所谓「内音」,即代表三十六天王和三十六地皇隐名之符箓,共七十二枚。修仙者依法受此「内音」,诵念真名,即可书名东华,灭尸土皇,周游六国,灭魔伏兵。篇内又载「高上外国六品正音(六枚篆文,附注音读),其功用与上卷所载「六国之铭」相同。
禽星易见
一卷。明池本理撰。禽星是古代占星家的一种占法,传说此法始于张良,为兵家秘传,其实于一切人事得失趋避无所不占。其方法不一,本书则专取七元甲子局,用翻禽倒将之法推算时日吉凶。所论禽宫性情,较他书为简明,其以时日禽为彼我公,专取翻禽为我、倒将为彼,为其独得之解。但本书不载治曜之法,与同类书相异。总之,本书属于六壬、遁甲之类的星家著作,虽荒诞迷信,但对研究术数学较有价值。《明史·艺文志》本书作四卷,一卷本当为传抄合并所得。今有《四库全书》本行世。
春秋三传辨疑
《春秋》学著作。元程端学撰。二十卷。程端学,字时叔,至治进士,官至太常博士。通《春秋》。此书外,另有《春秋本义》、《春秋或问》。是书以攻驳“三传”为主。凡端学以为可疑者,皆摘录经文传文而疏辨于下。大抵先存一必欲废传之心,而百计以求其瑕颣。求之不得,则以“不可信”一语否定。盖不信“三传”之说,创始于啖助、赵匡。其后析为三派:孙复《尊王发微》以下,弃传而不驳传者;刘敞《春秋权衡》以下,驳三传之义例者;叶梦得《春秋谳》以下,驳三传之典故者。至于端学,乃兼三派而用之,并以《左传》为伪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斥其为“妄构虚辟,深诬先哲”。然此书于研求书法,纠正是非,亦千虑不无一得,固不可概屏其说。有《四库全书》本。
禅苑清规
凡十卷。宋代禅僧长芦宗赜集。于崇宁二年(1103)完成。又称崇宁清规、重雕补注禅苑清规、禅规。收于卍续藏第一一一册。有关禅院之组织规程及僧众日常生活之规定,称为清规;最早有唐代百丈怀海(720~814)所撰述之‘百丈古清规’。至北宋时代古清规已散逸,禅林规则紊乱,宗赜为再兴百丈清规之精神,遂搜集残存于诸山之行法偈颂,编撰本清规。其后,中国、日本所制定之清规,皆以本清规为标准。
阿毗昙五法行经
后汉安世高译,一卷。先释四谛,次释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