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仪

上官仪
  • 姓名:上官仪
  • 别名:字游韶
  • 性别:
  • 朝代:唐代
  • 出生地:陕州陕县(今属河南)人
  • 出生日期:608年
  • 逝世日期:665年
  • 民族族群:

上官仪(608年-665年)唐诗人。字游韶,陕州陕县(今属河南)人,父弘,为隋江都宫副监,故移居江都(今江苏扬州)。隋大业末,其父为陈稜所杀,仪时年幼,藏匿获免,遂出家为僧。研习佛典,涉猎经史,工于文词。贞观初,举进士。太宗闻其名,召授弘文馆直学士,迁移秘书郎。太宗作诗,多令继和,凡有宴集,多令参与。高宗嗣位,升任秘书少监。龙朔二年(662),加银青光禄大夫、西台侍郎、同东西台三品,兼弘文馆学士如故。麟德元年(664),许敬宗诬构其与废太子李忠通谋,遂下狱而死,家口籍没。仪为太宗、高宗朝著名宫廷诗人,工于五言诗,好以绮错婉媚为本,当时多有效其体者,号为“上官体”。又撰《笔朴华梁》,《日本国见在书目》著录,《文镜秘府论》时有徵引。由现存残文观之,大抵为论诗之声病对偶之书,于五言律诗之定型有积极意义。其诗多为应制奉和之作,内容空虚,格律工整,词采华靡,代表作为《早春桂林殿应诏》。其即兴吟咏之作《入朝洛堤步月》,清新自然,音韵浏亮,曾为时人所称许。《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载仪曾预修《晋书》、《芳林要览》,著有《投壶经》一卷、文集三○卷。集已佚。《全唐诗》卷四○编其诗为一卷。《全唐诗逸》收二诗断句十句,《全唐诗补编·续拾》卷三又辑补一二首。《全唐文》卷一五四、一五五录存其文二○篇。生平事迹见《旧唐书》卷八○、《新唐书》卷一○五本传。参日人小西甚一《文镜秘府论研究》、王梦鸥《初唐诗学著述考》。

上官仪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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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名《大德南海志》,中国元代的航海地理著作。陈大震撰。本书原刊于元大德八年(1304),凡20卷,现多佚散,仅有北京图书馆藏残本卷6至10,卷7物产篇列舶货,诸番图。《永乐大典》卷119.07广字,也予收录。列举和广州通商的国家和地区名共140余处。本书涉及元代海舶通商所至的广大亚非区域,对东南各国记述尤详,对印度地名的介绍也相当完备,还涉及波斯湾、阿拉伯半岛的重要港口,对非洲各国,北起勾斯离(今埃及)、芦眉(今肯尼亚、坦桑尼亚)、麻加里(今基尔瓦)都已提及。其所述地名之广,实已超出宋元时代的其他航海地理著作,惜其残缺,难窥全豹。

集思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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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案,清代易巨荪撰,不分卷。书首苏任之序言曰:易巨荪“其运用经方比英庇两公(注:即陈英畦、黎庇留)更为灵活,书未付梓。前见友人存手稿一册,因借抄一本,以资玩索,本省医籍中以医案为最少见,得此一册为本省医林著述中生色不少”。次为易巨荪序例。易巨荪云:“《伤寒》、《金匮》有体有用,尤极心摹力迫,每于无字无方处着眼。爰将平日所治各症,自癸未(1883年)至甲午(1894年),择其与经旨相发明者,辑为一卷,名曰《集思医案》。”医案部分,约5万字,占全书篇幅95%以上,乃全书精华所在,内容十分丰富。医案虽无编章目录,但分作49个段落,计录病案62例,其中内儿科46例,妇产科9例,鼠疫7例。所处方药,除有时方补中益气汤之外,其余均为仲景经方。医案之书写,字句朴实简练,主症重点突出,有记有议,夹杂粤语方言。既继承了历代中医病案体例优良传统,又具有鲜明岭南地方特色。

女开科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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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白话长篇才子佳人小说。一名《虎丘花案逸史》、《花案奇闻》、《女开科》,又名《万斛泉》、《花阵奇》。十二回。题“岐山左臣编次,江表蠡庵参评”,其真实姓名及生平不详。成书于清康熙末年至乾隆初年。书叙苏州名妓倚妆、文娟、弱芳结社吟诗。才子余梦白、梁文昭、张眉见而敬之,并相爱慕,誓约终身。梦白等仿朝廷科举节仪,约众妓入场试诗,作“女开科”、琼林赴宴游戏。事被恶少告发,察院纠捕,三秀才逃走,三才女投水,后得救。梦白等几经波折,考中进士,然恪守前约,不娶名门闺秀。后余与倚妆、梁与弱芳、张与文娟各结良缘。有大连图书馆藏清代名山聚刊本。孙楷第《中国通俗小说目》载:“曾见一本,书名《新采奇文小说全编万斛泉》,插图版式与名山聚刊本同。坊间有《花阵奇》六回,改题‘雪山柴臣编次’,实即此书。”日本宝历甲戌《舶载书目》有何必居梓行本,书名《女开科传》,未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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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卷。《附录》一卷。元贡奎(1269—1329)撰。奎字仲章。宣城(今属安徽)人。官至集贤学士,追封广陵郡侯,谥文靖。所著有《云林小稿》、《听雪斋记》、《青山漫吟》、《倦游集》、《豫章稿》、《上元新录》、《南州纪行》等。明永乐年间征入秘府,家无副本,绝而不传。唯《云林小稿》尚存。弘治间其裔孙元礼复采诸书所载奎诗及遗文二篇,即今本。有《四库全书》本,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宣城贡氏刊本。另有明弘治三年 (1490) 天台范吉刊本 (藏于北京图书馆),题为 《贡文靖公云林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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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卷。叶梦得撰。其平生着述颇多,除《春秋传》外,还着有《春秋考》、《春秋谳》、《春秋指要总例》、《石林春秋》、《石林居士建康集》、《石林词》、《避暑录话》、《石林燕语》、《石林诗话》。叶梦得认为,孙复《春秋尊王发微》尽废三传以从经,苏辙《春秋集解》力主《左氏》而轻《公羊》、《穀梁》,皆不免有失偏颇。故此书参考三传以求经,不得于事则考于义,不得于义则考于事,相互发明。他评三传得失说:“《左氏》传事不传义,是以详于史而事未必实,以不知经故也;《公羊》、《穀梁》传义不传事,是以详于经而义未必当,以不知传故也。”因而他要斟酌三家,以求史实与大义之契合。如隐五年《经》:“春,公矢鱼于棠”。《公羊》、《穀梁》作“观鱼”。《公羊》以远观为讥,《穀梁》以亲卑者之事为非正,而《左传》则训矢为陈,以陈鱼而观之为非礼。杜预《集解》亦云“书陈鱼以示非礼”。而孔颖达《五义》则调和三传之说,认为陈鱼是“谓使捕鱼之人陈设取鱼之备,观其取鱼以为戏乐。”叶氏认为,“矢”字当从《左传》,且云“矢,射也。古者天子、诸侯将祭,必亲射牲,因而获禽亦以共祭。春,献鱼之节也。公将以盘游,盖托射以祭焉,以公为荒矣。于是公子驱谏曰‘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公不射,非其矢也。”’叶氏经文虽从《左传》,但解释则创新说,而其详于考证而少空谈。重视训诂和史实,正是叶氏治学之特点。此书于宋宁宗开禧中与《春秋考》、《春秋谳》一道,由梦得之孙叶筠刻于南剑州,此本今仍存,此外还有康熙《通志堂经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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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圆通疏前茅,二卷,明传灯述。(会解见嘉兴绵邈函,圆通疏见嘉续二四、二五及本藏续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