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葛洪

[宋]葛洪
  • 姓名:[宋]葛洪
  • 别名:初名伯虎,字容父
  • 性别:
  • 朝代:宋代
  • 出生地:东阳马葛府人
  • 出生日期:1152
  • 逝世日期:1237
  • 民族族群:

[宋]葛洪(1152—1237),初名伯虎,字容父,东阳马葛府人。从吕祖谦学。南宋淳熙十一年(1184)进士。授昆山尉,吏按前例送搬家钱6万,洪将这笔钱用于修宣诏亭。吏又加倍致送禄米,亦云是依前例所为,洪将多给部分退还公库。历任金溪县丞、昌国县(今舟山市)令、大理司直、枢密院编修兼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守尚书工部员外郎兼权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出守盱眙,日夜严备金兵南侵,寻故迹规划修建山城池井,成为淮北藩蔽。升太府少卿,知镇江府,改知宁国府,调江东提刑。入朝进直焕章阁为国子祭酒,仍兼国史编修、实录检讨。继升工部侍郎,直前奏事,指陈时弊。升工部尚书并兼祭酒、侍读,进任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绍定元年(1228),拜参知政事,封东阳郡公。嘉熙元年(1237),以观文殿学士提举万寿观兼侍读致仕。忧国之念,无时或忘,临终前犹问北边消息。卒,理宗辍朝一日,谥端献。著作有《涉史随笔》、《奏议杂著文》、《蟠室老人集》等。

[宋]葛洪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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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真经新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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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卷。唐李约(生卒年不详)撰。李约,字存博,号萧斋。唐肃宗、代宗朝重臣李勉之子,官至兵部员外郎,善书面,通音乐,当时颇享盛名。撰有《道德真经新注》四卷。《道德真经新注》,又称《道德经新注》。唐人研究 《道德经》者,多将 《道经》、《德经》各析为二卷,使原来的二卷本分而为四。李约作 《道德真经新注》,使前二卷为 《道经》上下,三十七章;后二卷 《德经》上下,四十一章;共七十八章。较世传本少三章,是李约将四十三与四十四章、四十八与四十九章、六十八与六十九章各合为一章所致。李约在自序中说:“道者清静自然之道也。德者以法久而失,修而得之,谓之德也。”又说 “王者法地、法天、法道之三自然妙理而理天下也,天下得之而安,故谓之德。”认为人应该效法地无私载、天无私覆、道无私生之自然妙理,并不是另外有一个自然。认为它本所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即域中五大”之说,“与经文乘谬而失教之义也。”又进一步批评其谬,他说:“岂王者只得法地而不得法天、法道乎?又况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义理疏远矣。”于是他改读此句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可谓独标新意,别于古读。认为《老子》一书是“清心养气,安家保国之术”,“六经乃黄老之枝叶”。并说老子在西周时,秉道德以救时俗。其注文较为简略,有时采用唐玄宗之说。此书 《旧唐书》未著录,《新唐书·艺文志》乐类有李约 《东杓引谱》一卷,《宋史·艺文志》著录李约《道德经注》四卷,《国史志》著录李约 《道德经新注》四卷。《子略》、《通志·艺文略》都误将李约作李纳。虽然此书始见于《宋史》,后世学者还认为是李约所作。其注虽未必精当,但也不失为一家之言,对后世研究《道德经》仍有可参考之处。现存明 《道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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