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九锡

- 姓名:曹九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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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九锡,广东人。号游南子。是清朝的民间易学大家,主要著作为《易隐》,被易学人士视为六爻颠峰之作。生卒年不详,生平事迹不详。
曹九锡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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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玄灵宝三洞奉道科戒营始
简称《三洞奉道科戒营始》。道教书名。六卷。本书出隋以前,为道教较早之戒律仪范。前一部分为《指修时要》,列出戒律规范五百二十条。旨在宣扬善恶报应之说,凡道士女冠违犯经戒者,皆得受报。对于建造道观、塑神像、写道经,度人入道等都各有仪范规章,不得违犯。第二部分为仪范,又分八种,凡诵经、讲经、称位、法服等都有明确的规范和仪注。为研究道教科戒仪范的重要典籍。收入《道藏》第七百六十、七百六十一册。
梦红楼梦
清代白话长篇艳情小说。又名《三妙传》、《第五红楼梦》。残存二回。作者传为尹湛纳希。尹湛纳希(1837—1892),成吉思汗第二十八代孙,汉名宝瑛,字润亭,蒙古著名文学家。成书于清中后期。现仅存清蒙文残抄本,藏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图书馆。1998年台湾金枫出版有限公司“世界性文学名著大系·小说篇·蒙文卷”排印明辉汉文译本。本书为红楼梦的衍生作品,在这两回的内容中,作者描写贾宝玉和林黛玉二人发生性关係的经过,弥补在红楼梦中二人不得结合的遗憾。
记丁玲续集
本传记和《记丁玲》,最初曾以《记丁玲女士》为题,共分21节一同连载于1937年7月24日~12月18日的《国闻周报》第10卷29~50期,前6期署名从文,自34期起署名改为沈从文。连载时文字已被大量删削。1934年9月上海良友图书印刷公司以《记丁玲》为书名出版精装本时,连载文本的11~21节这一部分,被国民党图书审查委员会禁止出版,直到1939年9月,上海良友复兴图书印刷公司才得以用《记丁玲续集》为书名,首次出版了这一部分的普及本,并于1940年5月再版。与连载文本比较,续集中又有多处文字被进一步删去。现以1939年9月初版本为底本,依据连载文本,以“()”为标志,将初版本中被进一步删去的文字补入文中。另将作者1933~1935年发表的有关丁玲的4篇作品:《<记丁玲女士>跋》、《丁玲女士被捕》、《丁玲女士失踪》、《“消息”》编入本集。
宝祐四年登科录
四卷。宋理宗宝祐四年(1256)文天祥榜进士题名录。首载御试策题及详定、编排等官姓名;次载进士榜名,共计601人。略载其本贯、曾祖、祖父、父姓名、所治业、兄弟、婚姻、年龄、外氏、字号等事项。其中一甲第一名为文天祥,二甲第一名谢枋得,陆秀夫为二甲第二十七名。 五甲第一百八十九名朱㫼以下脱去24人姓名。末卷载文天祥廷对策、理宗赐进士诗、文天祥恭谢诗、门谢表等。宋代登科录多不传,此录因文天祥、陆秀夫、谢枋得三人而为世所重,遂得以流传后世,为研究宋代科举制度较重要资料。有《四库全书》本、《宋元科举三录》本、《丛书集成初编》 (史地类) 本等。
古文尚书冤词
清毛奇龄与阎若璩等相辩诘,为梅賾所献《古文尚书》鸣 “冤” 而力辩其为真的著作。8卷。作者摘取《隋书·经籍志》之文为据,认为梅賾所献者乃《孔安国尚书传》而非《古文尚书》; 说《古文尚书》本传习世间,但贾逵、马融诸儒未能得见。认为《孔安国尚书传》为伪,而《古文尚书》为真。其书包括总论、今文尚书、古文尚书、古文之冤始于朱熹、古文之冤成于吴棫(按: 吴棫《书稗传》 在朱熹之前,《朱子语录》曾引吴说,故当称 “始于吴氏,成于朱氏”) 、书篇题之冤、书序之冤、书小序之冤、书词之冤、书字之冤等十个部分。其立论多属强词夺理,难以成立,故不为后世所重。收入《西河合集》。
挟注胜鬘经
挟注胜鬘经,一卷,首缺,昙受题记,编号二七六三。佛典章疏。作者不详。原注卷数不详,或为上,中,下三卷。首残尾全。尾题:“《胜鬘夫人经》,卷上。弟子昙受可敦所供养。”两号原属同卷,可以拼接。此经自《胜鬘经·摄受章第四》末尾之“[初住大乘],一切善根,[何况二乘],以广大故,是故……”抄至《一乘章第五》之“得少分涅磐者,名向涅磐界”。经文用大字抄写,经文下为双行小字挟注。注释大抵仅为疏通文义。这种挟注形态的《胜鬘经》前此未为历代经录所著录,亦未为历代大藏经所收。敦煌本之分章,亦与传世流通本不同,可资研究。日本《大正藏》将S.1649收入第八十五卷,现可据S.5858补出《大正藏》录文的若干残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