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淑

吴淑
  • 姓名:吴淑
  • 别名:字正仪
  • 性别:
  • 朝代:北宋
  • 出生地:润州丹阳(今属江苏)人
  • 出生日期:947
  • 逝世日期:1002
  • 民族族群:

吴淑(947——1002)北宋学者、辞赋家。字正仪。润州丹阳(今属江苏)人。早年受知于韩熙载、潘佑。举进士,补丹阳尉。后以校书郎直内史。宋军围建业,城中乏食,里有同宗,全家都死,存2女孩。吴淑收养如己生,为时人称道。归宋后,家颇窘。因近臣推荐,试学士院,授大理评事,参与编修《太平御览》、《文苑英华》、《太平广记》。历官太府寺丞、著作佐郎、秘阁校理、水部员外郎,兼起居舍人。预修《太宗实录》。再迁职方员外郎,建议各路转运使每10年各画本路图一幅上交职方,以便掌握天下险要。咸平五年去世。吴淑善笔札,又好篆籀。著《九弦琴五弦琴颂》、《事类赋》百篇,又取《说文》有字义者1800余条,撰《说文五义》3卷。又有集10卷,《江淮异人录》2卷,《秘阁闲谈》5卷。今存《事类赋》30卷、《江淮异人录》2卷,余多亡佚。

吴淑书籍作品

猜你喜欢的书

读书斋偶存稿

读书斋偶存稿

四卷。清叶方蔼撰。叶方蔼,字干吉,号讱庵。昆山 (今江苏昆山)人。顺治十六年 (1659)进士,官翰林院学士,兼礼部侍郎,加礼部尚书衔。卒谥文敏。叶方蔼得官入朝后,就因文章得到顺治皇帝的赏识。其授学士述怀诗所云:“敢道齐贤留异日,屡称苏轼是奇才。”记载的即此事。后又被康熙皇帝召入内廷,此期所作,大略是歌咏升平的御用文字。叶方蔼尝著有《觚斋集》,得第后弃不复存。还著有《独赏集》。此集皆为在朝及告退时所作。不分体,不编年,疑为叶方蔼所制定。故篇什虽少,而一一皆其菁华。王原祁序称叶方蔼诗宗苏、陆,文宗眉山。生平服膺王士祯之诗,汪琬之文,实兼有二家之长。本集所收之诗诸体具备,虽未及王士祯之秀骨天成,而和雅春容、盛世之音,与王士祯亦各擅其长。该书有《四库全书》本。

樱海集

樱海集

现代小说集。老舍著。上海人间书屋1935年8月初版。内收《序》1篇,《上任》、《牺牲》、《柳屯的》、《末一块钱》、《老年的浪漫》、《毛毛虫》、《善人》、《邻居们》、《阳光》等短篇小说9篇及中篇小说《月牙儿》1篇。其中《上任》描写一出“以匪治匪”的闹剧。当了多年土匪的尤老二被当局任命为稽查长,负责维持社会治安。但刚一上任,“匪”便以贺喜为名上门索取钱财,并要求帮助窝藏武器。结果,他“拿不了匪,倒叫匪拿了”,于是只好辞职。《善人》以漫画式的笔法,表现了一个洋奴的浅薄和虚伪。“洋味”十足的穆女士喜欢分别给女仆起个“自由”、“博爱”美名以示文明,然后在日常生活中却又百般残忍地奴役下人。中篇小说《月牙儿》是作者的一篇名作。小说记述了母女两代如何迫于生计,先后走上卖淫的悲惨道路。本集所收的作品,“在风格上有一些变动”,“这里的幽默成分,与以前的作品相较,少得多了”;文字则“老实了一些,细腻了一些”(老舍《樱海集·序》)。

周易禅解

周易禅解

明释智旭撰。十卷。明崇祯十四年(1641)释通瑞刻本。此书卷一至卷七解六十四卦,卷八、卷九解《系辞》以下诸传,卷十附《图说》八篇。《自序》称:其书“以禅入儒,务诱儒以知禅”。故通释《周易》经传,皆援禅理以为说,并名书曰《禅解》。该书为明人北天目道人藕益智旭著,列在萧天石主编的禅宗丛书之中。

大宋宣和遗事

大宋宣和遗事

元代长篇话本小说。元无名氏所编。明高儒《百川书志》有“《宣和遗事》二卷”,清钱曾《述古堂书目》有“《宣和遗事》四卷”的记载。 这说明当时有两种不同的版本在流传。周绍良在他的《修绠山房梓宣和遗事跋》一文中说,以后“可考见的共有四种刻本”,隶属二卷或四卷系统。它们是:旌德郭卓然刻本, 《士礼居丛书》本,金陵王氏洛川校正重刊本,吴郡修绠山房刊本(见《水浒争鸣》第一辑)。全书分元、亨、利、贞四集(另有一种分前后两集)。从其内容看,当属宋朝说话人讲史底本,但其中也夹杂有元朝人的话,对南宋帝王的名字也未尽避讳,说明本书即使是宋人作品,也经过元人增益过。再从书中对北宋亡国和南宋苟安所表示的愤懑来看,作者也可能是元初具有爱国思想的宋朝遗民。总之,成书年代和作者均不能确定。本书内容庞杂,文体参差,是抄撮各种旧籍凑合而成。

正理滴论

正理滴论

亦名《正理一滴》、《正理方隅》。佛教因明书名。因明七论之一。古印度法称著。一卷。德格、北京、那塘等版的藏文《丹珠尔》中有译本。汉文有王森与杨化群二人各自的译本,藏文还译有律天和法上的注释,莲花戒的《正理滴论所破前宗略说》和胜友的《摄义》。藏人自撰的注释有贾曹杰·达玛仁钦的《正理滴论嘉言心要疏》。全书分为三品:第一品略讲现量的性相及四种差别;第二品是为自比量品,讲因三相及三种真因,于未缘到因较详;第三品是为他比量品,于过类较详。全书在整体上依循陈那的因明体系,但在局部问题上又与陈那及商羯罗主有区别:(1)按照不可得、自性、果三种情况,对*因三相作出更详细的说明;(2)主张废除喻支,把同喻体和异喻体归入因中;(3)在宗过中,废除自教相违, 能别不极成、所别不极成、俱不极成等过;(4)认为不会出现相违决定的因过,并将法差别相违、有法自相相违、有法差别相违三种因过归入“法自相相违”过中;(5)同喻、异喻各增加四过,将喻十过变成十八过。古印度法上(9世纪)著有梵文注释书,流传于耆那教中。为因明学的简明纲要,藏族早期学者和现代国外学者大都从此书入手研究因明。

蓬折直辨

蓬折直辨

蓬折直辨,一卷,宋妙莲撰并后记,驳终南家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