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瑗

- 姓名:崔瑗
- 别名:字子玉
- 性别:男
- 朝代:东汉
- 出生地:涿郡安平(今河北安平)人
- 出生日期:
- 逝世日期:
- 民族族群:
崔瑗,生卒年月不详,字子玉,涿郡安平(今河北安平)人。东汉著名书法家、文学家、学者。崔骃之子,早年丧父,但锐志好学,尽能传其父业。十八岁时,到京师,向当时著名学者贾逵请教问题,就正经义,贾逵善待之。崔瑗因之留京游学,遂能通天文历法、数学运算、《京房易传》等学问,诸儒宗之。与扶风马融、南阳张衡特相友好。后归家,家贫,与兄弟同居数十年,乡间风俗为之一改。至四十余岁时,才出任郡中官吏。因事被捕入狱,狱中官员精通《礼经》,崔瑗在审讯之余,常与之谈论《礼经》,其专心好学,虽然仕途坎坷却依然如故。后辟于车骑将军阎显幕府,当时阎太后称制,阎显参政。崔瑗欲以其说说之,不得见。后阎显伏诛,崔瑗坐被斥。久之,大将军梁商开幕府,复首辟崔瑗,但其惟恐处境与上次一样,遂以病为由坚决推辞。同年,崔瑗被举为茂才,升任汲县令。在职七年,政绩卓著,百姓歌之。汉安初年,大司农胡广、少府窦章共同推荐崔瑗,因此升任济北相。当时李固任太山太守,非常欣赏崔瑗学问文章,奉书致礼,以表达倾慕之情。一年多以后,光禄大夫杜乔等人为八使,徇行州郡,以贪赃罪奏崔瑗,征诣廷尉。崔瑗上书自讼,得理出。出狱后病逝。崔瑗文章高妙,所著繁多,尤其善为书、记、箴、铭,所著赋、碑、铭、箴、颂、《七苏》、《南阳文学官志》、《叹辞》、《移社文》、《悔祈》、《草书势》、七言,共五十七篇。有集六卷,但其作今已大多亡佚。
崔瑗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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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著,朝鲜李睟光撰。它是一本介绍新世界和新知识的奇事逸文集,被称作是朝鲜最早的文化百科词典。内容是从古书和古闻当中选取的,文献、天文、地理、草木、昆虫都囊括其中。 李睟光成长于朝鲜王朝最混乱的时期,内有党争,外有壬辰倭乱和北方女真族的骚扰,这一时期的政治、社会和经济都面临着巨大的变革。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李睟光一生都在为国家的中兴而奋斗,摸索着发展社会经济的政策。他强调实践、实用的学问,在生活中广泛涉猎各种领域的学问,并把它系统地整理下来。他一边搜集先贤们的事迹,一边思索如何把它们应用于当下社会。《芝峰类说》就是他不断探索创新的产物,法古创新的思想贯穿全书。 李睟光是“实学”的先驱者,他强调性理学中实践、实用的要素,批判空谈理论的学风,广泛接受除性理学之外的其他有助于富国强民的学问,他的思想具有很强的开放性,这在《芝峰类说》中体现得最为明显。《芝峰类说》的内容构成如下:卷1天文部、时令部、灾异部;卷2地理部、诸国部;卷3君道部、兵政部;卷4官职部;卷5儒道部、经书部;卷6经书部2;卷7经书部3、文字部;卷8文章部1;卷9文章部2;卷10文章部3;卷11文章部4;卷12文章部5;卷13文章部6;卷14文章部7;卷15人物部、性行部、身形部;卷16语言部;卷17人事部、杂事部;卷18技艺部、外道部;卷19宫室部、服用部、植物部;卷20卉木部、禽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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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补注
六卷。清惠栋撰。此书是惠栋《九经古义》之一。惠栋认为杜预《春秋左传集解》颇多违误,“因刺取经传,附以先世遗闻,广为补注六卷。用以博异说,祛俗议。宗韦、郑之遗,前修不掩;效乐、刘之意,有失必规,其中于古今文之同异者尤悉焉。”(《自序》)此书所搜集之先秦两汉古训极为宏富,除“春秋”经传之外,诸子有《荀子》、《墨子》、《韩非子》、《孙子》、《吴子》、《尉缭子》、《潜夫论》、《论衡》等十几种,史书有《史记》、两《汉书》、《三国志》、《世本》等,此外还搜集有《水经注》、京相旸《春秋土地名》、《说文》、《尔雅》、《玉篇》、《经典释文》、《隶释》、金石资料等专门性着作,偶尔亦引用宋儒之说。其考证相当精核,如隐五年《传》“则公不射”,引《周礼·射人》“祭祀则赞射牲”,《司弓》“矢倛射牲之弓矢”,及《国语》倚相之言,证旁引射蛟之误;僖公五年《传》“虞不腊矣”,引《太平御览》旧注及《风俗道》、《月令》章句,证腊不始于秦。僖公二十二年《传》“大司马固谏曰”,引《晋语》“公子过宋,与司马公孙固相善”,证固为人名;文公十八年《传》“在《九刑》不忘”,引《周书·尝麦解》证为刑书九篇;宣公二年《传》“以视于朝”,引《毛诗·鹿鸣》笺、《仪礼·士昏礼》注,证“视”为正字,作“示”为误;宣公三年《传》“不逢不若”,引郭璞《尔雅》注作“禁御不若”,证以杜注“逢”字在下文,知今本伪写;成公十六年《传》“彻七札焉”,引《吕览·爱士篇》,证郑康成一甲七札之说;襄公二十三年《传》“娶于铸”,引《乐记》郑注,证铸即祝国;襄公二十七年《传》“崔抒生成及强而寡”,引《墨子·辞过篇》,证无妻曰寡;哀公二十五年《传》“袜而登席”,引《少仪》,证燕必解袜等,如此之类,皆言之有据。惠氏所处之时代,小学尚未发展到高峰,因而惠氏对古训缺乏分辨能力,其考证体现了一种唯汉是从之倾向。如昭公三年《传》“君子不悛,以乐慆忧”,杜预训慆为藏,刘炫训慆为慢,惠氏则据《诗·唐风·蟋蟀》“日月其慆”毛传“慆,过也”,主张训慆为过。杜氏训慆为藏,是用假借;刘氏训慆为慢,则由《说文》引申;而毛氏训慆为过,于诗文义贴切,但非慆之本义。惠氏用毛传,于此则与文义扞格。又如“公即位”之“位”,惠氏认为应从古文作“立”;“屡丰年”之“屡”认为应从《说文》作“娄”,皆是泥古之论。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此书云:“其长在博,其短亦在于嗜博;其长在古,其短亦在于泥古”,非常恰当。此外,此书引证虽富,但疏于材料之鉴别,如其引用《竹书纪年》,未注意古本与伪托本之别,其常引用之《小尔雅》,亦非汉孔鲋所撰。现存乾隆三十七年胡亦常刻、三十八年张锦芳续刻本、《贷园丛书》本、阮刻《经解》本、《墨海金壶》本、守山阁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