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准

- 姓名:陈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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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行藏不详,曾任南宋使者出使金国,奉命来到东北的女真腹地,并写下了实地考察记《北风扬沙录》。
陈准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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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屿山房杂部
三十二卷。明宋诩(生卒年不详)及其子宋公望(生卒年不详)分撰,由宋公望之子宋懋澄合而编之。宋诩,字久夫,宋公望,字天民,其生平事迹俱不详。此书三十二卷,其中养生部六卷、燕闲部二卷、树畜部四卷为宋诩所撰。种植部十卷、尊生部十卷,为宋公望所撰。《千顷堂书目》载此书二十七卷,分前后集,前集树畜部四卷、养生部六卷、家要二卷、宗仪二卷、家规四卷。后集种植一卷、尊生一卷,此本大概是不完之本。此书对田居杂事的记载最为详悉,且也间附有考证。如养生部鲥鱼条引《尔雅》鯦当魱以证之。郑樵注谓鯦即魱,魱即缩项鳊,郭璞注谓咎似鳊而大,是非鳊可知。郑注似误,此书取张萱汇雅之说,舍郑从郭,以鯦为鲥,所解甚确。内容多有可取之处,尤其是树畜部,对各种农作物及花卉、禽兽、鸟虫、蔬菜等等,都有研究,是古代较好的农书。此书有明刊本、《四库全书》 本等。
元宫词百章笺注
明朱有燉著,今人傅乐淑笺注《元宫词百章》刊刻于明代永乐年间。书前冠有不著姓名的《原序》写道“永乐元年,钦赐予家一老抠,年七十矣,乃元后之乳母女,常居宫中,能通胡人书翰,知元宫中事最悉,间尝细访之,一一备陈其事。故予诗百篇,皆元宫中实事,亦有史未曾载,外人不得而知者,遗之后人,以广多闻焉。永乐四年二月朔日,兰雪轩制。”
汉奸丑史
《汉奸丑史》,民国时期笔记小说
经学通论
即《五经通论》。清皮锡瑞撰。五卷。包括《易经通论》、《书经通论》、《诗经通论》、《三礼通论》、 《春秋通论》。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湖南思贤书局刊行。是作者晚年在湖南讲授经学的课本。认为“经为孔 子所定,孔子以前不得有经”。“孔子为万世师表之尊, 正以其有万世不易之经,经之大义微言亦甚易明”。“以 为尊孔必先明经”。对五经的流传、内容要义、历代考订 注疏之得失、学者治经之门径等问题作了扼要阐述。版 本另有《师优堂丛书》本、《皮氏经学丛书》本。收入《万有文库》及《国学基本丛书》。1954年中华书局据《国学 基本丛书》本校正重版。
沙弥律仪要略增注
简称《沙弥要略增注》、《律仪要略增注》。律学著述。明袾宏辑,清弘赞注。二卷。系《沙弥律仪要略》的注释书。弘赞在前言中称:“《要略》一书,乃云栖大师(袾宏)于《沙弥十戒经》等辑出,其义切要,而文简略,以便初机沙弥习学。”本书上篇“戒律门”,含不杀生至不捉持生像金银宝物,共十戒律;下篇“威仪门”,含敬大沙门至衣钵名相,共二十四章。本书见载于《嘉兴藏·又续藏》及日本《续藏经》。
一切秘密最上名义大教王仪轨
简称《秘密名义大教王经》、《秘密名义经》等。密教仪轨经典。宋施护译。二卷。属瑜伽密教仪轨,题称“此于瑜伽大部中略出”。主要解释瑜伽教法三十七尊及四种坛法的意义。见载于《金藏》及明清诸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