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岳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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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苍水诗文集
诗文集。明张煌言(1620—1664)撰。不分卷。煌言字玄著,号苍水,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崇祯举人。为明末著名抗清将领,后为清兵所俘,被害于杭州。是集包括诗集《寄零草》与文集。诗集按诗体分类,并附寄零草补遗四十五首,寄零草诗余四首。文集前有黄宗羲、全祖望等撰传记、墓誌铭等,集中分纪略、疏、启、书、檄、序引、记、论等八体,并附祭文八篇于后。所作诗文,慷慨激昂,富于爱国精神。文集中“纪略”等多涉及抗清史实,颇具史料价值。有光绪二十七年(1901)章炳麟铅字排印本,蕙江楼钞本。
皇明经世文编
明陈子龙主编,列名选辑者24人,参阅者142人。成于1638年(崇祯十一年)。正编504卷,另补遗4卷,总目1卷,姓氏里爵1卷,凡例1卷。取材于明文集一千余种,以作者为纲,年代先后为序,采录有关时政、礼仪、赋役、刑法、农事、漕运、科举、铨选、军务、边防等各类奏疏、文章,而以经世致用为主旨。他们选编这部书的目的在于总结明代统治经验,以经世致用,作为当时和以后施政的借鉴。他们是由所搜集到的1000多种文集选编成这部书的,有些文集今天已经没有传本,其中的文章正是靠着这部书才得以流传下来。选入的文章大量的为奏议,也有许多书信、议、序、记等,内容十分丰富,包括时政、礼仪、宗庙、职官、国史、兵饷、马政、边防、军务、海防、火器、贡市、番舶、灾荒、农事、水利、海运、漕运、财政、盐法、刑法、钱法、钞法、税课、役法、科举、宗室、弹劾、谏诤等。编排上以人为纲,以年代先后为次。全书编成于明崇祯十一年(1638),由云间平露堂刊行。卷首有方岳贡、张国维、任濬、黄澍、张溥、许誉卿、冯明玠、徐孚远、陈子龙序和宋征璧所写凡例。由于这部书收入了一些为清朝满族统治者所不愿见到的历史文献,因此在清朝被列为禁书。中华书局1962年据崇祯刊本将本书影印出版,改名为《明经世文编》。书末增加了《作者姓名索引》和《分类目录》。
正一法文十箓召仪
《正一法文十箓召仪》,撰人不详。约出于南北朝。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正一部。此书为天师道经典《正一法文》残卷之一,内载十种早期天师道法箓。即元命赤箓、青甲箓、赤甲箓、武甲箓、文甲箓、圣真神箓、黄图中纲箓、兼官箓、黄图赤箓、男女九十部将军箓。各种箓文格式相似,皆记述某人生辰八字,应受某位神君召。例如正月生,被太始将军召;二月生,被上始将军召;子时生,玄元始炁君召;丑时生,太始元炁君召……等等。又有「赤箓券」,「六甲六十真讳」,记载人身中五方圣人将军及六十甲子神之姓名、服色、治所、乡里等。此书盖用于召神护卫,拘制魂魄。
戊壬录
宋玉卿编。见成都昌福公司出版之汉史氏编《满清野史》第六种,亦见陆保璿编《满清稗史》。是书3万余言,分5节:记述1898年(戊戌)至1903年(壬寅)五年间大事。除第1、2节记述戊戌政变及立储始末外,余者皆与义和团事有关。例如第3节《义和团之乱》,述说义和团为白莲教支流,因德人卒割胶州湾以去,义和团乃乘间而起。第4节《辛丑和约》,述说奕劻、李鸿章、王文韶等参与议和的经过情况。第5节《两宫回銮》,述说1901年末至1902初(辛丑年十月至壬寅二月)慈禧及光绪从西安启程回归京师沿途情况。
纲目订误
四卷。清陈景云撰。朱熹《通鉴纲目》成后,为其注释、补遗、订误者有宋尹起莘、周密,明张自勋及清芮长恤等。然诸家之说,或不甚确切,或有漏略。景云之书采摭诸家所未及,悉引据前史原文,互相考证,对《通鉴纲目》之疏漏舛误,指摘精确,补遗勘订,足正传讹。附纠汪克宽《考异》、胡寅《读史管见》、刘友益《通鉴纲目书法》等之误,亦皆平允。考证中毛举细故,未免琐碎。有雍正五年(1727)《文道十书》本,《四库全书》本。
七星如意轮秘密要经
一卷,唐不空译。造般多罗道场,中央安置如意轮王菩萨,周围安置七星之像,及诃利低母,禳灾之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