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菩提心戒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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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华集
金代诗文别集。8卷。王庭筠撰。王庭筠喜爱黄华山景物,居于此地10年之久,自号“黄华山主”。据《金史》本传,他有文集40卷,但原本久佚。近人金毓黻辑录王庭筠佚文,重新编次为《黄华集》,并将其刊入《辽海丛书》之中。本集卷首有《黄华集叙目》,目录之后有金毓黻写于甲戌(1934)十月的识语。卷1为文6篇,卷2为诗(包括断句4则),卷3为词,卷4为家集(收有王遵古、王万庆的诗文8篇),卷5为记事,收录有王庭筠及其祖父、父子等亲属的传记资料,卷6为题识,卷7为杂记,卷8为年谱。书后附有亡佚诗文篇目、引用书目。本集虽为8卷,但仅卷1—3为王庭筠作品,其余5卷均为附录。本集是现在传世的王庭筠诗文及有关研究资料的汇辑,内容颇为丰富完备。卷8的王庭筠年谱是金毓黻所撰,系年精确,考辨详明,比如元好问《中州集》说王庭筠享年47岁,《金史》从之;但元好问在《王黄华墓碑》中又说享年为52岁。对此,金氏取52岁之说,并就两说作了考证。
满洲源流考
又称《钦定满洲源流考》。区域志。清阿桂(1717—1797)等修,麟喜等纂。二十卷。桂字广廷、文成,号云岩,初为满洲正蓝旗人。后改隶正白旗,姓章佳氏。 乾隆举人。官武英殿大学士、副都统、礼部尚书。曾领修《盛京通志》。麟喜,满洲人,历任内阅侍读,官至知府。奉旨主纂,于乾隆四十三年(1778)成书。约十万字。书前冠有乾隆谕敕,从历史和地理两方面考察和说明满族发祥的历史源流。全书分部族、疆域、山川、国俗四门。书成于乾隆四十三年(1778)。系根据清入关前东北地区的史地古籍,结合满族起源的神话传说、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写成。从历史、地理、政治、经济、文化及风俗习惯等各个方面,反映了清代满族的社会状况。清代以来有殿版及多种坛刻本流传。1988年辽宁民族出版社出版孙文良、陆玉华的标点本。内容分为部族、疆域、山川、国俗等类,考证了满族的源流发展。
疑耀
笔记。明张萱撰。萱字孟奇,博罗(广东惠州)人。万历时曾官中书舍人。著有《汇经》、《汇史》、《闻见录》等千卷。兵火后,惟《西园汇集》、《疑耀》存。此书《四库全书总目》题李贽撰。并录时人伪为萱序,託为李作。实非。此书为杂考、随笔之属,共四百○八条。笔墨娴熟,循循有法。间倡儒佛归一说,其言谨而不肆,不似李贽著作之反对儒家礼法。学者多以为出自张萱之手。王士祯《古夫于亭杂录》;“尝疑为萱自纂,而嫁名于贽。以中数有校秘阁书及修玉牒等语。萱尝为中书舍人,纂文渊阁书目,而贽未尝一官禁近也。”《四库全书》因王说,亦以“奉朝请”、“兰香”等条证之,疑出自张萱手。“盖以万历中贽名最盛,託贽以行。其中删除不尽者尚有此数条耳。”今查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三)引孙志祖《读书脞录》卷七云:《疑耀》“乃张萱撰,旧题李贽者误也。”道光时南海伍崇曜取《疑耀》刻入《嶺南遗书》,卷首有萱自撰《新序》,力驳《疑耀》非李贽所作,“横罹此诬”及确实出自己手之始末,可补《四库》三阙。有《四库全书》本,《嶺南遗书》本。
孔子改制考
康有为所撰关于变法维新的重要理论著作。1892年(光绪十八年)在弟子陈千秋、梁启超等协助下开始编著,1898年正式刊行。共二十一卷。书中阐发“托古改制”理论。宣称《六经》皆孔子所作,是孔子假托古圣先王言行,来宣传自己的政治观点和改革主张,把孔子塑造成托古改制的“素王”。认为孔子改制的精义主要反映在《春秋》一书中,而《公羊传》则是阐释《春秋》的典籍。作者从资产阶级改良派的政治需要出发,附会公羊学派的“据乱、升平、太平”三世说,解释历史发展趋势。认为“据乱世”即西方君主专制时代,“升平世”即君民共主时代,“太平世”即民主共和时代。这一划分并不科学,但确认历史不断进化发展,强调当时中国应由“据乱世”通过改革进入“升平世”,冲破了顽固派“敬天法祖”和“祖宗之法不可变”的反动思想,为维新变法提供了理论依据,影响甚大。顽固派攻击该书“灭圣经”、“乱成宪”,要求清政府将该书毁版。
元宫十四朝演义
元宫十四朝演义,4册80回,民国十九年(1930)上海新华书局出版。许慕羲著。2000年前后,又称《元朝宫廷艳史》、《元朝宫廷秘史》。叙述从帖木真于公元1206年建国起,经忽必烈于公元1271年定国号为元,至顺帝于公元1368年退出大都,共163年间的元代历史。本书以史实为依托,博采野史轶闻,记录了上下十四位帝王的宫廷生活内幕,包含了元朝亡辽、灭金、平宋的一系列军事斗争及逼君弑后、戮宗弄权等一系列宫闱权力斗争内幕,是一部寓教于乐的历史演义。
决定往生集
日本三论宗珍海撰。述念佛行者决定往生之义。分为教文、道理、信心等三大纲。收于大正藏第八十四册。教文部分,引观无量寿经、称赞净土经、起信论之说,谓既已决定,勿复犹豫,已云即生,则非别时意。道理部分,谓众生有出离之分,诸佛有引召之功,凡愚愿生者,即得往生,此乃因小而果大,内外缘起之常理。信心部分,于信心决定中,开立果决定、因决定、缘决定三种。后更分此三决定为十门,即依报决定、正果决定、升道决定、种子决定、修因决定、除障决定、事缘决定、弘誓决定、摄取决定、圆满决定;此十门中,初三为果,次三为因,再次三为缘,后一为释。此书并引用慧远、吉藏、窥基、道绰、善导、怀感等诸师之疏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