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苑事规

作者:佚名
律苑事规

凡十卷。元代省悟编述,嗣良参订。收于卍续藏第一○六册。元泰定二年(1325)序刊。本书系依律藏详说律宗僧侣之行事仪式。乃以律宗之南山及灵芝之著书为基本,兼而参酌禅苑、校定、备用等清规编述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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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朔方新志

万历朔方新志

宁夏地方志。明杨应聘修,杨寿纂。五卷。应聘官宁夏巡抚;寿,为宁夏卫(今银川市)人。嘉靖进士。官户部主事。该志创修时,宁夏古志因战乱多有散佚,存者亦罕见,为使文献不致湮灭,杨氏二人遂于万历四十二年创修,四十五年(1617)告成,因宁夏古为朔方地,故以朔方名书,约四万字,分图考、建置、沿革、天文、地理、山川、食货、内治、外威、文学、叛乱、坛祠、寺观、陵墓、古迹、祥异、词翰遗事等二十一目。文字简雅,惜纲目零乱。唯记明万历二十年“哱拜之乱”较详,叙其残杀无辜,焚毁公署,掠城释囚,与鞑靼部相勾结图占中原,可补正史之缺。是明代宁夏最后一部志书。有万历四十五年刻本,清顺治十六年(1659)增补本。张维《陇右方志录·郡志》 (民国二十三年(1934)北平大北印书局铅印本)著录,考证精详。朱洁《介绍宁夏明代地方志五种》(《宁夏大学学报》1980、2—3可供参证。

中国通史(第七册)

中国通史(第七册)

范文澜1941年原著《中国通史简编》,后受毛主席委托准备将其扩充为《中国通史》,全书未成即逝世,后续工作由蔡美彪完成。1995年,《中国通史》出版,全书原本共十册,其中前四册为范文澜著,后六册为蔡美彪补充定稿,全书从远古先先秦一直叙述到近代清中期嘉庆年间。一九九五年人民出版社十册版《中国通史》出版。第七册是中国通史第四编宋辽金元时期的第三册。由本编第六、七章组成。第六章叙述元朝的政治史事、经济状况和元朝统治下的各民族状况。第七章叙述宋金元时期的文化状况,包括经学与理学、文学艺术、学术著作、科学技术、文化交流。

西征随笔

西征随笔

笔记。清汪景祺撰。二卷。存一卷。景祺原名曰祺,字无己,号星堂,浙江钱塘(今杭州)人。康熙举人。尝自邢州取道晋阳、河东入潼关至雍州,凡路之所经、身之所遇、心之所感、口之所谈,皆记之,遂成是书。雍正二年(1724)游陕西以是书干抚远大将军羹尧,三年羹尧因罪抄没,是书遂为朝廷所得。世宗以书中有讥讪圣祖语,旋刑部议景祺大逆不道,罪拟斩立决。书凡三十五篇,三万余字。内容多涉时事,于当时政治人物辄加讥弹,如《卓子山番人》、《钱通政条奏》等篇,言辞不驯,直斥其弊,在整个清代笔记中亦属罕见大胆之笔。可为研究当时历史的重要资料。此外,亦详载西部社会生活情况,如《遇红石村三女记》等篇描写陕西胭脂匪事,可补史阙。其中亦有情寄脂粉,语涉狭邪处。有民国十七年(1928)故宫博物院图书馆铅印本,民国二十五年北平故宫博物院铅印本等。

孔子家语

孔子家语

三国魏经学家王肃所撰。自称是从孔子22世孙孔猛那里得来的,但其后各代学者多疑为王肃伪托之作。随着近几十年考古不断发现先秦的文献,直到70年代出土的相关史料表明,孔子家语不完全是杜撰的。它的资料来源与论语同源。证实《孔子家语》的确为先秦古籍。其真实性也越来越受到历史研究者的肯定。该书杂取《论语》、《左传》、《国语》、《荀子》、《大戴礼》、《礼记》、《说苑》等书所载古代婚姻、丧祭、郊褅、庙桃等制度和孔子的遗文轶事,综合而成。据《汉书·艺文志》记载,《孔子家语》共27卷,佚于唐代。今本10卷,44篇。清代孙志祖和陈士珂各有《家语疏证》。孔颤乐处 儒家所崇尚的圣贤乐境。孔,指孔丘;颜,指颜回,孔子最得意的弟子。孔颜乐处,是孔子和颜回达到至高的道德境界之后所具有的那种心胸袒荡、不计得失、从心所欲不逾矩、洞察幽微、仕处自如的乐境。《论语·述而》:“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雍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也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此谓孔颜重义轻利、乐道安贫,践行道德之乐。《论语·述而》:“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论语·子罕》:“子谓颜渊曰:‘惜乎!吾见其进也,未见其至也。’”是说孔颜发愤进取之乐。《论语·述而》:“子谓颜渊曰:‘用之则行,舍之则藏,惟我与尔有是夫!’”此谓孔颜仕处自如、行道自得之乐。孔颜的道德之乐,曾特别受到宋儒的崇尚。

比丘尼传白话文

比丘尼传白话文

中国佛教史书。简称《尼传》。四卷,有序。南朝梁时宝唱撰。宝唱,俗姓岑。吴郡(治所在今江苏苏州)人。十八岁投建初寺僧祐律师出家,住庄严寺,博涉经律。曾听处士顾道旷等讲经史、《庄》、《易》。齐末避乱至浙江、福建一带。梁天监四年(505)回到京师,敕为新安寺主。宝唱素以博学多识著称,十一年(512)参与僧伽婆罗译场,笔受《阿育王经》等十一部经。后又受梁武帝之命,掌华林宝云经藏,广搜遗逸经籍。先后助僧旻编撰《众经要抄》、助智藏编撰《义林》、助僧朗编撰《大般涅槃经注》以及助萧纲编撰《法宝联璧》等。生平撰述颇多,除此书外,尚有《续法轮论》七十余卷、《法集》一百三十卷、《名僧传》三十一卷、《华林佛殿众经录》四卷、《经律异相》五十五卷、《出要律仪》二十卷等,但大多佚失。现仅存本传和《经律异相》。《比丘尼传》系根据碑颂记集,或博闻前贤所得的资料整理而成。共著录从西晋建兴(313—316)至梁天监十五年(516)止,约二百年间晋、宋、齐、梁四朝著名比丘尼的事迹。其中:卷一有东晋的净检等十三人,卷二有刘宋的慧果等二十三人,卷三有南齐的法缘等十五人,卷四有梁的净修等十四人,共正传六十五人,附见五十一人。

重治毗尼事义集要

重治毗尼事义集要

《重治毗尼事义集要》,律学著述。清顺治七年(1650)智旭录释。十八卷。内容包括:四分戒本、总辨羯磨法、比丘尼戒及四分律藏大小持戒犍度略释。书首除序文外,还有《原序》、《原跋》、《总问辨》、《提纲》、《律藏总目》等。书尾有跋文。见载于日本《续藏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