谏王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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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形而上学原理
德国康德著。1797年出版。是阐述其法权哲学的著作。认为自然权利的原则是哲学的系统的知识,从事实际工作的法学家和立法者必须从这门权利的科学中推演出所有实在法的不可变的原则,这个不变原则即作为法律基础的道德的绝对命令。按照康德的体系,道德论、法的理论与永久和平论是从实践理性的根本命题出发的,所以该书开始的“序言”、“道德形而上学总导言”、“道德形而上学的总分类”是属于道德形而上学这个总类的范围内的,用以说明其权利科学的基础。在这一部分之后才是权利科学,即专门论述法权的部分。权利科学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论私人权利,即私法,第二部分论公共权利,即公法。关于私法部分,该书论述了一切外在的我的和你的原则,即所有权的形式,其次是论我的和你的获得的主体的分类,即如何获得所有权。继续说明婚姻与家庭的成员的权利;由契约获得的权利的划分,即契约行为的原则。公法部分,首先论述文明社会中的权利,包含国家的权利、宪法、法律关系、国家形式,其次是民族权利和国际法,即世界范围内人的权利,他称为世界法,认为世界内人与人的关系、国家与国家的关系均应由其道德原则加以调节的说明。康德的权利学说以其实践理性和道德律为基础,强调人的行为可以分为道德的与合法的,因而分为道德的自由和合法的自由。认为道德的自由是合法行为的基础,每个人不以别人为手段,每个人均以其自身为目的,则每个人均有其为人的尊严。以此原则推之于国家,则国家均应自律,由自律而取得国家的自由,则国与国之间就没有战争,国与国均以善良意志相互对待,则世界就保持其永久和平。法的形而上学的最终目的是达到世界的永久和平。
曾文正公全集
近代诗文杂著合集。154卷。曾国藩著,李瀚章编,李鸿章校。光绪二十九年(1903)上海鸿宝书局石印本,线装10函13种。卷首1册,辑录《上谕三道》、《谕赐祭文二首》、《国史本传》等文16篇;并录黎庶昌《曾文正公年谱》12卷。主要是表彰曾国藩忠实地为清王朝效劳的功绩,并叙述其一生的事迹。正文按文体编排。计有奏稿32卷、《经史百家简编》2卷、《经史百家杂钞》6卷、《鸣原堂论文》2卷、《曾文正公文集》3卷、《曾文正公诗集》3卷、《曾文正公书札》33卷、《曾文正公批牍》6卷、《曾文正公杂著》2卷、《曾文正公家书》10卷、《曾文正公家训》2卷、《大事记》4卷、《孟子要略》5卷、《求阙斋读书录》10卷、《求阙斋日记类钞》2卷。其中《曾文正公文集》、《诗集》及《经史百家杂钞》(参见“曾国藩诗文”、“经史百家杂钞”条)是曾氏之诗文创作。其家书、书札、批牍卷等,间亦有对文艺的看法。《求阙斋日记类钞》中有“文艺”、“鉴赏”类,则是专门论述文学及艺术的。《求阙斋读书录》是对《左传》、《史记》、《汉书》、《楚辞》、《陶渊明集》、《李太白集》、《东坡集》、《望溪文集》与《古文辞类纂》等50余部历代诗文集的考评与诠释,对研究曾氏的文艺思想亦有参考价值。
上清大洞九宫朝修秘诀上道
题“两峰周德大嗣传”。其部分内容见于《洞真太上素灵洞元大有妙经》。述存思头中九宫诸神之法及雌四宫真一内神宝名玉诀。
新竹县制度考
不分卷,不着撰人。原为抄本,藏于台湾省立台北图书馆。前无序,后无跋。但观其中有「明治二十八年七月」及采访人员有日人「市川彻弥」等字样,推知为日据台湾后不久之作。内叙「竹城沿革」,起自「淡厅建始于雍正元年……」,迄「新竹支厅开始明治二十八年六月二十三日」。至所考制度,纯属清季新竹县之疆域、衙署、庄堡、路站、屯社、租赋及其他等项,而以租赋为尤详。
体论
杜氏《体论》四卷,魏幽州刺史杜恕撰旧、新《唐志》同。恕字务伯,晋征南大将军杜预之父也。官御史中丞,出刺幽州,以斩鲜卑小子一人为程喜所劾,免为庶人,徙章武。阮武谓恕曰:「今向闲暇,可潜思成一家言。」遂著《体论》八篇,又著《兴性论》一篇。嘉平四年卒于徙所,《魏志》有传。八篇者,一曰《君》,二《臣》,三《言》,四《行》,五《政》,六《法》,七《听察》,八《用兵》;四卷者,卷凡二篇,其书盖亡于唐末,《群书治要》载有六千余言,不著篇名,审观知是《君》、《臣》、《行》、《政》、《法》、《听察》六篇,其余《言》篇、《用兵》篇略见《御览·六帖》,而《意林》以《自叙》终焉。今录出校定为一卷。恕又有《笃论》,别载于后。嘉庆二十年岁次乙亥二月既望。
悲华经
亦称《悲莲华经》。佛教经典。北凉昙无谶译。十卷。“悲华”,意为“慈悲的白莲花”,是对释迦牟尼的赞誉。与净土类经典广为宣扬庄严净土相对,本经着力宣扬释迦牟尼于秽土成佛、普度众生的故事,从而突出释迦牟尼的大慈大悲。经中并叙述了大量的本生故事。异译本有:西晋竺法护译《闲居经》一卷(或十卷),已佚;北凉龚道译《悲华经》十卷,已佚;三秦失译的《大乘悲分陀利经》八卷。本经为历代大藏经所收,敦煌遗书亦有收藏。另有梵文本和藏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