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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色鱼鳞谜案
杜克伦城堡是苏格兰高地上一个阴森可怕的地方。 一天深夜,在城堡里发现了玛丽·格里高尔的尸体,她是迪克兰的莱尔德家的妹妹。 她在卧室里被刺死,但房间是反锁的,窗户是锁着的。 唯一能找到罪魁祸首的线索是放在玛丽尸体旁边地板上的银鱼鳞。 邓达斯被派往杜克伦调查此案。格里高尔一家和他们的仆人们很快,也许是太快了,就解释说玛丽是一个善良仁慈的女人。 邓达斯发现了一个更复杂的事实,这个死去的女人的性格残暴。 不久,同样不可能的死亡事件又发生了,一切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迷信的当地人认为附近水域的鱼类是罪魁祸首,但对邓达斯探长来说,天才的业余侦探尤斯塔斯·海利出现了,为这个最邪恶的阴谋找到了一个更合乎逻辑的解决方案。
练中丞集
二卷。明练子宁撰。练子宁名安,以字行,号松月居士,新淦 (今江西新于)人。洪武十八年 (1385)进士,授翰林修撰,后迁工部侍郎。建文初 (1399年),与方孝儒并被信用,改吏部左侍郎。以贤否进退为己任,多所建白。明成祖即位,令缚练子宁于前,因言语不逊,断其舌、磔死。著有《练中丞集》。永乐初,其诗文已多散佚。至弘洪中,王佐始辑其遗文,名曰 《金川玉屑》。正德中,江西提学副使李梦阳为祠以祀,并刊刻成集。此集乃万历三十七年 (1609) 由江西泰和郭子章重编,共二卷,并附有《遗事》一卷、《崇祀实纪》一卷,是其后裔复增辑之。此集因尔后人所编,故难免有真伪混杂之处。黄溥的《简籍遗闻尝记集》就曾指出其中的三个可疑之处。如怀疑 《送花状元归娶诗》,并不正确,称: “洪武四年(1371)至建文二年 (1400),状元但有吴伯宗、丁显、任亨泰、许观、张信、陈䢿、胡靖七人,无所谓状元花纶。”其实,花纶于洪武十八年(1385)以第三人及第。据杨慎《词品》载:“杭州花纶年十八,黄观榜及第三人,初读卷官进卷,以花纶第一,练小宁第二,黄观第三,御笔改定;以黄第一,练第二,花第三。故后人犹以花状元称之。”可见,练小宁作《送花状元归娶诗》并非不可能。其诗娟秀艳雅,对属工稳,尤以七律为优。因十分注意选词用语,故有不少佳句,可堪讽诵。有两淮马裕家藏本。
法帖释文考异
十卷。明顾从义编撰。顾从义,字汝和,上海人。嘉靖中,授中书舍人,直文华殿。隆庆初,以预修国史成,升大理寺评事。此书乃《淳化阁帖》的释文。在前人考证的基础上,辨其伪谬,析其异同。依阁帖原本的次序,编辑成十卷。自己动手缮写,然后付印出版。阁帖自米芾、黄长睿以后,进行考订的,寥寥无几。顾从义虽广泛采集参照各家所说,因不得善本校勘,故考证颇疏,并未精审。传本为 “四库全书”本。
救孝子贤母不认尸
简名《救孝子》、《不认尸》。杂剧剧本。元王仲文作。四折一楔子,旦本。剧中王修然乃金世宗朝名臣,知大兴府,人称“过包拯远甚”(焦循《剧说》)。《金史》本传称其“性刚严,临事果决,吏民惮其威,虽豪右不敢犯”。剧写大兴府军户李氏长子杨兴祖乃亲生,次子谢祖乃亡夫之妾生。会征兵,昆仲争往,母执意令长子去,府尹王修然甚敬其贤。临行,兴祖付刀与妻王春香托赠东军庄内弟,母命谢祖送嫂。谢祖为避嫌,送近庄以行李付嫂而归。歹徒赛卢医劫掠与小叔分手后独行的春香,并剥下春香衣服穿在被其杀害的另一哑婢身上,又毁婢容以造疑案。王母不见女归,追问李氏知谢祖所送,又发现女尸,遂告谢祖害嫂。官仅据尸首衣服即判杨母领尸,母信谢祖无罪,坚执不认。官严刑谢祖屈供,遂下死牢待批斩。后兴祖告假回家,路遇春香,询知为卢医所掠,乃执卢医至官。正遇王修然复审此案,于是冤情大白,卢医被处斩,推官、令史受杖一百罢免,兴祖兄弟母子以贤孝皆得表彰。今存《元曲选》本。南戏有《何推官错认尸》,仅存残曲,情节类似;宋元话本亦有《错认尸》,然与剧情多异。
盂兰盆经略疏
盂兰盆经略疏,一卷,清有炯令沙弥元奇依圭峰疏略出。佛典注疏。清光绪六年(1880)元奇书。是唐宗密撰《盂兰盆经疏》的略抄本。据书后有炯书语称,系作者应乡人之请而抄,抄出宗密疏文中直释经文的文句,略去玄谈及释文中诸多引经据典的论证,“使文义简而易、近而彰”,不至于“使初学浅识未阅望门而退”。见载于日本《续藏经》。
阿鸠留经
佛说阿鸠留经,一卷,失译,小乘部,说阿鸠留之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