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论

作者:佚名
双论

音译《那摩迦》。南传佛教论典。为南传上座部根本七论之一。“双论”,是说本论由十双相对的问答组成,故名。全论共十品:第一根本品,为总纲;第二蕴品,说三科中的五蕴;第三处品,谈三科中的十二处;第四界品,阐述三科中的十八界;第五谛品,阐述苦、集、灭、道四谛;第六行品,述宗教实践;第七随眠品,讲禅定心理变化;第八心品,叙心识活动;第九法品,概述诸法的性质;第十根品,谈眼、耳、鼻、舌、身、意等诸根。论中先列举问题,再提出各种相关的事情;接着逐一进行解答,将此问题进一步展开;最后阐明作者的看法,并对各问题给予确切的定义。这种回答的方法和步骤被称为“施设”(内分总说和义释)、“转分”和“遍知”三法。全论旨在说明诸法之间的相互关系。十品中除第一品和第八品无转分、遍知二法,其他各品皆使用三法。本论在南传七论中排在第六,位于《论事》之前。从章节安排来看,此书有的内容比较特别,如第七品中分为随增、有随眠、断、遍知、已断、生、界七种,分类独特,不同于一般教理上的分类方法。公元5世纪南传上座部佛教著名论师觉音曾对此论作过注释,近代英国学者里斯·戴维夫人(Mrs.Rhys Davids)曾刊行过转写为罗马字母的巴利文本。日本渡边昭宏则将其译为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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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年纪事

古罗斯第一部编年史。12世纪初编纂。记载了至1110年的历史,收录了在当时能够找到的大部分资料。作为一部独立的编年史书没能被保存下来,其中最古老和最基本的部分被收入《拉夫连季编年史》(14世纪)和《伊帕季耶夫编年史》(编于13世纪,现只存有15世纪的抄本)中。这部编年史的一些章节,是由基辅洞窟修道院的僧侣涅斯托尔编撰的(约1111年后曾两次改写)。第一版(即1111年版),收录了基辅洞窟修道院的文件汇编、王公的年代记,10世纪罗斯和拜占庭帝国签订的条约、圣徒列传、斯洛温人的传说,关于基伊(Кий,传说中的基辅王公)的传说和奥丽加(基辅大公伊戈尔的妻子)对德列夫利安人的复仇等。1116年,米哈伊洛夫斯基·维杜别茨基修道院(基辅大公弗拉基米尔·莫诺马赫的家庙)院长西尔韦斯特(Сильвестр),为扩大弗拉基米尔·莫诺马赫的声誉和影响,对第一版做了修订和补充(补入11—12世纪一些事件),成为第二版。1118年对第二版又做了一些删改和补充,形成第三版。第三版的中心内容是与莫诺马赫家族,特别是与大公之子姆斯季斯拉夫·弗拉基米罗维奇相联系的一些事件。补入了弗拉基米尔·莫诺马赫和他父亲弗谢沃洛德相关的一些事件,进一步细致考证了弗拉基米尔·莫诺马赫同拜占庭帝国皇帝君士坦丁九世·莫诺马赫的亲属关系。

顺治招远县志

十二卷。清张作砺修,张凤羽纂。张作砺字石斋,河北人,文林郎,顺治十七年(1660)任招远县知县。张凤羽,邑人。招远县原为掖县属罗峰镇,始于金天会二年析地置招远县,属定海军,后属莱州,明洪武初开登州为府,割莱州之招远、莱阳,属登州府。张作砺掌招远后,与张凤羽等谋创修邑志。顺治十七年(1660)成书,约十万字。

古书隐楼藏书

以道教内丹著作为主体的丛书。十四册,三十九种。清闵一得辑。成书于清道光十四年 (1834年)。包括: 《碧苑坛经》、《修真辩难前编参证》、《修真辩难后编参证》、《阴符经玄解正义》、《金丹四百字注释》、《太乙金华宗旨》、《吕祖师三尼医世说述》、《吕祖师三尼医世功诀》、《医世说述管窥》、《皇极阖辟仙经》、《寥阳殿问答编》、《如是我闻》、《泄天机》、《上品丹法节次》、《养生十三则阐微》、《管窥编》、《天仙心传》、《天仙道程宝则》、《天仙道戒忌须知》、《二懒心话》、《雨香天经咒注》、《琐言续》、《三丰真人玄谭全集》、《西王母女修正途十则》、《李祖师女宗双修宝筏》、《持世陀罗尼经法》、《陀罗尼经注》、《密蹪金刚神咒注》、《大悲神咒注》、《清规玄妙》、《就正录》、《与林奋千书》、《梅华问答编》、《还源篇阐微》、《翠虚吟》等。蕴含儒释道三家修炼之精华。此宗功法,融通三教,“一准天元,中间杂有作用者,盖以学人向自世尚入手,不得不假有作以致中庸耳。若未入世尚者,只从 《碧苑坛经》入门,而致有夫百祖所注《道德经》,云门朱祖所注《参同》、《悟真》两书,归宗于张祖《金丹四百字》,累行于《三尼医世》,致化于《天仙心传》,救弊于悟元子《前后辩参证》一书,证明于 《阴符经玄解正义》、《泥丸氏双修宝筏》二书。以上所事,翻翻覆覆,不过造致中和两字耳。其旨,只是返本还源,乃即所谓全受全归而已”。

太上灵宝玉匮明真大斋言功仪

太上灵宝玉匮明真大斋言功仪,唐末五代道士杜光庭编撰。南宋《秘目》及《通志•艺文略》着录杜光庭《灵宝玉匮明真大斋言功德仪》一卷,即此书。今本收入《正统道藏》洞玄部威仪类。本篇所载科仪用于灵宝玉匮明真拔度大斋末尾。斋事完毕之时,行此仪解坛拜表,启请诸神灵一一复位还宫。重言设醮功德,使营卫斋事有功者皆得受赏加爵。其仪式节次较为繁冗。

唐朝新定诗体

诗格著作。唐崔融撰。崔融(653—706),字安成,齐州全节(今属山东)人。年二十四以词弹文律科登第。历任崇文馆学士、太子侍读、著作佐郎、内史、凤阁舍人等职,兼修国史。神龙二年(706),奉敕撰《则天实录》,又奉敕为《则天哀册文》,用思精苦,发病而卒。《唐朝新定诗体》或作《唐朝新定诗格》,见于《日本国见在书目录》著录,未题撰者。《文镜秘府论》征引诸书,地卷有“崔氏《新定诗体》”一目;东卷复作“崔氏《唐朝新定诗格》”,二目实为一书,崔氏亦即崔融。《文镜秘府论》引及崔氏此书内容,计有十体、八对及六犯,其内容亦为初、盛唐诗格所普遍讨论者。十体者,乃形似、质气、情理、直置、雕藻、映带、飞动、婉转、清切、菁华十目,“体”非体性风格,而是写作方法。其中形似、质气、直置、飞动等说与元竞相类,旧题白居易《文苑诗格》亦多袭用。“八对”中有三对为崔融独创,即切侧对、双声侧对、叠韵侧对。“六犯”指六种病犯,其中亦有与元竞《诗髓脑》相重者。此外,《文镜秘府论》天卷《调四声谱》最后一节亦引崔氏曰,有“旁纽”及“纽声双声”二目,内容多袭自沈约。崔氏《新定诗体》内容可考者仅此数目。另外,托名李峤《评诗格》,内容多同于崔氏,亦可相参。有《全唐五代诗格校考》本。

最妙胜定经

亦称《最妙定胜经》、《妙胜定经》。佛教经典。著译者不详。一卷。主要宣传只有修禅定才是最妙最胜的佛法。经中批判只重义解、不重实际修习的风气,认为只有通过禅定才能真正了达佛法深义,即使犯了四重五逆大罪,亦可由禅定消除。此经在历史上产生过重大影响。天台宗慧思因读此经而勤修禅定,智顗、湛然的著作中也屡引此经。但隋《法经录》称此经“文理复杂,真伪未分”,归入疑经类。《开元录》在“疑惑再详录”中列入此经,在“伪经录”中又列入此经。此后此经被判为伪经,为历代大藏经所不收。但敦煌遗书中有收藏,敦煌藏文文献中亦有此经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