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法宝记

作者:佚名
传法宝记

禅宗史书。唐代杜朏(生卒年及生平事迹皆不详)撰。一卷。约撰于唐玄宗开元年间(713-741),唐宋以来诸家经录不见著录,后发现于敦煌遗书中。此书以禅宗北宗的观点,记述了另一个禅宗传法世系,即:东魏嵩山少林寺释菩提达磨、北齐嵩山少林寺释惠可、隋皖公山释僧璨、唐双峰山东山寺释道信、唐双峰山东山寺释弘忍、唐嵩山少林寺释法如、唐当阳玉泉寺释神秀。这一传法世系在弘忍和神秀间多出一位法如,是不见于他书记载的;同时,此书所记某些人物的事迹也不为他书所载,从而为研究禅宗史提供了许多新的资料。此书的敦煌写本有三种,分别保存于日本和法国。1943年日人神田喜一郎首次将此书发表于《续禅宗编年史》的附录中。1966年,日人柳田圣山又对此书进行了校订和注释,编入《初期禅宗史的研究》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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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李承勋撰。本书记有轩辕剑、尽形剑、夏禹剑、照胆、昆吾、辟邪剑、越王剑、龙泉太阿、吴二剑、吴钩、神剑、镇山剑、水心剑、千金剑等各种名剑。其书收于《说郛正续合刊》续卷三十六,《古今图书集成》第二百八十六卷中。

女丹合编选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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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丹合编选注》系据光绪丙午年重刊二仙巷藏版贺龙骥氏所编《女丹合编》选注,作者精选其中“壶天性果女丹十则”、“女金丹上下卷”、“樵阳经女丹修练”、“女功炼己还丹图说”、“女丹要言”、“西池集”六篇加以点校注释。《重刊道藏輯要》

太微灵书紫文仙忌真记上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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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微灵书紫文仙忌真记上经》,早期上清派经典之一,约出于东晋南朝。原为《太微灵书紫文上经》中一篇。后分出单行。《紫阳真人周君内传》着录「龚仲阳《仙忌真记》」,当即此书。今本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真部戒律类。经文假托方诸青童君为学仙者演说。内称学仙者虽有仙相,亦有败仙相。若触犯败仙相,则不得成仙。故经文中举出十条「仙忌」(即十条戒律)。如勿好淫、勿为明贼、勿醉酒、勿食六畜肉、勿杀生昆虫等。犯此仙忌者皆败坏仙道,不得成仙。又称学仙者应广行阴德,慈向万物。救人艰厄。度人危难。轻财施惠,以广福田,如此方可得道成仙。

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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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金朝道士默然子刘通微撰。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赞颂类。本篇以五言颂诗注解《清静经》。注文融合道禅,以澄心遣欲,清静常寂为宗旨。劝人去贪嗔痴,修戒定慧,则六欲不生。法界宽广。

剖心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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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说,二回,未完。我佛山人(吴趼人)著,亚东破佛评。原载《竞立社小说月报》第二期,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十月出版。宣统二年(1910),作者将小说的故事梗概另写成《山阳巨案》一文,刊于《舆论时事报》,后收入《我佛山人札记小说》。小说所据是一起历史上真实的案件,发生在清嘉庆年间,主人公为山东即墨人李毓昌。他在淮阳水灾时,奉旨到山阳县清查赈务,发现浮开赈户很多。山阳县令王伸汉怕他揭发,遂买通了李毓昌的仆人李祥等三人,贿赂未成,便寻机将他毒死。后来李毓昌的妻子发现了血衣,李的叔父到京里控告。于是开棺验尸,继而案情大白。皇上特旨将王县令与三仆都判了死罪,李祥为下手谋害的主犯,令解到李毓昌墓前,剖出心来致祭。皇上还奖励了李毓昌的家属,并御制《悯忠诗》三十韵来表彰他。这件事的大致经过,载在李次青的《国朝先正事略·循良传》中,吴趼人收集了材料,将它铺叙为小说。但小说只有二回,才写到李毓昌从小勤学,品格尤高,十四岁时在山东莱州府参加府考,被甘太守赏识,后来在宗师面前极力推荐,使他进了郡庠案首。作者在这里极力描写的是主人公的品格高尚。

守南昌广饶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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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香山林福祥著。《林福祥遗稿》内容之一,广东中山图书馆藏原件,《近代史资料》1963年第一期据以著录。记叙作者任官时追随江忠源、张芾守南昌、援广饶对抗太平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