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赞般若波罗蜜经
作者:佚名
凡十卷。西晋竺法护译。又称光赞摩诃般若经、光赞经、光赞般若经。相对于小品般若经之初译本道行般若经,本经乃大品般若经之初译本。收于大正藏第八册。本经相当于梵本二万五千颂般若波罗蜜多经(玄奘译大般若经)第二会八十五品中之最初二十七品。亦相当于无叉罗所译之放光般若经二十卷九十品中之最初三十品,及鸠摩罗什所译之摩诃般若波罗蜜经二十七卷九十品中之最初二十九品。本经之梵本,于西晋太康七年(286)由于阗沙门只多罗持来,而于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译出。本经共分二十七品,始自光赞品,终于雨法宝品。关于本经之经名,乃佛自舌根放光,普照三千大千世界,光中生出莲华,莲华上复出现诸佛,称扬赞叹此般若,故称光赞般若波罗蜜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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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社会
美国杜威著。该书是根据他对芝加哥实验学校学生家长和赞助人的几篇演讲汇集而成,1899年出版,被认为是他的教育著作中影响较大的一本书。在书中,作者从美国资本主义现代化过程中引起的社会生活的根本变化,以及教育应当怎样适应这种变化出发,要求教育加强与社会的联系,谋求在儿童观、教材观和教学方法上的彻底改造。作者认为脱离实际的、狭隘的旧教育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应把各种主动作业、自然研究、科学常识、艺术、历史等引进学校,使学校成为一个小型的社会,引导和训练儿童成为社会的成员。作者反对旧教育的消极的“儿童观”,认为它使学校的重心在儿童之外,在课程和教师身上,主张进行“哥白尼式的革命”,把学校的重心转移到儿童生活上来。杜威尖锐地抨击了传统课堂教学方法,称之为“静听”的教学,很少给儿童活动的余地。主张教学应以儿童的本能活动为中心,围绕儿童的活动来组织教学。杜威的教育思想反映了美国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教育提出的新的要求和教育上相应的革新,对美国教育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中国道教史
提傅勤家著。傅勤家生卒年不详。生平履历不详。 “中国文化史丛书”之一,1937年商务印书馆出版。1984年上海书店影印。全书共二十章,依次为:绪言、外人对于道教史之分期、诸书所述道教之起源、道之名义与其演变、道教以前之信仰、道教之形成、道教之神、道教之方术、道教之修养、道教之规律、道佛二教之互相利用、道佛二教之相排、唐宋两朝之道教、道教之流传海外、道教经典之编纂与焚毁、道教之分派、明清时代之道教、现在之道藏与辑要、宫观及道徒、结论。
平沪通车
现代长篇小说。张恨水著。最初连载于上海《旅行》杂志1935年1月1日至12月1 日第9卷1号至12号。上海百新书局1941年8月初版。小说描写一个自称“柳系春”的女骗子在平沪线列车上利用自己的色相媚惑银行经理胡子云的大骗案。胡子云是个娶有3位太太的中年人,经不住女骗子的诱惑,从素不相识至同床共枕。女骗子与同伙余太太设计买了好酒佳肴,把他灌醉以后,窃走了其12万元的公债券、证券和现款,中途下车,逃之夭夭。胡子云酒醒后发觉,大惊失色。列车快到终点站时,他急得神经失常,看到别的年轻女乘客就大喊抓女骗子,因而被行人耻笑。小说情节紧凑,描写细腻,出版后颇为流行,被称为言情小说中别出心裁之作。
为狱等状四种
2007年,湖南大学岳麓书院于香港购回相当数量的竹简,次年又接受了少量捐赠竹简。经由专家考证,这两批竹简属于同一批出土简牍,因而将之合并称为岳麓书院藏秦简。岳麓书院藏秦简的内容以法律文书为主,包括《为狱等状四种》及“律令杂抄”。2013年刊布的《为狱等状四种》是岳麓书院藏秦简的重要组成部分,共收录发生于秦始皇十八年(公元前229年)至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间的15则疑难案例的文书资料,其性质或与张家山汉简《奏谳书》类似。《为狱等状四种》涉及了财产犯罪、亡罪、奸罪及一些特殊犯罪,财产犯罪中又以“盗”罪*受重视。案例涉及“盗杀人”“盗埱冢”等与盗相关的重要罪名;“智(知)人盗与分”“受人货财以枉律令”等特殊财产犯罪也在资料中有所体现。通过研究可知,秦代有关财产的犯罪*终量刑均指向“盗”的量刑方式。或许这时的“盗”概念的外延较后世更为宽泛,属于一类与非法获取公私财产有关的犯罪集合。亡罪在秦汉律令中的规定已颇成体系,对其定性比较明确,审判中遇到的困难往往在于量刑而非定罪。至于奸罪案件的定罪困难,一般出现在“捕校上”的程序要件是否满足。
金刚錍论私记
金刚錍论私记,二卷,唐明旷记,日本辩才会,应廷瑞序,及粹跋,明凤跋。
如来方便善巧咒经
梵名Sapta-buddhaka-su^tra 。全一卷。隋代阇那崛多译。又作如来善巧咒经、如来方便巧咒经。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内容叙述佛居鸡罗婆山顶时,林中一比丘为恶鬼所捉,另一此丘着于邪魅,苦闷懊恼不堪。佛陀乃应虚空藏菩萨之请,宣说灭除疾病苦、远离鬼魅之神咒。又本经之同本异译有译于梁代(译者佚名)之虚空藏菩萨问七佛陀罗尼经,及宋代法天所译之圣虚空藏菩萨陀罗尼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