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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城堡里的人
《高城堡里的人》是由菲利普·迪克著创造的一部美国小说。在1963年获得了雨果奖。通过对不同阶层、不同身份的人物的穿插描述,讲述了一个反转过来的“历史”——同盟国在二战中战败,美国被德国和日本分割霸占,探讨了正义与非正义、文化自卑和身份认同,以及法西斯独裁和种族歧视给人类社会造成的后果。
在峡谷里
俄国作家契诃夫创作的中篇小说。《在峡谷里》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坐落在峡谷中的叫乌克列耶渥的农民和工人(村里有几个工厂)混居的村子里。契诃夫一开始就为这个故事描绘了一个阴沉的背景:“这个村子里没有断过热病,就连在夏天也是满地泥泞。此地永远有一股工厂的垃圾的气味和用来给花醋加工的醋酸的气味……制革厂常使小河的水发臭,垃圾把草地弄脏,农民的牲口害炭疮病。”而小说的情节,用安·屠尔科夫的话说是“契诃夫作品中情节最阴沉的一篇。”小说的主人公之一老齐布金是个商人,高利贷者。他残酷地剥削着村子里的人。他的杂货店卖坏了的、臭了的食用油、伏特加的腌牛肉,以此积聚了大量的财富。他以自己当暗探的长子阿尼西木为骄傲;也为自己的美丽的能干的儿媳阿克辛尼雅——病弱的聋子小儿子斯捷潘之妻而自豪。他的这个儿媳完全耽溺于料理家务和经营杂货店,她甚至信不过自己的丈夫,不敢把钥匙交给他。长子阿尼西木娶了一个穷姑娘丽巴为妻,她在齐布金家里总感到自己是个外人,是个女工。但是齐布金家发生了不幸,阿尼西木因犯了制造伪币罪而被判服苦役。这场灾祸震惊了父亲,他想分给丽巴刚生下的小儿子一部分财产。但是阿克辛尼雅知道后用开水烫死了小孩,然后又把丽巴从家中赶走。她完全控制了这个家,让老齐布金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度过风烛残年。
爱玛
长篇小说。奥斯丁著。作于1816年。女主人公爱玛聪明自负、爱做媒人,把邻近的一个私生女哈里特置于自己保护之下,诱说她拒绝罗伯特·马丁的求婚,而为她与牧师埃尔顿撮合,后来发现埃尔顿追求的却是自己,于是计划成为泡影。接着爱玛又给哈里特挑选了翩翩少年弗兰克,但弗兰克早与品貌双全的简·费尔法克斯私订终身,哈里特私下倾心于地方长官奈特利,而奈特利爱的却是爱玛。经过一番周折,三对新人举行了婚礼。作者通过曲折跌宕的故事情节,表明了她的婚姻观:既要趣味相投,又要门当户对,才能各得其所。小说被认为是作者艺术上和思想上最为成熟的作品,与其他小说相比,现实主义成分增多,戏剧性的夸张减少,结构更为严谨,技巧更加娴熟。
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标点本]
十二卷,清乾隆四十一年廷臣奉敕撰。前十一卷,著录明季殉节臣民;后一卷,特存建文死事人士。“四库全书提要”略云:‘大扺以钦定“明史”为主,而参以官修“大清一统志”、各省“通志”诸书,皆胪列姓名,考证事迹,勒为一编。凡立身始末卓然可传而又取义成仁、搘拄名教者,各予专諡,共三十三人。若生平无大表见而慷慨致命、矢死靡他者,彙为通諡:其较著者曰“忠烈”,共一百二十四人,曰“忠节”,共一百二十二人;其次曰“烈愍”,共三百七十七人;曰“节愍”,共八百八十二人。至于微官末秩、诸生韦布及山樵市隐,名姓无徵、不能一一议諡者,并祀于所在忠义祠,共二千四百人’。今已将卷十二非属明季之“建文殉节诸臣”略去,存前十一卷。其目分为卷一“专諡诸臣”,卷二“通諡忠烈诸臣”,卷三“通諡忠节诸臣”,卷四、卷五“通諡烈愍诸臣”(上、下),卷六至卷八“通諡节愍诸臣”(上、中、下),卷九“入祠职官”,卷十、卷十一“入祠士民”(上、下):其总人数自较上述差少。此书为清廷则具用心之作,当以史料视之也可。 此本为标点本,本站也有四库本,可以搜索查找!
风俗通义
简称《风俗通》。东汉应劭著。原书30卷,今本仅存10卷。清·严可均在《全后汉文》中辑佚文6卷;《姓氏篇》自宋已佚,后又在明《永乐大典》中辑出,附录于末。1980年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吴树平《风俗通义校释》,除10卷外,还将收集到的唐、宋、明三代各类书中保存的佚文编文27部分附于后。10卷篇目为:皇霸、正失、愆礼、过誉、十反、声音、穷通、祀典、神经、山泽,137条。该书写作于“王室大坏,九州幅裂,乱靡有定,生民无几”的东汉末年,写作目的是“言通于流之过谬,而事该之于义理也”,从而用以整齐风俗,使上下之心“咸正于正”(引文均见《风俗通义》序)。全书依据原始儒家理论,论考古代历史、风俗礼仪、时人流品、音律器乐、山河薮泽、怪异传闻,内容涉及极广,多侧面展现了当时的社会生活情况。范晔在评价该书时曾说过:“文虽不典,后世服洽闻。”版本甚多,《四部丛刊》影元大德本较佳。注本还有1981年中华书局版王利器《风俗通义校注》。
读四书大全说
明清之际王夫之著。凡10卷。为作者读明代胡广等人奉钦命编纂的《四书大全》的札记,作于清康熙四年(1665年)后收入《船山遗书》,1975年中华书局点校出版单行本。在伦理思想方面,坚持气一元论,反对宋儒分性为天命、气质之说,而提出“性即理”,理者“气之理也”(卷10)。主张理“游行于气中”,“性在气质中”(《论语·阳货》)。在理欲关系上,反对将二者对立起来,“天理充周,原不与人欲相为对垒。理至处,欲无非理。”(《论语·宪问》)。卷一论《大学》,卷二至卷三论 《中庸》,卷四至卷七论《论语》,卷八至卷十论《孟子》。 本书按《四书》原有篇章次序并借用其中的某些命题, 以读书札记形式评论明代胡广等所纂《四书大全》的观点,同时阐发作者自己的哲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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