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秘要法经
作者:佚名猜你喜欢的书
不必要的胜利
《不必要的胜利》是契诃夫1882年在莫斯科学习医学时创作的三部中篇小说之一。茨威布希和伊尔卡是一对性格迥然不同的父女。茨威布希用无奈之心去归顺和适应生活,甘心做生活的奴隶。伊尔卡向命运抗争,坚决要做自己的主人。问题就在于此,伊尔卡要为受辱的父亲复仇,却使她自己沦为交际花,并嫁给没落的贵族阿尔土尔·冯·扎依尼茨男爵,落得一身臭名。这是一部非常成功的文学作品,是一出极具讽刺意味的悲剧,契诃夫在描写人物背景以及行为关系的同时,最主要是为凸现金钱的罪恶性和爱情的改造力。首先谈谈金钱,阿尔土尔为一百万而答应取伊尔卡,给予伊尔卡贵族太太的身份,以便伊尔卡能以平等的地位向戈尔达乌根伯爵夫人施行报复。伊尔卡为复仇,答应用自己的肉体去赚得一百万,使阿尔土尔重新变成名符其实的富有的伯爵。而侮辱伊尔卡父亲的戈尔达乌根伯爵夫人则是为了一百万而嫁给年老的戈尔达乌根伯爵,以壮大自己娘家的家业。在金钱的诱惑下,乡村法官拒绝伊尔卡的上诉;阿尔土尔的姐姐一家设计夺取母亲的遗产;伊尔卡要求追求她的男人们必须抛掷重金才能求得她的一吻。人们为了金钱而各怀鬼胎,不惜改变自己本初的品质,从而变为麻木,自私以及丑陋。
半崧集简编
本书(一册八八面五二、八○○字)不分卷;章甫撰。甫字申友,号半嵩;台湾(今台南)人。征于清乾隆二十年;以岁贡征,设教甲里中。所著「半嵩集」凡六卷:卷一「五、七言古诗」,卷二「五言律」,卷三、卷四「七言律」(上下),卷五「五言绝」与「七言绝」,卷六「骈文」与「杂文」;以诗为主,以文为附。当乾隆五十二年及嘉庆年间台湾发生林爽文、蔡牵两大事件,作者均适逢其会。「林案」初起,并曾「募义堵御」;「蔡变」平后,亦有诗章「志庆」。同时与各方人士相还往,所作不乏传记资料;至咏物纪胜,犹属余事。本书删存原书之强半,称为「简编」;并略其卷次,仍就诗文体裁依序编辑。原书刊于嘉庆二十一年;今据台湾省立台北图书馆所藏原版誊录本辑编,并取原集目录作为「附录」。
法书考
书学论者。八卷。元盛熙明撰。揭傒斯序言其成书于至顺二年(1331年)。盛熙明,生卒无考。龟兹人,家移居豫章(今江西南昌)。清修谨饬,笃学多才,工于翰墨,通六国书。曾经游历四明(浙东),补《陀落迦山考》,有诗云“沦州到处即为家”。该书前有虞集、揭傒斯、欧阳玄序,后有朱彝尊跋。八卷皆有二、三子目。卷一“书谱”,中设“集评”、“辨古”二子目,“集评”辑前人评论唐以前书家二百四十六人;“辨古”则摘录书评并举列古代法书碑帖,辨证其真伪优劣。卷二“字源”,分“梵音”、“华文”二子目,“梵音”下列“梵书”十六声三十四母,“蒙古书”四十二母等,与法书无关;“华文”下摘录许慎《说文》序及张怀瓘《书断》。卷三“笔法”,分“操执”、“挥运”二子目,也都是抄摘已成之文,较它卷更为芜杂,又多采有伪籍。卷四“图诀”,分“图诀”、“偏旁”二子目。卷五“形势”,分“布置”、“肥瘠”二子目。卷六“风神”,分“性情”、“迟速”、“方圆”三子目。卷七“工用”,分“宗学”、“临摹”、“丹墨”三子目。以上四卷也都采录已成之说,不枝不蔓,颇见剪裁。卷八“附录”,分“印章”、“押署跋尾”二子目。由上可见,全书多摘录前人言论而成,但书中也时有议论,较为可观,如云“翰墨之妙,通于神明,故必积学累功,心手相忘。当其挥运之际,自有成书于胸中,乃能精神融会,悉富于书。或迟或速,动合规矩,变化无常而风神起逸,是非高明之资孰使然邪?”故朱彝尊称“其文约,其旨该。”有曹栋亭刊本,《十万卷楼丛书》本、《四库全书》本等。
孙公谈圃
北宋刘延世录孙升所谈而成书。凡三卷。有明覆宋刊本、 《百川学海》本、 《稗海》本、 《学津讨原》本、 《说库》本等。另《说郛》、 《历代小史》等本不全。孙升,字君孚,高邮人。元祐间任中书舍人,绍圣初受党籍牵累,贬谪汀州。由于他身历神宗至哲宗朝的政事,对王安石、司马光、苏轼等一时名臣,均有所了解,故所知朝野掌故甚多。当他谪居汀州时,刘延世时亦居汀,二人过从较频,孙升常谈论朝野故实,刘退而录成此书。书中有关北宋朝野轶事的记载,涉及面较广。从书中看,孙升为元祐之臣,对王安石有较多不满,如关于王安石子王雱死后在冥间受罚的记载,即以本书为最早,但对苏轼,二程等人,亦有所微词,可知其虽有偏执,尚能自成一家之言。对了解北宋的政事及诸名臣的事迹,颇可参考。书中也杂有一些梦征、方术、医药、冥游之类的内容,少数条文流于因果报应的说教。
吴风录
明黄省曾撰。一卷。杂记苏州风俗,于明代江南缙绅、士大夫之奢靡,郡县胥吏之横虐,及官府对铺户、百姓之克剥均有深刻反映。
家范[全译本]
北宋名儒司马光所撰关于修身齐家之规范。10卷。唐狄仁杰著有《家范》10卷,史志虽载其目,但书已不传,司马光取仁杰书旧名,加以甄辑以为后学准绳。首载《周易·家人卜辞》,及节录《大学》、《孝经》、《尧典》、《诗·思齐》篇语,作为全书之序。其后自 “治家”至 “乳母”凡19篇,皆杂采史事可为法则者,亦间有司马光论说。认为 “治家莫如礼” ,齐家的规范应是: 为人祖者,要“以义训其子,以礼法齐其家” (《家范》卷2) ; 为人父者,“爱子教之以义” (同书卷3) ; 为人母者,“不患不慈,患于知爱而不知教也” (同上) ; 为子者,则以孝为天经地义,为行动之准则。此书节目备具,简明扼要,切于日用,且大旨归于义理,以敏德为行本,是维护封建伦理纲常、修身齐家的规范。《四库全书》、《留余草堂丛书》收录。另有《朱文端公藏书》、《洪氏唐石经馆丛书》收录清朱轼评点的《家范》。此本为《家范》译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