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髻经四法优波提舍

作者:佚名
宝髻经四法优波提舍

天亲菩萨造 元魏乌苌国沙门毗目智仙等译 释大方等大集经之第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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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法律与政府

财产·法律与政府

弗雷德里克·巴斯夏(1801—1850),十九世纪法国的古典自由主义理论家、经济学家。作者坚持自由市场的基本原理,肯定自由贸易,对种种试图限制自由市场运转的做法,提出了严厉的批评。书中还包括了巴斯夏对法律、博爱、公正、掠夺、贸易差额、社会主义等广泛内容的理解。这本文选是写给普通公众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清晰地阐明了政治经济学最为重要的原理。

义府

义府

清人黄生撰。清初成书。二卷,四百零三条。上卷分论群经词语,下卷分论史子集词语,并兼及宋代赵明诚《金石录》、洪适《隶释》、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所载古碑文,又疏证南朝梁人陶宏景《冥通记》词义。注重“因声以求义”、“因声以知意”,于古音古训考究淹通,引据精确,如解《周书·武成》“血流飘杵”之“杵”即古“樐”字,“大盾”意;引《易·系辞》及《孟子》,证“有客信信”、“再宿曰信”之“信”当读为“申”,训“重”,“再宿”义;谓《考工记·玉人》“大圭,杼上终葵首”之“终葵”即“椎”字切音,急言曰“椎”,缓言曰“终葵”。刊正前人谬误甚多。虽篇帙无多,然可取者不在《通雅》之下。原抄本经戴震访求推荐,与《字诂》并收入《四库全书》。道光二十二年(1842),族孙黄承吉自文宗阁《四库全书》录出,为免使二书分离,合加按语,题《字诂义府合按》。《合按》有《安徽丛书》本,中华书局1984年出版校点本(内附黄承吉《字义起于右旁之声说》)。

乐府诗选

乐府诗选

乐府诗是我国古代重要的诗歌类型之一,传说汉代置乐府专门采诗,它本是歌辞,可以配乐演唱,所以除郊庙歌辞之外,乐府诗一般有朗朗上口、清新自然的特点。本书由著名学者曹道衡先生编选注释,经余冠英先生审定,共选编从汉代至南北朝时期乐府诗600余首,基本涵盖了乐府诗的主要代表篇目,主要以时间顺序编排,朝代内又分为郊庙民歌和文人乐府诗,可相对参照比较二者之间的不同,郊庙民歌则按照《乐府诗集》的体例编排,更能了解乐府诗的主要类型结构。全书编排得当,注释尤见功力,释义简洁准确,引用典故明晰易懂,是一本极为优秀的传统文化读物,亦可为专业研究提供参考。

刘铬传抚台前后档案

刘铬传抚台前后档案

本书不分卷,据台湾省立博物馆所藏清季光绪年间恒春、彰化两县部分档案整理刊行。此一档案,一般通称「刘铭传抚台档案」;但实际上全部档案有起自光绪二年并有至于二十一年台湾沦日前不久者,综计先后历时十有九年;虽其中以刘氏抚台期间(光绪十一年至十七年)文件为多,而外此者亦达四分之一左右。因此,改题今名。原藏档案分类整理编目,今改按各官署发文日序排比。全部共一百六十个文件,大体为台湾(南)府(或道)转行办理或知照各案。其内容以设防、抚番、建省、人事等案为多,清赋、理财、邮电、矿务、洋务等次之,樟脑、鸦片及风化等又次之。书末,又收入「皇朝道咸同光奏议」中刘氏有关台湾折片(与第二七种「刘壮肃公奏议」较,知专集己由编集者酌加润饰或删略,并非原本面目)与前未经见之沈葆桢折片八件作为「附录」。

江苏省通志稿货殖志

江苏省通志稿货殖志

宣统元年(1909)始修,由江苏通志局主持,缪荃孙任总纂。货殖志。江南通志货殖为食货之一目,今之实业日以发达,金融动关国计民生,自宜专立。农、林、矿、工、商业、物产皆不可略,列其根柢,俾可推广。

观经

观经

佛教经典。著译者不详。一卷。首尾完具。主旨讲禅观法,共收录“观十方佛法”、“坐禅法要五门”、“修白骨观法”、“观佛三昧”及“无量寿佛观”等五种禅观法,并作了具体的介绍。内容与后秦鸠摩罗什译《思惟略要法》(已收入大藏经)中的“十方诸佛观法”、“白骨观法”、“观佛三昧法”、“观无量寿佛法”及昙摩密所译《五门禅经要用法》(已收入大藏经)基本相同。因此,此经或为中国人据上述两经抄集而成。历代经录中均未见著录,历代大藏经亦未收,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