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泉其白富禅师语录
作者:其白德富其白德富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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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短篇小说全集
安东尼·伯吉斯曾说“毛姆真正的天赋,都在他写的短篇故事里。那是我读过最好的语言”,相比较长篇,短篇小说也许才是毛姆真正爱写的,也是他写起来最得心应手的,所以人们称他是“英国的莫泊桑”。1951年,毛姆将自己创作的91个短篇故事汇集成三卷本的《短篇小说全集》,并亲自为每一卷撰写了序言,1963年,英国企鹅出版公司将其以四卷本形式重新刊印,此后该版本被多次再版,并被翻译成各种文字,在世界各地流传。
明制女官考
清黄百家撰。黄百家,明末大家黄宗羲之子。所书一卷,排列明初女官的诸局职守等情况。明代女官在宫中为皇帝服务,但与妃嫔不同。洪武五年 (1372) 制订六局品秩,二十二年授宫官勅,形成一套完整的宫廷女官制度。其六尚局为: ①尚官局,对各局出纳文书册籍签署印章,需到宫外征办的,则为其请旨。②尚仪局,掌管宫内礼仪起居。③尚服局,负责供应服用采章等。④尚食局,掌管皇帝膳食。⑤尚寝局,掌管皇帝晏寝。⑥尚功局,掌管女红的工作。六局之外另有宫正司,负责纠察宫闱戒令、谪罚之事。是书除记述六局职守外,还介绍了女官的品秩,人数、下属司,有的并列具体要求。比如尚食局,介绍有执掌二人,正五品。下设司膳 (掌割烹煎和之事。有司膳、典膳、掌膳、女史各四人),司醖 [执掌(略) 分工 (略) 人数(略)],司药 [执掌 (略) 分工(略) 人数 (略)] 司 [执掌 (略) 分工 (略)人数 (略),并规定“凡以饮食进御,尚食先尝之”。这些记载简明、具体,与卷末说明: “服劳多者,或五载六载,得归于父母,听婚嫁。年高者许归,愿留者听。见受职者,家给与禄。”使人们对明初女官制度有了粗略了解。尤其是永乐以后,除尚宝数司之外,女官职掌尽归宦官,是书提供的这些资料就更具历史价值。清虫天子辑的 《香艳丛书》收有此书。为宣统国学扶轮社排印本。另 《檀几丛书·余集》也收有此书。
南院国师语录
凡三卷。全称南院国师住山城州龙安山禅林禅寺语录。又作规庵录。日僧规庵祖圆(1261~1313)撰,侍者慧真、妙准等编。收于大正藏第八十册。辑录禅林禅寺语录、南禅寺语录、太平兴国南禅寺语录、偈颂、敕谥南院国师规庵和尚行状、附录等。
释门归敬仪通真记
释门归敬仪通真记,三卷,唐道宣撰,宋了然记并序,日本慧光合并序,妙辨雅序,宋如皎跋,夹注排科会本。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传外传
佛教著述。作者不详。原著当为三卷。现存卷下。是《金刚经》的记传之作。依据《楞伽经》及无著的《金刚般若论》、世亲的《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论》等对《金刚经》的论释。据书中“具如传译”、“具在传文”等字样,则似另有《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传》传世,本书系据该传而作。未为历代大藏经所收。敦煌遗书有收藏,后被日本《大正藏》收入第八十五卷,但为残本。
洛叉陀罗尼经
全一卷。宋代法贤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此经说洛叉陀罗尼,并谓若受持此陀罗尼,如同持洛叉(十万)诸佛名,可灭无量重罪,得大福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