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藏经

作者:佚名
佛藏经

又名《选择诸法经》、《奉入龙华经》。印度大乘佛教经典。后秦鸠摩罗什译。三卷或四卷。鸠摩罗什(344~413)译于姚秦弘始七年(405)。又称奉入龙华经、选择诸法经。收于大正藏第十五册。属于大乘律之经典。内分十品:诸法实相品、念佛品、念法品、念僧品、净戒品、净法品、往古品、净见品、了戒品、嘱累品,论述诸法之无生、无灭、无相、无为,及诸法实相;并谓破戒比丘有十忧恼箭,而诃责其种种罪相;又告诫‘不净说法’之大罪报。本经未特别论说菩萨律仪,此为异于其他戒本之处。然强调若不理解诸法实相、无生、无灭等,则虽受持二百五十戒,亦形同破戒,并主张远离‘戏论分别’始得称持戒。又以本经阐释菩萨僧团必得由声闻僧团别立之种种原因,故列为大乘律之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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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清五十八愿文,撰人不详。从内容文字看,当系南北朝或隋唐道士摘录灵宝经戒改编而成。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真部戒律类。内容分三部分。其一为《五十八愿文》,罗列五十八条愿念,如「若见饮酒,当愿一切制于命门,以远祸乱」;「若见恶人,当愿一切弃凶即吉,不犯王法」;「若见帝王,当愿一切奉仰王道,孝如父母」等等。其二为《十善劝》,有劝人礼敬三宝、为人忠孝、写经布施、除嫉去欲等十条戒文。其三为太极真人所说六条格言,劝人忠孝、信道、不杀生、不饮酒、不嫉妒等等。以上愿念戒律,出自《太上洞玄灵宝真一劝戒法轮妙经》、《太上洞玄灵宝智慧罪根上品大戒经》等早期灵宝派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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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碑文当是李白于乾元二年(759)游江夏时为鄂州刺史韦良宰所作。此文与《经乱后天恩流夜郎忆旧游书怀赠江夏韦太守良宰》诗作于同时。韦良宰是太白好友,早在天宝初年二人就有很深厚的交谊。韦良宰曾为贵乡县令、房陵太守、鄂州刺史等。李白长流夜郎赦归后,曾在江夏与韦良宰交游。李白写此德政碑正当韦即将离任之际。此碑盛赞韦良宰的出身、气节、政绩、识见和政治才能,描写了韦太守在鄂州天长节与民同庆的热闹情景,表达了李白对友人的深情与厚望。题中“天长节使”之使字,王云:“使字疑误。”《校注》亦云:“按文义不当有使字。”安旗先生云:“使字当无误。倘删去使字,题之不通尤为明显;‘天长节’,似仅言作碑之时间为八月五日,与文义亦不合。为他人作功德碑在职官前冠以作碑之时间,在唐人中恐是仅见。详《碑序》,首叙天长节之来由,盛称玄宗之伟业;次叙韦良宰家世、德政;末叙鄂州群僚庆贺圣诞之礼仪及百戏杂耍之类。‘天长节使’或为州郡地方宴乐作寿仪式之主使者。似此,‘天长节使’与‘鄂州刺史’方能谐合而不捍格。姑妄言之,以俟宏识。”(《李白全集编年注释》)鄂州,即江夏郡,唐属江南西道,治所在今湖北武昌。德政碑,旧时颂扬官吏政绩的碑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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