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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中郎全集
《袁中郎全集》,24卷,明袁宏道诗文集。袁宏道 (1568−1610), 字中郎,亦字无学,号石公,又号六休、石头道人。明代文学家。湖广公安(今属湖北)人。宏道少年即能文,结文社于公安城南,自为社长。21岁举于乡,25岁成进士,先后两次出仕,曾官吴县知县、顺天府学教授、国子助教、礼部主事,乞假归;复职后,又调任吏部主事,升员外郎,终以郎中归里,只活了43岁。与其兄宗道、弟中道并有文名,世称“公安三袁”,三袁中以其成就最大。中郎为“公安派”创始人,在文学史上有一定地位。其诗文颇不满前后七子拟古之风,强调“独抒性灵,不拘格套”。内容多写闲情逸致,风格真率自然。间亦有批判现实之作。《四库全书总目》云:“其诗文变板重为轻巧,变粉饰为本色,致天下耳目于一新,又复靡然而从之。”有明崇祯二年(1629)武林佩兰居刻本。今人钱伯城著有《袁宏道集笺校》,诗文均按年按集重编,颇多考订,又附录辑佚、传记、题跋等,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一年出版,为《中国古典文学丛书》之一。另,今人任访秋著有《袁中郎研究》,分上下二编。上编为论述,下编为年谱。年谱中已将诗文一一编年。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三年出版。
龙舟会
清代杂剧剧本。王夫之作。有《船山遗书》本,《清人杂剧》本。剧本取材《新唐书·列女传》,亦见唐人李公佐传奇小说《谢小娥传》(收入于《太平广记》)。剧作略云:谢小娥嫁给段居贞,她的父亲与丈夫段居贞 一起去做生意,被盗所杀,托梦于谢小娥为之报仇。谢小娥得到判官李公佐帮助,女扮男装,查访杀死父亲、丈夫的仇人。查实之后,投奔仇家为仆3年,伺机报仇,在得到仇家对她的信任之后,借机会手刃仇人,为父亲和丈夫雪恨。报仇后小娥自投官府,官府因其杀人而欲以治罪,小娥出示李公佐字据,得以幸免。《龙舟会》歌颂了谢小娥的机智和勇敢,也暴露了社会及官场的黑暗,戏剧性较强。从作品内容看,实为作者借谢以寄托亡国之恨,抒写郁愤之情。今人傅惜华《清代杂剧全目》评本剧:“以硕儒工曲,慷慨激昂,笔酣意足,实属仅见。”
颜氏家训译注
北齐颜之推著。二卷二十篇。作者痛心于魏晋以来“士大夫耻涉农商,羞务工伎,射既不能穿,札笔则才记姓名,饱食醉酒,忽忽无事,以此销日,以此终年”的社会风气,以《论语》、《孝经》等儒家经典为据,从整饬家庭关系入手,企图扭转时弊。强调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义妇顺等封建伦理道德规范及维系此规范的家教、家法,宣称“笞怒废于家,则竖子之过立见,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治家之宽猛亦犹国焉。”认为“生民之本要,当稼穑而食,桑麻以衣”,重视家庭的经济职能。提倡“应世经务”,反对“高谈虚论,左琴右书,以费人君禄位”。对教子学鲜卑语及弹琵琶以服事公卿的风气,尤深恶痛绝。对魏晋玄学各派人物,均有评论。为研究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思潮的重要著作之一。此为《颜氏家训》译文注释以及评析。
春秋胡氏传辨疑
《春秋》学著作。明陆粲撰。二卷。陆粲,字子余,长洲(今江苏苏州)人。嘉靖丙戌进士,官至工科给事中。陆粲除此书外,另有《左传附注》十卷,《春秋左传镌》二卷。此书旨在驳正胡安国《春秋传》之失。其自序谓胡氏说经或失于过,辞不厌繁,而《春秋》之意愈晦,故著此书以论辨之。书前自序:“胡氏说经,或失于过求,词不厌烦而圣人之意愈晦。故此以辨论之。”大旨主信经而不信所谓例,体例先列胡安国《春秋传》于前,后用己说纠驳。
大日经选译
《大日经》汉译正文三十一品,本书所选即其中第一品《入真言门住心品》,和第二品《入漫荼罗具缘真言品》。之所以节选这两品,是因为这两品具有典型性,是该经的精要部分,可以代表该经。
阿弥陀经摘要易解
阿弥陀经摘要易解,一卷,附往生呪,清真嵩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