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迹力士大权神王经偈颂

作者:佚名
密迹力士大权神王经偈颂

元广福大师僧录管主八撰,共一百七十五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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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芳备祖

前集二十七卷,后集三十一卷,宋陈景沂撰。该书是一部植物学著作。书前有宝祐元年韩境所作的序。据序所言,此书于理宗时曾进献于朝。书中汇集了许多有关花草树木及谷物的故事和诗赋。分为前后两集。前集二十七卷是关于花卉的内容,后集第一至第九卷为果部,第十至第十二卷为卉部,第十三卷为草部,第十四至十九卷为木部,第二十至第二十二卷为农桑部,第二十三至二十七卷为蔬部,第二十八至第三十一卷为药部。共分八部,每部之下又分为若干门。每门又分若干子目。如:农桑部,包括谷、稻、米、麦、豆、桑六门。谷门又分禾、稼穑、黍、稷、粟、粳、秫、农、田等子目,非常详备。每一物下收集的材料分为“事实祖”和“赋咏祖”两类。体例与《艺文类聚》相似。“事实祖”中分碎录、纪要、杂著三子目。“赋咏祖”中分五言散句、七言散句、五言散联、七言散联、五言古诗、七言古诗、五言八句、七言八句、五言绝句、七言绝句十个子目。条理详细分明,收罗广博。明代王象晋的《群芳谱》即以此书为蓝本编辑而成的。此书收录了很多有关各种植物的典故,以及有关这些植物的诗赋,唐以前的较略,宋代的非常详尽。许多故事及诗赋不见于其他书,保存了不少文献资料。该书对于研究古代园艺的农业生产也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传本很少,宋刻本今只有日本残卷,多以抄本流传。有《四库全书》本及农业出版社影印宋残本。

重修大广益会玉篇

又称 《大广益会玉篇》、《宋本玉篇》、 《今本玉篇》。 《说文》 系统字书 《玉篇》问世后, 唐上元 (760—761) 间孙强稍增多其字, 嗣后原本 《玉篇》亡佚。宋大中祥符六年 (1013年),翰林学陈彭年与史馆校勘吴锐、 直贤院邱雍等奉诏对《玉篇》重加刊定,重修所据为孙强本, 又有增益。孙本总字数为 158641字, 陈等又加51129字, 总计209770字。与原本《玉篇》差别颇大。传本有宋本、元本。宋本有清张士俊泽存堂刻本(也称“上元本”)、曹寅扬州诗局刻本 (也称 “重修本”)。 元本有四部丛刊影印本。

洛阳牡丹记

欧阳修撰。见《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七十二。作于宋仁宗景祐元年(1034)。本文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关于牡丹的专著,全文分《花品序第一》,《花释名第二》,《风俗记第三》和《牡丹记跋尾》四部分。《花品序第一》,写天下牡丹不能与洛阳牡丹相敌,洛阳牡丹花果为天下第一,驳斥洛阳牡丹之美盛,乃因洛阳居九州之中、得中气之和的说法,并记20多种特著之花名。《花释名第二》,详记牡丹各种品种的得名之由来,花色之特点,尤见名贵品种的产生是人们长期精心培育的结果,指出牡丹不载于文字,文人吟咏篇什不多。《风俗记第三》,记叙洛阳人爱花赏花之习俗和向朝廷贡花之事,并对接花、种花、浇花、养花、医花等方法,详加说明,反映出当时园艺栽培之技术。《牡丹记跋尾》则叙蔡君谟书此“记”于石的经过。文章结构严谨,层次分明,要言不繁,说事明晰。知识性很强,文风也朴实自然。在结构和行文上对陆游《天彭牡丹谱》有影响。

懒捐

二月初二,好日子,土地老爷生日。
太阳刚刚露出半边面孔来,邓石桥,什么人都爬起来了。最初的是孩子,三个五个一群,攀折嫩绿的柳枝,赶牛,追着野狗,有的还提着一篮猪粪。象流星似地,散布在全村的田边,旷野,绿荫的深处。

荡寇志

清代长篇章回小说,又名《续水浒传》,共140回,又附“结子”1回。作者俞万春(1794~1849),字仲华,别号忽来道人,浙江山阳人。《荡寇志》始写于道光丙年(1826)成于道光丁未(1847)年。全书接续金圣叹《水浒传》70回本。叙写朝廷管营提辖陈希真之女陈丽卿被高衙内所逼,逃离京都。父女二人投奔亲戚刘广,又结识刘广姻家官军将领云天彪,由于奸臣逼迫,他们不得已在猿臂寨“落草”。但他们“尊王反寇”,专门勾结官兵,民困攻杀梁山泊起义军。后在云天彪引荐下,为朝廷录用。最后与官军张夜所部一道大破水泊梁山、擒获一百零八将,非死即诛。小说对梁山农民起义军极尽污蔑之能事,给他们加上“倡为盗首、潜蓄异谋、怙恶不悛、罪大恶极”等罪名。斥之为“洗涤百姓的杀人放火之徒’。而对陈希真、张叔夜等人则极尽美化之能事。男的仙风道骨、仪表堂堂;女的艳媚无双、清丽可人。他们本领超群、所向无敌。《荡寇志》充分表达了地主阶级的思想感情,迎合统治阶级的需要。它一出笼立刻被奉为经典之作,得到统治阶级的青睐和称颂,是一部否定和仇恨农民起义的代表作。作品虽情节较呆板,艺术效果也不真实,但写作严谨,文笔准确、流畅、人物刻画形象贴切。此书咸丰三年(1853)初刊,后多有翻刻。1981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戴鸿森校点本《荡寇志》。

高丽史

朝鲜断代史。总编审郑麟趾,参加编纂的前后约数十人。1451年成书,用汉文写成。郑麟趾,朝鲜李朝领议政(首相)。著作除《高丽史》外,还有李朝的《世宗实录》、《文宗实录》、《资治通鉴训义》、《治平要览》、《历代兵要》等。本书共139卷,150多万字。分世家、志、表、列传4部分。世家46卷(1—46)记载高丽王朝34代国王在位时期活动的传记。志书39卷(47—85)记载高丽王朝的典章制度。其中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及天文地理、自然科学等。在各志中又分成若干条目,分别叙述。表即年表2卷(86—87)。将高丽时期的史事用表格形式简要表示,采取高丽年号与中国年号并用的方法。从“后梁末帝贞明四年(918)、契丹太祖神册三年、〔高丽〕太祖天授元年”起,到“大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恭让四年”止。列传50卷(88—137)。记载高丽时期950余人的传记。分后妃、宗室、公主、诸臣、良吏、忠义、孝友、烈女、方技、宦者、酷吏、嬖幸、奸臣、叛逆各类。本书史料价值很高。书中保有大量原始资料,诸如国王诏书、大臣奏疏、外交文书、各种条规和法律条文等,有的全文照录,有的摘录于各篇中。由于高丽王朝的档案资料及其他重要著述毁于兵火,本书保存的史料,就更显重要。但书中所载事物也有失真之处,将禑王和昌王定为辛盹之子孙,不把他们做为国王,两王执政15年,被列入叛逆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