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目电禅师语录
作者:佚名猜你喜欢的书
项圈的变幻
在我的许多朋友和那些见面时照例点头实际上还够不上称朋友的人们中,很有几个类似小说憎恶者的相好。他们常有一种近乎讥讽的见解:“小说中的悲欢离合的情节往往曲折幻复得使读者休目惊心,尤其是侦探小说,其实都是出于作者的想象,都是作者的故弄手段,事实上决不致如此。”这种议论的来由是否因着他们对于小说有什么特殊的恶感,故意要贬损小说的价值,我固然不得而知,但我敢证明,这见解实在是错误的。
蜃楼
故事说的是一名叫陈逸群的海龟青年,因病去到杭州静养,想起自己的各种罗曼史,以及在杭州各种艳遇的事情。故事表达出了当时在各个西方列强压迫下,中国爱国青年的愁苦和无助。本篇最初发表时,未完,作者未曾续写,也未收入集子或单独出版。其中第一章至第四章(除第四章最后一节)曾在一九二六年六月《创造月刊》第四期上发表过。
皇明祖训
明太祖朱元璋对后继诸皇帝的训话集,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据《明史·太祖纪》记载:洪武二十八年(公元1395年)六月,太祖谕群臣曰:“朕起兵至今四十余年,灼见情伪,惩创奸顽,或法外用刑,本非常典。”鉴于此,太祖训导其后继诸皇帝在执法方面要做到“止循《律》(《大明律》)与《大诰》,不许用黥刺、剕(fei,古代砍脚的酷刑)、劓(yi,古代割掉鼻子的酷刑)、阉割之刑。”假设有的大臣不遵上述训导之辞,一意推行《大明律》和《明大诰》之外的酷刑,那么就将用“重典”治其罪,予以严惩。同年九月朱元璋将其以往训导子嗣和大臣之辞,集成《皇明祖训条章》,颁行中外,并庄重地宣布“后世有言更祖制者,以奸臣论”。《皇明祖训》虽曾发挥过巨大的威慑力,也曾使其后继皇帝敬畏遵守,但至明末,其训导之辞逐渐被盛行一时的“例”所取代,“祖训”逐渐为后人所遗忘。
大事记续编
明王祎撰。七十七卷。系继吕祖谦《大事记》而作,体例全同吕书而将解题附各条之下,不另作一书。俞恂谓本书起自汉武帝征和四年(前89),迄于宋德祐二年(1276),计一千三百六十五年。传本虽始于汉武帝征和四年,却止于后周显德六年(959),可能抄写时有所遗佚。本书纪年及褒贬,与朱熹的《纲目》有所不同。对史实考订同异,较为认真。而于前人的议论,引述颇多,优劣互见。宋庠《纪年通谱》久无传本,刘羲叟《长历》仅《通鉴目录》用以纪年,且亦已散佚。以上二书本书有所引用,可备参考查核。
俱舍论疏
凡三十卷。唐代法宝撰。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一册。略称宝疏。此书与光记皆为俱舍论学者所必修。共分五门:第一初转法轮时,第二学行之次第,第三教起之因缘,第四部执之先后,第五依文解释。日本十八世纪学僧快道评本疏之特点,谓法宝多以一解为决,并常斥泰疏、光记之非。盖法宝宗涅槃,信一性皆成佛,忌惮法相之五性各别义,而此常为讲新译者所讥嫌。法宝因感光记解释之繁琐,大加排斥,自创独特之解释,后世亦有崇宝疏者,故今有光、宝二学派之诤论。
不动使者陀罗尼秘密法
一卷,唐金刚菩提译。明使者即遮那化身,能满种种愿,及证无上菩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