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提净业
作者:谢于教谢于教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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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法的诉讼形式
《普通法的诉讼形式》是英国法律史学家梅特兰的名著,是其担任唐宁讲座教授时所用的讲稿,被誉为了解英国普通法的“金钥匙”。该书共七讲,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包括第一讲和第二讲,梅特兰开宗明义地指出,“虽然我们已经埋葬了诉讼形式,但它仍从坟墓中统治着我们。”为了解释诉讼形式核心地位的确立,梅特兰专门分析了中世纪英格兰的司法系统及其各自的审判特点:第二部分是该书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从第三讲到第六讲,共四讲。从1066年诺曼征服到1833年,诉讼形式经历了兴起、发达和衰落的发展历程。梅特兰将这一历程分为五个阶段,并详细分析了占有之诉、契约之诉、直接侵害之诉和间接侵害之诉等各阶段具有代表性的诉讼形式及其历史演变。梅特兰认为英国法自身的严密性在其抵御外来法律制度的影响时发挥了巨大作用。第三部分即第七讲,梅特兰重点评述了对于诉讼形式的几种分类方法,他警告学人在对诉讼形式进行分类时必须注意具体的历史晤境。
空军飞行员
本书是一本关于空中飞行员所见所思的小说,是圣·埃克苏佩里的飞行三部曲之一。本书主要讲述了圣·埃克苏佩里从航空的角度探索人生与文明,他从高空中发现人类只是生存在一个大部分是山、沙、盐碱地和海洋组成的星球上,生命在上面只是像瓦砾堆上的青苔,稀稀落落地在夹缝中滋长。文明像夕阳余辉似的脆弱,火山爆发、海陆变迁、风沙都可以使它毁灭无遗。这些形成圣埃克苏佩里的看法:人生归根结蒂不是上帝赐予的一件礼物,而是人人要面临的一个问题。人的价值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获得的。
如此江山
章回体长篇小说。张恨水著。上海永华书局1939年2月初版。共24回。主要描写育民大学内部种种黑暗、混乱的现象:李教授与王秘书为争夺妓女公开闹翻;学生高仰山、李静涛等因办杂志《洪潮》被捕,学生团体旋即被取谛;庶务主任趁修理校舍之机贪污,被章职员告发并取而代之;学生无所事事,搞选“女皇后”活动,又因此发生争执、斗殴,毕业后遂风流云散,各自寻找出路。
素娥篇
明万历刊本《素娥篇》序书影明万历刊本《素娥篇》正文书影明代文言短篇艳情小说。一卷不分回。不题撰人。据序知邺华生著,其人无考。约成书于明万历末年。现仅存明万历刊本,藏美国印第安纳大学金赛研究所。1997年台湾大英百科股份有限公司“思无邪汇宝外编”《东方艳情小说珍本》影印明万历刊本。据唐传奇《甘泽谣》之《素娥篇》敷衍而成。叙武则天之侄武三思与侍女素娥的故事。着重演述房中术所谓四十三式,每式有图有题,文字不多。如“掌上轻盈”、“花开蝶恋”、“野渡横舟”、“驻马扳鞍”等。继而写名臣狄仁杰要会素娥,因狄为人耿直,素娥自称为花月之妖,不敢相见。狄坚持要见,素娥无奈只好与狄相会。事后,辞别武三思,归隐终南山。不久,三思也退隐该山,二人白日飞升。此书故事荒诞,作为小说,堪称特殊。大部分为版画,或半页一图,或整页一图,每图附以诗词。
送高闲上人序
一篇。书论。唐代韩愈撰。愈(768—824年),字退之,邓州南阳(今河南南阳市)人,后迁居昌黎,故人称韩昌黎。贞元进士,官至吏部侍郎。擅长文学,散文最著名,后世誉之为“唐宋八大家”之魁。高闲研习佛经,又擅长书法,为唐代高僧(即上人),后去湖州开元寺为僧,直到逝世。本文是韩愈晚年所作。文中借谈论学习书法之理,隐寓反佛之旨。作者先从凡事要用心专一,终身不二说起,并借庖丁解牛,师旷奏乐等故事暗写高闲兼学书法不能登堂入室。此序述张旭治草书之术,赞其草书之神奇,并指出高闲上人“不得其心而逐其迹,未见其旭也”。
庙学典礼
六卷。作者佚名。是书载自元太宗继位(1229年)至元成宗大德年间(1297—1307年)元代教育发展的情况。“庙学”指金元两朝出现的以孔庙为场所的教学机构,常泛指除私人教学之外的一切教育机构和设施,包括小学、地方官学、中央官学等。辑录了元太宗九年 (1237)至元成宗大德五年 (1301) 间的庙学大事,如儒户免差、戊戌科试、学校管职、制定儒籍、岁贡儒人、学田钱粮等。此外,还记载了元代路、府、州县学和书院的事宜。因所录材料皆当时官方文件,较少文饰,因而史料价值颇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