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经要钞
作者:佚名
诸经要抄,一卷,首尾缺,二八一九。佛教著述。作者不详。一卷。敦煌遗书藏本。原卷无标题,现题系据内容所拟。本书罗列了善知识、恶知识、假佛、真佛、法身礼、假三宝、真三宝、假戒、真戒、不净说法、净说法、有诤法、有为法等类别,然后引证二十余种经文论述之。由于本书引用了译于唐开元年间(713—741)的《念诵结护法普通诸部》,而其文字又为《历代法宝记》所引用,故产生年代约为723—779年间。书内引用了《法句经》、《金刚三昧经》、《禅门经》的文字,且有不少禅宗色彩的词句,故研究者认为它与禅宗及《历代法宝记》的作者或有某种关系。本书中国历代大藏经未收,仅存于敦煌遗书中,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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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黛斯特·米尼翁
写于一八四四年三月至七月,边写边在巴黎《辩论报》上连载,同年七月由出版商克朗多夫斯基出版单行本,一八四五年编入《人间喜剧》第四卷,属“风俗研究·私人生活场景”。叙述了一位大作家与一位少女从通信到相爱的故事。小说主题为对金钱婚姻的揭露批判。巴尔扎克认为小说家不仅要摹写社会现象,还须阐明这些社会现象的原因,指出人物和事件背后的意义。在塑造人物上,他强调特性,也强调共性;他说作家的任务在创造典型,使典型个性化,个性典型化。一个美丽而有才识的少女,身价竟完全随父亲财产的多寡而起落。父亲是巨富,求婚者便趋之若鹜,一旦破产则立刻门庭冷落,热情的未婚夫转眼就成了路人。而等父亲再次成为巨富归来时,这位少女顷刻间又身价百倍。举国闻名的诗人、国王御前的官员等各类达官贵人都为了她的八百万财产成为这出喜剧的演员之一。
义山杂纂
轶事小说集。又名《杂纂》。旧题唐·李商隐撰。 《直斋书录解题》小说家类著录,一卷; 《宋史·艺文志》小说家类有李商隐《杂纂》一卷,又李义山《杂稿》一卷,疑即一书。今存《说郛》本、《五朝小说》本、《唐人说荟》本、 《唐代丛书》本、 《忏花盦丛书》本等,均题《义山杂纂》。关于此书作者,鲁迅怀疑为诗人李商隐作。《直斋书录解题》评其内容为“里俗常谈鄙事,可资戏笑,以类相从。今世所称‘杀风景’,盖出于此”。共四十一类,分别用“必不来”、“不相称”、“羞不出”、“怕人知”、“不嫌”等作标题,每题下所记皆社会知识与人生经验之谈。
劝世修理坟墓文
我曾经这样想,屋子房舍为世间人的住所,而坟墓则是已死去人的家园,如果瓦破损而屋顶漏雨,或者墙体坍毁,致使风雨飘洒进房子里,在世间生活着的人就没办法安心居住,那么墓穴土地塌陷,棺椁开裂,蚊子和虫子纷纷钻入,死者又怎么能得到安息呢?
冰鉴
《冰鉴》一部纵横中外的人才学教科书,一部关于识人、相人的经典文献,是曾国藩总结自身识人、用人心得而成的一部传世奇书,是曾国藩体察入微、洞悉人心的心法要诀,它因具有极强的实用性、启迪性和借鉴性而受到各界人士的重视和喜爱。《冰鉴》为读者打造一条走近曾国藩的智慧之道,感受他独到的识人、用人策略。 一部真正的智慧经典,不仅可以跨越他所属的领域,而且可以跨越时空!
江州司马青衫泪
元杂剧剧本。简称《青衫泪》。马致远撰。旦本。谓吏部侍郎白居易,结识长安善弹琵琶的妓女裴兴奴。时值唐宪宗盛精图治,认为文臣中多尚浮华,各以诗酒相胜,不肯尽心职守,且以白居易、柳宗元等人为最,故将白居易远谪江州。裴兴奴则立志守节,不肯再接他人。江西浮梁茶商刘一郎来长安做买卖,看中兴奴。遂与鸨母定计,造一假书,言白居易病死江州。兴奴在鸨母的威逼下,嫁茶商远去。白居易之友元稹官拜廉访使,采集民风,路过江州。月夜,与居易江上小宴,闻有弹琵琶者。唤过相见,方知是兴奴。兴奴复归居易。元稹回朝,奏明唐宪宗,认为白居易无罪远谪,理应召回,宪宗允之。元稹亦将白、裴相爱之事奏上,请求圣裁。宪宗让兴奴上殿诉其原委。最后亲断:兴奴归于白居易。虔婆与刘一郎伪造书信,诬人身亡,虔婆杖60,刘一郎流窜远方。此剧据白居易《琵琶行》演绎而成,但思想意义已大为削弱。且白谪江州之由与史实不符,与《琵琶行》中情节亦多有出入。此剧楔子在第一、二折之间,与通常杂剧体例不同。明人顾大典《青衫记》传奇,即本此剧增饰而成。现存主要版本有《改定元贤传奇》本,脉望馆校《古名家杂剧》本,顾曲斋刊本,《元曲选》本,《柳枝集》本。
扬州画舫录
史料笔记。十八卷。清李斗撰。乾隆六十年(1795年)刻印成书。李斗,字艾塘,又字北有,生年不详,卒于嘉庆二十二(1817年)。江苏仪征人。他幼年失学,但喜欢文学,能诗善词,并且广泛搜集有关扬州的掌故轶闻,日久著成《永报堂集》三十三卷,其中除《扬州画舫录》十八卷外,尚有《永报堂诗》八卷,《艾塘乐府》一卷,《奇酸记传奇》四卷,《岁星记传奇》二卷。李斗喜欢游历山水,性情豪放,颇有侠士之风,不喜欢讨好有钱有势的人。全书按扬州城郊分地区介绍其山川胜迹、庙坛园林、市肆文物以及当时扬州之诗人、画家、演员等等,保存了一些有关文学、戏曲方面资料。如黄文旸《曲海目》及焦循《曲考》中增补《曲海目》诸剧目,即在本书第五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