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提伽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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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洞玄灵宝护诸童子经
太上洞玄灵宝护诸童子经,撰人不详。盖系唐宋道士所作。收入《正统道藏》洞玄部本文类。经称世间男女身处浊世,出入门户常触犯恶星丑宿,致有灾祸。若能虔心祝诵,或读诵此经,将有北斗七星童子、五神童子及十方诸善童子前来卫护,降福消灾。「使诸男女或求嗣胤,或保长年,普谢诸灵,皆如是愿」。
洛神赋
辞赋名篇。三国魏曹植作。《文选》、《艺文类聚》见载。此赋当作于黄初四年(223)。曹植入朝后回封地途经洛水时,联想起洛水神女宓妃的传说,受到宋玉《神女赋》的感发,虚构人神相爱的悲剧,以寄托情志。赋文围绕人神相爱的主线,分成六层。先写发现洛神的经过;其次写洛神的体态容貌美,这是全文描写最为精采的部分,作者从姿态美、容貌美、情态美、服饰美、行为美五个方面毕呈神女的魅力,为相慕作了铺垫;其次写君王对洛神的爱慕;其次写洛神受到感动而深切地爱慕君王,将人神相爱推向高潮;其次写洛神被迫离去的悲剧;最后叙述离开洛川,照应首段。此赋的创作意图,有两种说法。一是感甄说,见《文选》李善注引《记》:甄逸女本为曹植所求,后为曹丕所得,谗死后,曹丕将其枕赍曹植,植过洛水有怀而作《感甄赋》,魏明帝改为《洛神赋》。后世多不取此说。二是寄心君王说。赋文云“虽潜处于太阴,长寄心于君王”。本文的主题当是以“人神道隔”的悲剧,曲折地表达求试不可、壮志难酬的不幸身世。赋文描写细腻而生动,如写神女之美,广比博喻,多面烘托,穷形尽貌。此赋为我国文学史上不可多得的名作,最能体现曹植“文才富艳”的创作特色,其影响巨大。晋代书法家王献之曾书写过《洛神赋》,画家顾恺之也有传世的《洛神赋图》。
土官底簿
二卷。不著撰人姓名。朱彝尊《曝书亭集》中有是书跋,只称钞于海盐郑氏,亦未言作者为何人。本书专记明朝嘉靖以前各省土司之情况。《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观其命名与缮写之式,疑当时案牍之文,而好事者录存之也。”从内容可以看出,本书是辑档案资料而成。书中载云南、广西、四川、贵州、湖广、广东之土司共三百六十三家,其中云南一百五十一家,广西一百六十七家,四川二十四家,贵州十五家,湖广五家,广东一家。各土司,均先列其名号,次述始授土职时间,再述世代因袭情况。本书的价值,首先是可补正史之不足。《明史·土司传》只列征伐刑政之大端,而于土司支派本末未能具晰,本书辞虽俚浅,而建置原委、历代因袭之状一一可征,足资考证。同时,书中反映的明政府对土司采取的驾驭措施,为研究明代土司制度提供了第一手资料。按明制,土司乃世职,土司承袭时,须逐级上报,分别由吏部、兵部奏准,颁发号纸(委任文书)。而本书所录,诸土司请袭之时,必以“并无世袭”之文上请,所奉谕旨亦必以“姑准任事,仍不世袭”为词。仅以云南为例,在一百五十一家土司中,有九十一家载有圣旨,明确称,“姑准任事”,“不准世袭”;只有极少数土司,如广西府土知府,阿迷州土知州明确“准世袭”。这种做法实际上是明政府控制土司的一种手段,欲以示驾驭之权。这里反映的土司承袭的实际情况,与制度的规定有极大差距,正为研究土司制度提供了有价值的材料。本书原有文渊阁藏本,民国二十四年(1935),上海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渊阁本,出版 《四库全书珍本初集》,收入本书。
徐襄阳西园杂记
明徐咸撰,二卷。徐咸,正德六年(1511)辛未科进士。本书主要记述明代朝政典章、文士遗事逸闻、襄阳民俗民情等。对科举、任官、学校事亦有收录。如卷上记永乐十六年(1418)廷试取李骐为状元,弘治十二年(1499)己未科会试鬻题案、十八年乙丑科会试试题,提学官;卷下记正德辛未会试,同年何文璧逸事,等等。有盐邑志林本等,今有《中华野史》标点本。
起信论纂注
起信论纂注,二卷,明直界纂注并跋。
梵志计水净经
失译人各附东晋录,即中阿含水净梵志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