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顶瑜伽千手千眼观自在菩萨修行仪轨经

作者:佚名
金刚顶瑜伽千手千眼观自在菩萨修行仪轨经

一卷,唐不空译。说千手观音之念诵法。中唯白衣,大白,多罗,及根本四咒前五六句,与流通大悲咒略同。

猜你喜欢的书

别本韩文考异

别本韩文考异

四十卷。《外集》十卷。《遗文》一卷。宋王伯大编。王伯大字幼学,号留耕,福州(今属福建)人,生卒年均不详。嘉定七年 (1214)进士,理宗朝官至端明殿学士,拜参知政事。王伯大认为朱子的《韩文考异》于本集之外别为卷帙,不便寻览,于是重编此书。书中分析考异之文,散入本集各句之下。又采洪兴祖《年谱辨证》、樊汝霜《年谱注》等。附于各篇之末。盖伯大改朱子之旧第,嗣后坊贾又改伯大之旧第,已全失去原来面目。即卷首题《朱文公校昌黎先生集》凡例十二条者,勘验其文,亦王伯大重编之凡例,非朱子考异之凡例。流俗相传,执此为朱子之本,实在是一误再误。有明正统刊本、明万历高安、朱吾弼刊本、明新安朱崇沐刊本、宋绍定癸巳大字刊本、小字麻沙本、中字本、元日新堂本、《四部丛刊》本、《四库全书》本等。

叶八白易传[标点本]

叶八白易传[标点本]

一名《八白易传》,十六卷。明叶山撰。叶山字八白,里籍不详。据作者自序;十岁始读《周易》,越十年能压学究语。嘉靖二十二年(1543)从鹿田精舍见杨诚斋(万里)《易传》而读之,因自著《八白易传》十六卷,然属未定之稿,以后反复修改,叶氏有《重改易传序》二篇、《改录易传序》一篇可证,至嘉靖三十九年定稿誊清,藏之石匮,可见其为学之不苟。此书专释六十四卦卦辞、爻辞,对《彖》、《象》、《文言》等《十翼》没有涉及。大旨以《诚斋易传》为主,出入子史,佐以博辨,实为借《易》以言人事,非尽为经义而作。其体例先列卦辞、爻辞原文,再加“叶子曰”三字进行解说。《四库全书总目》谓此书所言“往往可以昭法戒”。
有《四库全书》本。

包龙图判百家公案

包龙图判百家公案

明代公案小说集。10卷100回。安遇时著。明刊本全名为《新刊京本通俗演义全象包龙图百家公案》,署“钱塘散人安遇时编集”,“书林景生杨文高刊行”。本书开篇为“国史本传”,“包承制源流”。“包承制源流”叙包公的身世。包公即包拯,是北宋著名的清官。而这部小说就是记叙他为官断案的故事。每回记一个公案,案后有论。例如36回“孙宽谋杀董顺妇”,写孙宽与董顺妻阿杨通奸,二人私奔。因雨,阿杨不想走,孙宽谋其细软金银而又杀妇,扔入枯井。和尚夜落井中,包公假断和尚谋杀,有意麻痹孙宽。包公亲自实地调查,判处孙宽,释放和尚。又如48回“东京判斩赵皇亲”,写西京河南府盘棋巷师员外,家道殷实,生有二子,长子官受,次子与都。次子在扬州当织造。官受娶妻刘都赛,十分美丽。都赛上元节观灯,被赵王看中,胁归府中成奸。一月后,王府有衣被虫咬破,师官受借织衣为名来赵府探听消息,刘氏看到丈夫,二人抱头大哭。赵王杀师官受及全家,然后赂贿孙文仪,害死与都。包公诈死,以委赵王为开封府尹为名骗来赵王,与孙文仪一并处斩,贬赵王一家为民。类似案件,从不同角度,以不同内容,集中表现包公刚直不阿的气质、深入实际的官风、智勇兼备的品格和为民负责的精神。其中利用过阴床、做梦等手段破案,神奇色彩浓厚。

王制集说

王制集说

不分卷。清廖平撰。廖平持今文家之说,认为《王制》乃孔子制作。孔子弟子论其制度而成《王制》一书。今学礼应以《王制》为主,六经皆素王所传,此正宗也。至于古学则以《周礼》为主,不信素王改制之说,以六经皆旧文,归本于周公、孔子之经,而以古礼说,此别派也,故应博采古说经义以明《王制》。凡古礼之与《王制》异者,则附存异义以相启发。实际上《王制》一书,应作于秦火之后,《周礼》未出之前,是秦汉间儒者杂采孟子等书及各家传论而集成之。故其书与《周礼》颇多违异。孔颖达认为《王制》之作,应该在秦汉之际,其言实为确当。卢植谓汉孝文皇帝令博士诸生作此《王制》之书,其言宜有其合理处。廖平持今文家说,甚尊孔子,以 《王制》 为孔子作,其说确有值得商榷处。《王制集说》有民国三年(1914)存古书院《新订六艺馆丛书》刊行本。

宗鉴法林

宗鉴法林

凡七十二卷。清代僧迦陵性音编。收于卍续藏第一一六册。广泛搜录历代诸师之古则、公案、拈颂,计二七二○条。其所列顺序为:世尊、诸经、应化圣贤、西天祖师、东土祖师、旁出诸祖、未详法嗣者、自大鉴下一世至青原及南岳下三十七世、嗣法未详之尊宿等。因康熙五十一年(1712)春,于塞北之法林寺会集编书,至五十三年夏,镌版完工于京师柏林院之宗鉴堂,故题名宗鉴法林。

宝藏天女陀罗尼法

宝藏天女陀罗尼法

一卷,失译。说宝藏天女之陀罗尼及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