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可得经

作者:佚名
四不可得经

全一卷。西晋竺法护译于泰始二年至建兴元年(266~313)。略称四不得经。收于大正藏第十七册。内容叙述四位梵志兄弟为避免无常之逼迫,遂于预知命终之期后,一人踊身空中,一人隐入市中闹处,一人遁入大海,一人走避山中,然皆无法免除无常之来袭,终究不免命终。佛于祇树给孤独园,以天眼目睹此一事缘,乃对诸比丘宣说此欲求经常年少、长年健康无病、长生不老、永生不死等四不可得之理。又本经之异译本有东汉安世高(148~170)所译之同名经,然今已轶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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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魔经坛谢恩醮仪。撰人不详。一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正一部。所奉祖师有明四十二代天师张正常,是知本仪撰于明。述伏魔经法谢恩醮仪。从内容和形式看,与正一部《北帝伏魔经法建坛仪》当为一书。

易林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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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林补遗》由明朝礼部冠带术士张世宝先生所著。广列条章,群汇诸事,粗细并收,分一百四十五种条目,下至百匠工艺,上至朝野战事,细则钱财琐事,大到仕宦升迁,直指筮卜要诀,对测事用神分节分条解断,一一细细阐微,使后学者直观明确,是一部不可多得的易学典藉。

前定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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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志怪小说集。1卷。钟簵(今本署钟辂)撰。《新唐书·艺文志》小说家类著录“钟簵《前定录》一卷。”《直斋书录解题》小说家著录:“唐崇文馆校书钟簵撰,凡二十二事,别本又有续录二十四事。”钟簵生平不详,仅知是唐文宗大和时人。现存版本主要有《百川学海》本、《说郛》本、《四库全书》本、《唐人说荟》本、《学津讨原》本等。《旧小说》选收有《前定录》14则。书中有钟簵自序,说明写作目的是宣扬人的寿命长短,富贵得失甚至饮啄食料都已前定,任何个人努力都是徒劳,暗寓劝戒之意。全书记命由前定的故事23则,情节公式化,也不注意刻画人物,一般总是说某人经术士或鬼神预言未来,至期一一应验,事多牵强。通行本还附有《续前定录》1卷共24条,或不署撰者,或一并归于钟簵名下。观其中分“唐明皇”与“唐玄宗”为两条,“柳宗元”条又全引《龙城录》,显然是杂采众书,随手补入,不会是钟簵所作。

九命奇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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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回小说。近代吴沃尧著。三十六回。叙广东富户凌复兴,笃信阴阳,以为自己没有中举,是表兄弟梁天来家的石室阻断凌家风水,便勒迫梁家拆居。天来不从,凌便买通无赖去梁家掘坟墓、伐树木、填鱼池、抢银钱,更纠合暴徒将梁家老幼八人用烟火熏死。天来在县、府、臬司、抚院告状,均被凌以巨款买通。臬司并以酷刑夹死证人张凤,造成九命奇冤。幸得两广总督孔天鹏及东莱和尚相助,凌犯及贪官才受惩处。本书结构严谨,不枝不蔓,笔法受西洋侦探小说影响,采用倒叙,设置悬念。反映出晚清吏治腐败致使为非作歹之徒气焰嚣张,呼唤清官明君,在思想和艺术上均为晚清上乘之作。初载于光绪三十年(1904)十月至三十一年十二月《新小说》第十二号至二十四号,署“岭南将叟编”。光绪三十二年上海广智书局出版单行本。另有民国十五年(1926)世界书局排印本、1956年上海文化出版社排印本、1986年天津古籍出版社点校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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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卷。金尚书省臣汇集当时议论德运的案牍文件。据《金史》载,金初色尚白,章宗泰和二年 (1202)十一月,更定德运为土,腊月辰诏告天下。至宣宗贞琇二年 (1214)正月,宣宗命有司复议本朝德运。此书所载即其事。书前为尚书省判,次为省札,列集议官二十二人。其议论有与史书相悖者。如书中谏议大夫张行信力主金德之议,而《金史·张行信传》载贞琇四年 (1216)行信谓金朝当定为土德。《四库全书总目》云:“是编所议,识见皆为偏陋,本不足录。然此事史文简略,不能具其始末。存此一帙,尚可以补掌故之遗。”有《四库全书》本 (辑自 《永乐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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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卷,失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