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兆鸾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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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现象学
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家黑格尔的重要哲学著作。写于1805至1806年之间,1807年出版。该书是黑格尔哲学体系的第一部分,也是他整个哲学体系的总导言,奠定了他哲学体系的初步基础。马克思称它为 “黑格尔哲学的真实的产地和秘密” 。全书包括《序言》、《导论》和《意识》、《自我意识》、《理性》这三篇正文。作者以其客观唯心主义的立场和原则,阐述了意识从自发到自觉的五个发展阶段,即: 意识、自我意识、理性、伦理精神、宗教和绝对知识。书中描述了一般科学或知识的形成过程,“伦理精神”就是这个发展中的一个必要环节。作者把伦理看作真实的精神,区别了人的规律和神的规律,论述了国家、家庭和个人道德,以及个人对家庭和国家的义务。黑格尔反对个人主义,强调伦理的国家和全体。指出,个人只有在整体中才能得到快乐。作者反对“为义务而义务” 的观点,认为纯粹的动机缺少感性和现实性,而感性是对义务的否定,感性是属于物质的方面。指出,在伦理行为中,利己与利他、保存与牺牲、此岸与彼岸,应该是统一的。善与恶也不是绝对对立的,而是相互依存的。个人欲望应当符合理性,保持在适度的范围内。黑格尔还认为,道德行为不是从属于情感,道德是有意识性的,它依赖于对真理的认识。他指出,德行的享受,就是过“普遍性生活” 。在现实社会中,伦理关系的冲突,其因在于个人行为离开了 “普遍性” 的本质要求,自我意识的所作所为与现实相对立,就变成过失,而且也获得了罪行的意义。本书包含了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在黑格尔以后的著作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成为他的哲学思想的合理内核。
钦定叶韵汇辑
五十八卷。清梁诗正等撰。是书字数及部分皆仍《佩文诗韵》之例,惟以今韵之离合别古韵之异同,如江韵独用,则一韵为一部,东冬两韵同用,则两韵为一部,支微齐三韵同用则三韵为一部。每部皆附叶韵,略如吴棫之 《韵补》。只是《韵补》于今韵每部皆附叶韵,此书则一部独用者附本部末,诸部同用者即总附诸部末,如“蒙”字叶莫邦切,则独附江部后;“江”字叶户公切,则总附东冬二部后;“鱼”字叶鱼羁切,则总附支微齐三部后。《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夫古今声音之递变,亦如大小篆隶八分之递变,或相因,或迥不相近。以迥不相近之音施于歌咏,于古虽有征而于今不能悉协。唐人古诗大抵皆相近之音,故东冬江古音虽同,而此书东冬自为部,江自为部;支微齐佳灰古音虽同,而此书支微齐自为部,佳灰自为部,皆取不戾于古而可行于今也。”至于叶韵“此书所录,惟据古书注有是音者,使以类相从,明前有所承即后有所本。不复旁牵博辨,致枝蔓横生,解结释纷,尤为得要,于数百年讲古韵者,诚为独酌其中矣。”是书有殿刊本。
无根树解
张三丰著,刘一明解。《无根树》是张三丰道长当之无愧的杰作代表。千百年来道家理论玄奥,文字晦涩,不能为社会所广泛接受,从而阻碍了道教的深入传播。张三丰采用歌词的体裁、通俗的文字把玄奥的修真理论化为脍炙人口的曲词《无根树》。这篇无根树共24首,包含了张三丰的全部修真理论和方法。只要细细领悟他的《无根树》,就会打开通玄路,就能步入仙道门,正如他在《自题无根树词》中所说的那样“要知端的通玄路,细玩无根树下花”。
太微帝君二十四神回元经
《太微帝君二十四神回元经》,撰人不详。从内容看,当系东晋南朝上清派道士所作。一卷,收入《续道藏》。又《云笈七签》卷三一亦收录此经。本篇言存思身神之法。经文宣称人之结胎成形生神,皆由太微天帝君主之,身体上中下三部各有八景共二十四神镇守。上部八景即脑神、发神、皮肤神、目神、项髓神、膂神、鼻神、舌神。中部八景即喉神、肺神、心神、肝神、胆神、左肾神、右肾神。下部八景即胃神、穷肠神、大小肠抻、胴神、胸膈神、两肋神、左阴右阳神、右阴左阳神。此二十四神各有其名字、服色、形状。据称存思诸神可使形魂安静,消灾散祸,位登高仙。存思之法,当于平旦,日中或夜半之时,去枕平卧,握固调气、呼念神名,存想诸神形色,并配合叩齿诵咒等法术。本篇所述道法,大体源于《黄庭内景经》,并且与《洞玄灵宝二十四生图经》相似。
定性书
又称《答横渠先生定性书》、《答张横渠子厚先生书》,北宋程颢著。论述己性不分内外物我,主张通过定性的方法,达到廓然大公、顺应万事而不动情感的道德境界。张载提出“定性未能不动,犹累于外物”的问题,为此,程颢特作《答横渠张子厚先生书》,表明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他认为张载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所谓定者,动亦定,静亦定,无将迎,无内外。”张载“以外物为外,牵己而从之,是以己性为有内外也。”既然以“己性”为内,“以外物为外”,就不免要产生“己性”为外物引诱、“定性未能不动”的问题。程颢主张“性”无内外,宇宙之心同为一体,没有物我之分和主、客观之别。“夫天地之常,以其心普万物而无心;圣人之常,以其情顺万物而无情。故君子之学,莫若廓然大公,物来而顺应。”若能懂得不“以内外为二本”,就不会产生不能“定”的问题。世上一般人受外物之累而丧失“天理”的根本原因是“自私”和“用智”。“自私则不能以有为应迹。用智则不能以明觉为自然。”“自私”就会为追逐私利行为无所顾忌,和“廓然大公”相对立;“用智”就不能明白顺应自然的道理,和“物来顺应”相对立。程颢认为,“非外而是内,不若内外之两忘。”做到了“内外两忘”,应顺万事而不动感情,就能达到“定性”的道德精神境界,“两忘则澄然无事矣。无事则定,定则明,明则尚何应物之为累哉?”程颢的“定性”即“定心”。他作定性说的目的,是反对张载道德论中的唯物主义因素,为“灭私欲,存天理”提供理论依据。
辟除诸恶陀罗尼经
一卷,赵宋法贤译。此陀罗尼能除毒虫等之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