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光明藏
作者:宝昙宝昙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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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质料的价值伦理学
1913年和1916年分两部分发表于E.胡塞尔主编的《哲学与现象学研究》第一、二辑上。是舍勒哲学的最重要的代表作品。在初次发表时带有一个副标题“尤其关注伊曼努尔·康德的伦理学”,后来在第二版时修改为“为一门伦理学人格主义奠基的新尝试”。 舍勒认为,对I.康德伦理学说及其形式主义问题的批判只是这部著述的一个次要目的。他为本书预定的主要任务是“对哲学的伦理学进行严格科学的和实证的奠基”。这也是他为何在书中一再地借助于帕斯卡尔的“心有其理”之说法的原因。这里所说的“心”,指我们对各种价值的不同意向体验和感受活动;这里的“理”,指在这些意向感受之间的奠基关系和奠基顺序。在舍勒看来,各种不同的价值处在一个客观的、等级分明的体系之中:从感性价值(舒适-不舒适)到生命价值(高尚-庸俗),再由此而上升到精神价值(善-恶、美-丑、真-假),直至神圣之物和世俗之物的价值。这个奠基关系体现在价值的等级秩序上便是四个层次的划分:感性价值与有用价值、生命价值、精神价值以及世俗价值和神圣价值。与此相对应的是四种不同的感受层次:感性感受、生命感受、心灵感受、精神感受。对价值的感受和被感受的价值之间具有类似于胡塞尔意向活动与意向相关项之间的对应性。它也被描述为“价值高度与感受深度”的相应性。在这里起主宰作用的本质法则是:价值越高越是难以制作,而对它的感受就越深;价值越低越容易制作,对它的感受就越浅。 舍勒在书中基本勾勒出了他的“质料的价值伦理学”体系的总体轮廓。既体现了舍勒伦理学的“严格的伦理学绝对主义和客观主义”的精神,也代表了在它之中同样含有的“情感直觉主义”和“质料先天主义”的立场。 除此之外,这并不仅仅是一部现象学伦理学和现象学社会学的著作,它的实际讨论涉猎极广,与各个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学科相关联。哲学、历史学、宗教学、伦理学、政治学、教育学、人类学、民俗学、心理学、病理学、生理学、社会学、语言学,甚至经济学,都可以在其中获得现象学的启示和教益。
东维子集[四库本]
元代诗文别集。30卷。杨维桢撰。《四库全书》曾据浙江孙仰曾家藏本编入别集类。常见版本有明刻本、清沈氏鸣野山房抄本(《四部丛刊》据以影印)。卷首有明人孙承序。卷1-11为序,卷12-20为记,卷21为记、书题,卷22为志,卷23为碑、铭,卷24为神道碑、墓碑等,卷25-26为墓志铭,卷27为书、说、论,卷28为传、跋,卷29为诗,卷30为歌、辞、调、杂文。另有附录1卷(编为卷31),所收为有关诗文。《东维子集》主要收入的是文,诗只占1卷多,这可以看成本集的特点。杨维桢诗集传世有数种,版本也比较复杂,他的文章则主要保存在本集当中。卷中收入序的数量相当多,这与杨维桢在元代文坛的地位是相符的,一般来说,他的文章较平易顺畅,不象诗那样奇崛难解。杨维桢曾被人称为“文妖”,但本集所收入的文章则无所谓剪红刻翠以为涂饰,聱牙棘口以为古奥的毛病。与他在《鹿皮子文集序》卷6一文中所提出的文学主张是一致的。此本为四库本,本站也有标点本,可以搜索查找!
还丹破迷歌
气功著作。刘海蟾著。主要阐述单纯行气、闭气、叩齿等法不能成丹。只有抽铅添汞,龙虎交媾才能成丹。
孔雀东南飞
又名《焦仲卿妻》,中国古代长篇叙事诗。原为汉代建安末年民间歌曲,可能经过后代文人加工润色。最早见于陈代徐陵编的《玉台新咏》卷1,篇名作《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乐府诗集》编入《杂曲谣辞》。全诗共三百五十七句,长达一千七百八十五字,明代文学家王世贞称它为“长诗之圣”,清沈德潜称它为“古今第一首长诗”,是中国现存古代乐府民歌中最长的一首叙事诗。本诗以“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开头,借飞鸟徘徊不前,写出一种忧郁缠绵之情,为全诗奠定了气氛。汉末建安中,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氏,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投水而死。仲卿闻之,亦自缢于庭树。时人伤之,为诗云尔。
明光宗实录
明官修。八卷。记光宗在位期间史事。天启初年,以叶向高等为总裁官,与《神宗实录》同修,三年(1623)成书。后魏忠贤当国,以其党霍维华主持改修,对原稿大加涂抹。改本未及上而熹宗死,至崇祯元年(1628)始进呈。事后,霍本与叶本并存皇史宬。今之影印本为叶本。
尚书大传
旧题汉伏胜著。《史记》、《汉书》只称伏生,有人疑伏胜为后人妄加。而《晋书·伏滔传》称,远祖伏胜,则相传有据。《汉书·艺文志》载《书》类,经二十九卷,传四十一篇,无伏胜名。王先谦《汉书补注》引王鸣盛说、顾实《汉志讲疏》皆以传四十一篇,即为伏生《尚书大传》。《隋书·经籍志》载《尚书》三卷,郑玄注,也无伏胜字。陆德明《经典释文》始著《尚书大传》三卷,伏胜作。《中兴馆阁书目》引郑玄《尚书大传序》,以为其书源出伏胜,但成于弟子张生、欧阳生或其后的人。《唐书·艺文志》亦载其书为三卷,《书录解题》则作四卷。清代有两本,一为杭州三卷本,其卷数与《隋书》、《唐书》合,但实为杂采类书所引,抄撮成编;一为扬州四卷本,卷数与《书录解题》合,并有郑玄注,其注又与宋仁宗《洪范政鉴》所引郑注一一相合。其中唯第三卷《洪范五行传》,首尾完备,余皆存佚文。末附《补遗》一卷,不全解《尚书》,但往往有古训旧典出其中。书中所传除今文《尚书》二十八篇外,尚有《泰誓》、《九共》、《帝告》、《归禾》、《揜诰》诸篇。内容多五行阴阳灾变之说,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将其归于纬书一类。清陈寿祺有辑本,四卷,补遗一卷,皮锡瑞有《尚书大传疏证》七卷。收入《清经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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